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破产申请书敬告各位债权人: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而决定解散,并于年月日成立本清算组。本清算组决定自成立之日起日内(注意不得超过10日)通知记名债权人,并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在日报第版发布解散公告。敬请各位债权人及时将债权申报表寄回或送至本清算组,并注意下列事项:1.按照《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之规定,您(单位)如果及时接到通知,应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如果未及时接到通知,则应于第一次公告日起90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将不能参加分配。为避免损失,务请您(单位)及时申报债权。2.您在填写债权额时,请注意以下几种债权额的计算:(1)如果您(单位)的债权为非金钱债权(例如股份有限公司欠您单位钢材一吨)而股份有限公司又无力偿还债权标的物,则请您单位与本清算组协商,将债权标的物折合成金钱。您单位可在债权表上载明折算意见。(2)如果您(单位)的债权为附利息的金钱债权,而债权到期日在清算基准日(即股份有限公司应解散日年月日,下同)之后,则请您(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申报债权额:债权原本+到清算基准日前一日的利息=申报债权额(3)如果您(单位)的债权为无利息的金钱债权,而债权到期日在清算基准日之后,则请您(单位)按下列公式计算申报债权额:s申报债权额=——1+pt其中s=原债权额;p=法定利率(我国无法定利率,可按国际通行的商事法定利率年利6%计算)t=清算基准日至债权到期日的期间。3.本清算组将于年月日之日报公布债权表,请您注意查看。4.本表可以复印或仿制但不用此表之申报,并不因此无效。此致敬意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章)清算代表(签名)年月日申报债权联系人:先生联系地址:省市区街号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层号邮编:电话:电传:接待时间:每日上午点至下午点(节假日不休息)债权申报表申报人(姓名或名称):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住所:省市区街号邮编:电话:电传:债权原因:(合同、债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权标的及金额:1.实物债权及折合金钱数2.金钱债权数债权证明材料:1.合同2.其他证明材料申报时间:年月日公司清算方案一、财产状况(一)现金1.库存现金元2.银行存款元(二)非现金财产1.固定资产变价元2.流动资产变价元(三)债权1.收取金钱债权元2.收取非金钱债权变价元财产总计元二、债务状况1.清算费用元2.职工工资、劳保费用元3.税元4.其他债务元债务总计元三、持股状况1.优先股股2.普通股股四、分配方案变价后共有现金元清偿债务元支付优先股东元结余元普通股份配比例=结余元÷普通股面值1元×普通股总股数股×100%
本文标题:破产申请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63998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