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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管理制度1/13XX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管理制度制度名称编制(修改)时间首次编制换版编制修订编制编制人审核人编制单位废止编号结算管理制度结算管理制度2/13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相关职责..........................................................4第三章结算管理..........................................................5第四章结算考核.........................................................11第五章附则.............................................................12结算管理制度3/13XX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结算管理,规范结算程序,提高结算效率,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在《XX房地产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2008年3月份修订)》基础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开发项目的咨询、监理、检测、设计等服务类、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工程、材料设备等与建设工程有关活动的结算编制及审核工作。第三条相关术语股份公司:指“XX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区域办公室:指“股份公司”下设在各区域的机构;平台公司:指“股份公司”下属的各平台公司。第四条用词说明(一)“必须”、“严禁”表示须严格执行;(二)“应”、“不应”、“不得”表示在正常情况下均应执行;(三)“宜”、“不宜”表示在条件许可时首先执行;(四)“可”表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执行。第五条一般规定(一)成本管理部是结算审核工作的主要经办部门,对结算负主要责任,工程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参与协助并负相应责任;投资计划部是结算二审部门。(二)成本管理部可以自行编制结算,也可以通过招标确定造价咨询单位后委托其进行编制或审核。当结算工作委托造价事务所完成时,成本管结算管理制度4/13理部门应先做好结算交底和结算审核质量的把关工作。成本管理部负责工程结算的一审以及造价咨询事务所的管理工作。(三)成本工程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接触,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应廉洁严明、公正、客观地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四)结算工作完成后,应按《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清算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工程合同结算执行情况表》上报股份公司备案。合同结算的时限应满足《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清算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第二章相关职责第六条各公司、部门职责主要工作股份公司1.制定股份公司结算管理制度;2.制定结算考核办法;3.对区域办公室及平台公司进行结算考核;4.建立、维护集团成本经验库。区域办公室1.协助股份公司对平台公司进行结算考核;2.建立、维护区域成本经验库;3.抽查审核平台公司经办的结算工作。平台公司工程管理部1.按时下发结算通知书,组织承包单位上报结算资料;2.审核结算资料,并存入资料室;3.在成本管理系统发起结算审批流程;4.协助成本管理部和投资计划部完成结算的初审、二审工作。技术管理部1.对承包单位上报的竣工图纸进行审核;2.对承包单位上报的合同变更与公司下发的变更进行核对确认;3.协助成本管理部和投资计划部完成结算的初审、二审工作。结算管理制度5/13成本管理部1.编制平台公司结算管理细则;2.配合工程部审核结算资料;3.按时组织开展结算审核工作;4.按要求上报结算考核资料;5.建立、维护公司成本经验库;6.结算资料存档。投资计划部1.编制平台公司二审管理细则;2.按时组织开展结算二审工作。办公室1.接受、保管工程结算资料;2.建立健全结算资料收、发台账。第三章结算管理第七条结算办理的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已经完成,并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二)有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合同及补充协议、竣工验收证明、合同变更单、价格确认单、甲供材料签收单、工程施工管理资料、奖罚扣款记录、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等。(三)以上指建设工程类合同结算办理条件,咨询、监理、检测、设计等服务类结算办理条件可参照执行。第八条结算流程(一)下发结算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工程管理部向承包方下发结算通知书(附件一格式一)。(二)结算资料提交。承包单位收到工程管理部下发的结算通知书后,必须于15日内或合同约定时间报送结算资料给公司工程管理部。(三)结算资料审核及发起审批。工程管理部应在接到结算资料后对结算资料进行初审,并通知成本管理部共同对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工程管理部应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工结算管理制度6/13程管理部应退回承包单位重新上报。若结算资料符合要求,工程管理部填报结算资料审核清单、结算资料移交清单(详见附件一格式二~格式四),由成本管理部签署意见后并同工程结算资料一起提交公司办公室存档。同时,工程管理部在成本管理系统发起结算审批流程。工程管理部应在接收承包单位结算资料审核确认后15日内发起结算审批流程,其中总包工程审核确认后30日内发起结算审批流程。(四)成本管理部审核。资料存入办公室后成本管理部应及时从办公室登记领取一份结算资料并开展结算。成本管理部可自行编制审核或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委托造价事务所开展结算编制审核工作,结算核对完成后,成本管理部应出具工程结算书(附件二)并编写结算报告(附件三)。成本管理部在成本管理系统中签署意见,填写结算金额,并将乙方签章后的工程结算书和结算报告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工程结算书及结算报告转交投资计划部进行二审,结算资料返还资料室。(五)投资计划部审核。投资计划部接收到成本管理部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及结算报告后确定是否委托进行二审,需要委托二审的,由投资计划部组织开展二审工作,审核完成后在成本管理系统中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后结算金额。不需委托的,投资计划部审核后直接在成本管理系统中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后结算金额。(六)工程结算的审批。工程结算的最终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同时,各平台公司应根据区域办公室要求,将结算上报至董事长审批。若领导审批不通过,则流程打回投资计划部,由投资计划部重新组织审核,审核后重新报领导审批。(七)资料存档。领导审批完成后,由投资计划部将完整的结算书及审核报告返还资料室存档。应存档的结算资料包括成本管理部出具的结算初结算管理制度7/13审报告、投资计划部出具的结算二审报告、双方签章的工程结算书、承包单位上报的完整的结算资料。第九条结算审核的时限要求(一)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共同对结算资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存入办公室的时间作为结算审核开始时间。(二)结算所需时间包括成本管理部从办公室借出完整的结算资料、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到公司领导审批通过所需的全部时间。工程名称结算所需时间(含二审时间)咨询、检测、设计、监理类接收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日内完成总包工程接收完整的结算资料后120日内完成分包工程类接收完整的结算资料后90日内完成甲供材料设备类接收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第十条结算审核的内容(一)结算资料的审核。1、结算资料应装订成册,有多卷的应注明卷号。结算资料至少一式两份,且至少有一份为原件。2、承包单位应按照标准要求的格式整理上报结算资料、结算书。(具体详见附件一格式二结算资料清单、附件四工程结算表)3、经确认签章的竣工图纸和合同变更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电子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施工方案、联系单等均不能直接作为结算的计算依据,施工过程中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应在竣工图纸中反映,不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应以合同变更形式计入结算。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以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可。一般性设计变更,且能在原结算管理制度8/13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标注修改内容与修改依据后,作为竣工图。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有重大改变以及图幅变更面积超过35%,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竣工图纸需加盖“竣工图章”,并需施工单位、设计院、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签字确认。同时应结合现场审查,核实竣工图纸中内容是否与现场相符。4、工程管理部应在结算审核清单和工程资料移交清单中明确审核意见,水电费扣除、进度和质量处罚、甲供材料设备领用单、签证互扣等应核实清楚,附件应齐全。对工程范围、扣款等有需要特别注明的部分,工程部应另附特殊说明予以阐述,以便成本管理部计算。5、结算资料必须从公司资料室领取,经办人员不得直接接受施工单位的结算资料补送或更正。对手续不全的结算资料(如签证单),不予结算。特殊情况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人员补办手续。(二)合同范围审核。结算施工界限的划分应在结算说明中予以明确,工程管理部应严格审核,确保与现场实际施工一致。非我司原因造成承包单位超出合同和图纸施工范围的工程量,结算时不予以计算。(三)工程量的审核。工程结算工程量的必须严格依据竣工图、审定的变更资料及其所选用的标准、规范,按各专业定额、清单计价规范或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于图纸不能反映的变更工程量,要现场对实际工程量进行复核,以现场实测取得的数据为依据。对于不同的合同计价模式,应按下述计算。1、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工程量审核时,应结合现场实际,对比竣工图与招标图纸差异,对合同清单中未完成的部分予以扣除,对新增加的部分予以补充,但合同清单外新增部分必须有甲方下发的合同变更单。按图施工部分工程量不再审核,结算时按合同清单工程量计算。结算管理制度9/132、定额计价合同。定额计价合同严格按照定额说明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点审核各子目中的人材机含量和所综合的工作内容,严禁重复计算。定额说明中未明确计算规则的分项工程,应咨询当地定额站或双方协商后确定。3、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工程量审核时应根据确认的竣工图纸以及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计算工程量。对于图纸不能反映的工程量,应根据确认的合同变更单进行计算。(四)结算价格的审核。根据合同条款对综合单价的约定,对结算的综合单价进行审核。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的,应重点审核人、材、机价差是否按合同条款进行调整,计价取费标准是否准确。1、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的工程,按照定额说明,套取相应的子目单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结算,应按合同清单单价计算。2、对合同清单外增加工程或不可套取定额的工程,按以下原则计算:(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单价直接作为结算单价;(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合同单价换算后,作为结算单价;(3)合同中无适用于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但其它项目相同工程合同中有可参考价格时,可参考其它项目的合同单价。(4)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也没有其它可参考的合同单价时,承包单位报价送甲方审核后确定。3、所有合同清单之外的综合单价,必须有公司下发的定价单作为附件,无定价单附件的综合单价不作为结算单价。参考其它合同的综合单价,必须有参考合同的综合单价表作为附件,并在结算报告中对结算单价做特别说明。(五)工程签证的审核。结算管理制度10/131、工程签证的办理应符合2015年12月修订的《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要求。2、严格审核签证的内容,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竣工图中反映,不再签证;竣工图无法反映的以合同变更形式表现。严禁出现合同变更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情况。3、签证结算的资料应完整、清楚、准确,应附有设计变更、图纸、工程业务联系单、现场签证单、预算书等有利于证实该签证发生及准确结算的证据。签证结算时,应严谨、仔细,发现问题可要求相关人员给予书面解释,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复核。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一)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成本管理部工程师或造价事务所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对结算产生的争议
本文标题: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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