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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准督查工作的“点位”做好督查工作绝非易事,根本在于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具体又与制度、方法、队伍等密切相关。从操作层面看,笔者认为抓好几个“点位”非常重要。谋划“起点”,确立“方位”。“起点”,就是明确督查对象。督查部门要善于从千头万绪中找到督查的重点,如果起点高、选点准,督查工作就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首先是决策督查。地方党委每年召开的全委会和适时召开的常委会,确定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政府每年召开的全体会议和适时召开的常务会,明确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督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这些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开展。其次是领导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督查。领导专题会议研究事项往往更加具体、更加直接、更加注重解决问题,是实现重大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全局工作的推进,必须列入重点督查事项,限期办理落实。三是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督查督办。对主要领导在各类文件、群众来信上批示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有利于促进各级各部门按批示要求迅速抓好落实,要按照归口督办的原则,及时交办给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回复。同时,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迅速梳理研究,立项开展督查,促进热点难点问题尽早尽快化解。把握“节点”,突出“穴位”。“节点”,就是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抓住这些“要害部位”进行督办,督查工作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工作中要注重把握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明析疑点、消除盲点。突出重点,就是以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督查;破解难点,就是准确把握工作难以完成、项目推进不力的主要症结,对症下药,突破梗阻;明晰疑点,就是要将职责不清的事项划清具体责任主体,避免部门之间互相推责;消除盲点,就是要消除因新情况、新问题造成部门职责尚未覆盖或责任人主观不作为的空白区,善于消除空白区,才能有效化解突发矛盾,促进党委、政府工作顺利推进。锁定“落点”,避免“移位”。“落点”,就是督查工作的结果。科学预测结果,能够有效避免督查工作中的偏差,确保有的放矢。要找准“落点”须做到准、深、实。准,就是要对准目标,准确界定督查要达到什么目的、什么程度、什么标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解剖分析,把责任准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切忌张冠李戴。深,就是督查工作要深入,要严格落实督查情况报告制度,做到“立必查、查必清、清必果”;要改进督查方式、丰富督查手段,更多地采用现场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尽量利用图表、视频和图片等形式反映督查情况,使决策部门和领导更直观、准确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实,就是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对那些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悬而不决的,要督促其迅速落实;对于那些本位主义、不顾大局、故意不作为的,要及时督促整改、批评通报,直至约谈问责。形成“亮点”,彰显“地位”。“亮点”,就是督查工作的特色和推动力。督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检查工作,更重要的是带有导向性地推进工作。要善于总结发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亮点特色,通过督查专报、工作通报等平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要发挥地方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和监督作用,深度采访报道工作推进中的创新做法;要充分利用网络理政、政务信箱、博客论坛和目标督查、民生工程等本地政务网站、网页、专栏,主动开展网络互动,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做好舆情疏导工作,形成群众知晓实情、社会参与监督、各级部门齐抓共管的督查推进机制;要有效运用督查成果,与绩效挂钩,与问责衔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督查,基层责任部门更加配合督查的工作格局。(王理效四川绵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
本文标题:把准督查工作的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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