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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局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党发〔2018〕15号)、《中共X市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党发〔2018〕15号)和中共X县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党发〔2018〕26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整改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认真反思,积极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目标。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以自查整改为契机,切实规范财务工作行为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相结合,以整改发现的问题为契机,将强化自身建设、提高自身免疫力、建设过硬审计队伍为有力抓手,不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抓好落实,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动审计工作、规范财务工作行为,树立依法、公正、文明的审计新形象发挥积极作用。二、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自查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局支部书记、局长吴静波为组长,副局长丁桂萍为副组长,办公室、法制室、行政事业股、经济责任股、政府投资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具体承办整改工作。自查过程中,要求自查人员对2013年至XX年财务凭证按月逐项进行自查,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制表、筛选,经过自查人员讨论、商议,确定问题所在,建立整改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三、坚决落实,逐条整改存在的问题针对此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我局对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外出公款旅游、超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逐项自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其中发现:(一)报销公务接待费手续不全且超标准问题34项。我局对2013年-2015年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管理问题进行梳理,出台制度规范;对XX年至XX年发生的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问题不讲原因、不讲条件,完全清退,全部上缴财政,做到一次性整改到位。截止目前,发现我局应退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17483元,其中:14334元为XX年X市纪委交叉巡查期间发现的违规报销问题,除钟立军未退236元外,其余14098元已全部退回并以上缴财政。本次新发现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3149元,我局正在积极收缴之中。(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4项。其中两项已于XX年X市交叉巡查期间整改到位,其余两项涉及金额365元,违规报销资金我局正在积极收缴之中。(三)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5项。涉及金额合计4540元。我局已于XX年X市交叉巡查期间全部整改到位。(四)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项。经局领导研究,对现有工作人员办公用房进行重新分配,优化组合。截止目前,已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五)违规报销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问题7项,涉及金额合计279元,违规报销资金我局正在积极收缴之中。四、整改提升,建立长效机制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审计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县纪委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夯实审计干部的思想根基,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已、打铁自身硬”;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服务职能,出台管理办法,着力加强我县对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审计在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免疫系统”作用。
本文标题:2018局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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