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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欢迎阅读1行政村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一、村聘用工作人员本办法所称的村聘用工作人员,是指村级组织确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协助村两委会班子成员从事村级日常性事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二、村聘用工作人员的任职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贯彻执行党在基层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大局意识,能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精神以及村级班子集体决议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履行村规民约;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农村工作;4、思想解放,作风务实,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艰苦创业精神,热心为群众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民主;6、身体健康,精力集中,年龄要求男在45周岁以下、女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任为村聘用干部:(1)受到治安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2)有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立案审查或已被公安部门确定为治安重点对象的;(3)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正常上访的;(4)因身体状况不佳或长年在外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三、村聘用工作人员的职数及聘用程序1、干部职数。坚持“精简高效、从紧配备、能兼则兼、一人多岗”的原则,严格控制村聘用干部职数。最新资料欢迎阅读22、聘用程序。由各村班子集体商议提出聘用意向人选和相应岗位后,报镇党委审核。镇党委组织力量做好人员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经镇党委研究后,提出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由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村应与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原则上结合聘用干部的工作实绩、民主评议和实际年龄,实行一年一聘,达到规定年龄上限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除镇党委审核同意继续留用的特别优秀人员之外)。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待遇标准为村两委会委员的八折执行,酬金由各村自行负担。四、村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及考核奖惩1、认真落实好村聘用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按照职责要求,用定量、定性的形式分解落实到每个村聘用干部,做到责、权、利相一致,切实履行各自职责。2、切实增强聘用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聘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村干部培训计划,根据所涉及工作参加村干部培训。3、不断加大村聘用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力度,对工作出色、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度高的聘用工作人员,优先考虑充实村级班子。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责令辞退或自动解聘:(1)对不能与村集体工作保持一致的,工作不负责任、有严重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2)有以权谋私行为、群众反映较大,经查实的;最新资料欢迎阅读3(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4)试用期内不适应工作岗位的;(5)连续二年民主评议不合格票超过40%的;(6)超过规定年龄上限的(除镇党委审核同意继续留用的特别优秀人员之外);(7)其他应责令辞退或自动解聘的行为。五、其他事项1、本办法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行政村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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