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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头通书择日通书之脉络分析与研究——以《钦定协纪辨方书》为中心69℃2015年11月11日字号:大中小林裕盛:择日通书之脉络分析与研究——以《钦定协纪辨方书》为中心指导教授:欧崇敬博士民国96年5月18日南华大学宗教学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中國人在天人相應的思想影響下,崇尚陰陽五行,於戰國中晚期以來,擇日(也叫選擇)是一直流傳於中國民間社會的一種術數,利用星占的法則以預卜吉凶休咎,善作趨避,對於社會的各種活動有著強大的影響作用。最早發現「擇日」這個詞語的典籍,是《禮記》「擇日而祭於禰,成婦之義也」。由此可見,中國人對擇吉思想的篤信,導致擇日(選擇)術得以在時空上長期制約了社會中的許多活動,也可以說重視日子宜忌的傳統,一直流傳在中國的社會中,一直影響中國人的日常生活的各項行事。人民為了趨吉避凶而選有擇吉日與方位,先看曆譜,再看各種《日書》之類的的時日禁忌書,其行事內容廣泛,包含生活各個層面,因此在各個朝代都會有司天監人員來觀測天象,修訂曆法,及時日禁忌書。在《禮記》中嚴格規定時日禁忌的用處,使得不違背禮制,以此整合社會。秦漢時代的官員如果不注意禁忌,很難與一般人民發生直接關係,得到統治的結果。所以秦漢時代官吏不但以《日書》為生活參考,而且也將《日書》作為輔助政事的工具。每個朝代依靠曆法家來頒布曆法(奉正朔),依此民間才有《時憲書》、《欽定協紀辨方書》、《鰲頭通書》、《象吉通書》、《永吉通書》等擇日通書的產生,讓人們依「天、地、人、事、物、時」的不同而加以選擇,做為趨吉避凶的參考。擇日就是為了滿足個人心理的需求,同時反映出人對生命中無助的現象。我們若深入研究其內容,我們會發現擇日活動中選擇吉凶,只是一種表面現象,而選擇神煞才是擇日文化的實質和真相。本研究主要對現今選擇通書所依據《欽定協紀辨方書》的介紹並分析其章節脈絡,對擇日名詞做解釋並了解其通書文化;並對坊間擇日通書脈絡做現況分析並了解其通書文化,最後比較臺灣坊間的通書與《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異同。透過《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研究,我們在對擇吉術的理論、原則和方法等會有系統的認識與了解,對於擇日通書的脈絡的認識和研究,具有啟發性價值。關鍵字:選擇、擇日、欽定協紀辨方書第一章緒論第一節研究背景中國人在天人相應的思想影響下,崇尚陰陽五行,於戰國中晚期以來,擇日(也叫選擇)是一直流傳於中國民間社會的一種術數,利用星占的法則以預卜吉凶休咎,善作趨避,並用來占卜年月日時的吉凶和決定從事的事情的宜忌,對於社會的各種活動有著強大的影響作用,舉凡入學.安床.裁衣.沐浴.剃頭等日常行事,均依日子的吉凶來行事。最早發現「擇日」這個詞語的典籍,是《禮記》「擇日而祭於禰,成婦之義也」。由此可見,中國人對擇吉思想的篤信,導致擇日(選擇)術得以在時空上長期制約了社會中的許多活動,也可以說重視日子宜忌的傳統,一直流傳在中國的社會中,一直影響著中國人的日常生活的各項行事。在中國出土最早的《楚帛書》1中主要講順令、知歲、四時,並按十二月排列,用一套特殊的月名表示十二神所當的辰位,並敘述各月的宜忌。書中分成三部分2,並說明選擇的理論,此為選擇術具有最要的意義。秦簡《日書》3中可以看到古人與大自然相處的對待態度,在秦朝當時的占時擇日等活動已非常盛行。例如:秦簡《日書》中所舉的五行的說法:金勝木.火勝金.水勝火.土勝水.木勝土.東方木.南方火.西方金.北方水.中央土。在其中所舉的是有關五行的說法,將五行與方位相配並列出了五行相剋的具體內容,可見當時五行學說已相當發達。擇日(選擇)的起源,遠在中國較早的典籍《爾雅.釋天》中用了一套特殊的月名-正月為陬,二月為如,三月為寎,四月為余,五月為皋,六月為且,七月為相,八月為壯,九月為玄,十月為陽,十一月為辜,十二月為涂。用來表示十二神所當之位。《周禮》曾記載了「春官宗伯」、「地官司徒」、「夏官司馬」等官員的職責,他們的活動其實都與堪輿、曆算事有一定的關聯。按《左傳桓1《楚帛書》通常又叫楚繒書或楚絹書,於湖南長沙東郊子彈庫盜掘出土,現藏於美國大都會博物館。此帛書長38.7、寬47厘米,筆者所引為李零所整理。2《楚帛書》由內層甲篇、乙篇及外層丙篇三篇文字組成。3本《日書》為睡虎地秦簡《日書》。於1975年12月在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中出土。共有竹簡423枚,約一萬八千餘字。筆者所引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鄭卜五先生所發表之資料。2公十七年》記載,「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日御即後來從事堪輿與選擇(擇日)的日者。漢以來的帝國統治者,以事關國是(如國祭祀及喪娶事)為由,更是特別重視堪輿和選擇(擇日)活動。如《史記日者列傳第六十七》載漢武帝聚會五行家、堪輿家、建除家、叢辰家問事。《漢書數術略》曰:「數術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職也」。《後漢書》卷二五載東漢日官主「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唐朝的《陰陽書》很多,唐太宗命呂才與一些學者共同整理,他們在原有的四十七篇《陰陽書》的基礎上,將另外的書籍加以刪改,又得到五十三篇,二者合一成為《陰陽書》,並由唐太宗詔頒天下,作為全國遵循的標準。宋朝沒有「司天監」,將一些風水名家納入其中(如楊惟德等風水名家都曾被授司天監監正),擔負相度風水、相陰陽、定方向、諏吉興工等事。元朝更于至元二十八年在各路衙設「陰陽學」,括天下陰陽戶口,仍立各路教官,有精於藝者,歲貢各一人,果有異能,則于司天台內許令近侍。」由於曆日安排向來被統治者視為象徵著正統的權威,乃治理大一統帝國所不可或缺是即所謂的“奉正朔”,天命所授,故歷朝的司職堪輿或選擇的官員,一般都主導著曆書(皇曆、官曆)的編撰權。據黃一農先生研究,為了適應民間社會擇日的需求,唐朝政府已開始雕印官頒曆日(皇曆或黃曆),並附上行事宜忌等內容。宋元以來的政府皆曾頒佈律例,以處罰私造、盜印或販賣曆日者。但唐宋以來,民間因利私印官曆,屢禁不止。直至清乾隆十六年(1751),政府才同意民間翻刻憲書,嘉慶二十一年(1816)始奉旨廢除禁例。4自清初以降,「擇日通書」在民間幾乎是每一家都備有的書籍,由於其中所載的是每一日之宜忌吉凶事項;譬如開市、結婚、喪葬?等。而民間所流傳的「擇日通書」則不是每一本都相同,此家言吉,他家言凶,民眾茫乎不知所措。如在《欽定協紀辨方書》序中提及:「昔帝堯命羲和敬授人時,厥民知析,因夷隩之節後,聖有作推而彌廣,至於外事用剛日,4黃一農著,《通書中國傳統天文與社會的交融》,載《漢學研究》第14卷第2期(1996年12月),第165頁。3內事用柔日。此皆載之經典,百王不易者也。厥後濫觴日,以訛謬術士以吉凶禍福之說,震驚朕師,不可方物,如褚少孫補史記,所稱彼家云吉,此家云凶;彼家云小吉,此家云大凶,茫乎不知其岸。」5因此清乾隆六年奉帝詔九卿集議及欽天監全體人員合編之《欽定協紀辨方書》將舊有的術士之拘離牽謬.前後矛盾之說加以統整修改,使擇日通書的立論依據上較為穩健而統一。就如同《欽定協紀辨方書》序中所言:「...舊有選擇通書成於星官之手,因訛襲謬見之施行,往往舉矛刺盾,皇祖聖祖仁皇帝,知其荒率,不可以訓,曾纂為星考原一書,刊行而未將監本改正蓋以待夫後人。聖人之心慎而又慎如此也,以喻監臣,監臣曰:通書之謬允宜改正,朕因其請謂及令猶有莊親王等數人,曾經皇祖指授,稍明此理,使此時不加訂正,恐後此益復無可任使。爰命編輯成書,頒布天下,較舊本謬說少除,然俗所久沿則亦不能盡去,便民用也,命名曰協紀辨方書。夫協紀辨方者敬天之紀,敬地之方也,一作止、一語默,天地實式臨之,況其大乎.如曰如是,則吉如是,則凶如是,則福如是,則禍則明者,所弗道也。雖然敬不敬之間,吉凶禍福隨之矣。」6由皇朝召集大學士.欽天監人員來編出一本全國通用的通書,把世俗雜說紛紜之處做的辨正,而頒行全國,以供全國人民所用。由此可見《欽定協紀辨方書》的完成象徵為一本全國公定的擇日通書。但在中國民間流傳的私藏擇日通書已非常廣泛,大家各持己見沒有一致的理論依據,以臺灣坊間的通書而言,也眾說紛紜,有多家系統承襲洪潮和通書系統,其它也有很多的家傳秘笈,以致各家山頭林立,並沒有公定的標準。因此在這眾說紛紜之下,筆者以「擇日通書之脈絡分析與研究」--以《欽定協紀辨方書》為中心,來對擇日通書做研究。5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109。6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110。4第二節研究動機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隨手就可拿到農民曆或黃曆,甚至在每日的日曆或桌曆中都有每日諸事之宜忌,對各種神煞忌例(所謂神煞,神即明也,煞即殺也,凶神,代表著一種時空中的生殺予奪的神秘力量,有表現於時間者,亦有表現於空間者。)作一番的註解。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提的日常生活諸事分御用六十七事與民用三十七事,在一般通書只載六十事,而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依事之次第察其宜忌之日而分註之:「御用六十七事有:祭祀,祈福,求嗣,上冊進表章,頒詔,覃恩,肆赦,施恩封拜,詔命公卿,招賢,舉正直,施恩惠,恤孤惸,宣政事,布政事,行惠愛,雪冤枉,緩刑獄,慶賜,賞賀,宴會,入學,冠帶,行幸,遣使,安撫邊境選將訓兵,出師,上官赴任,臨政親民,結婚姻,納采問名,嫁娶,進人口,般移,安床,解除,沐浴,整容剃頭,整手足甲,求醫療病,裁製,營建宮室,修宮室,城郭,築隄防,興造動土,豎柱上梁,經絡,開市,立卷,交易,納財修置產室,開渠穿井,安碓磑,補垣,掃舍宇,修飾垣墻,平治道塗,伐木,捕捉,畋獵,取魚,栽種,牧養,納畜。民用三十七事有:祭祀,上表章,上官,入學,冠帶,結婚姻,會親友,嫁娶,進人口,出行,移徙,安床,沐浴,剃頭,療病,裁衣,修造動土,豎柱上梁,經絡,開市,立卷,交易,納財,修置產室,開渠穿井,安碓磑,掃舍宇,平治道塗,破屋壞垣,伐木,捕捉,畋獵,栽種,牧養,破土,安葬,啟攢。通書選擇六十事有:祭祀,祈福,求嗣,上冊受封,上表章,襲爵受封,會親友,入學,冠帶,出行,上官赴任,臨政親民,結婚姻,納采問名,嫁娶,進人口,移徙,遠回,安床,解除,沐浴,剃頭,整手足甲,求醫療病,療目,針刺,裁衣,築堤防,修造動土,豎柱上梁,修倉庫,鼓鑄,苫蓋,經絡,醞釀,開市,立卷,交易,納財,開倉庫,出貨財,修置產室,開渠穿井,安碓磑,補垣塞穴,掃舍宇,修飾垣墻,平治道塗,破屋壞垣,伐木,捕捉,畋獵,取魚,乘船渡水,栽種,牧養,納畜,破土,安葬,啟攢。」7其中所舉日常生活之諸事,分為朝廷與民間之用事,其中除和官方有關的事宜7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464~811-465。5外,事宜大多相同,而且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也明白說明,此日之宜忌。但在民間之通書中,並不如《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言的那麼詳細,全都將之混合在一起,尤其當通書在坊間大量流行之後,根本不知事宜為何,因此在其中所舉之宜忌事均不相同。以現今臺灣社會中,十分篤信陰陽思想,因此做任何一件事都需先看個日子。但有個疑惑是:有時看日曆上說某某日宜開市納財,但在農民曆上卻言忌開市納財,在坊間擇日師所說又不同,諸如此類之事層出不窮。此言吉.彼言凶,不知其吉凶的依據到底在那裏。筆者收集現今在臺灣坊間書局均可購得的通書如:《崇福堂林先知通書便覽》《崇福堂游華芳授男禎枝外曾孫黃學劼通書》《信發堂廖淵用通書便覽》《聚福堂呂逢元通書便覽》《勝青堂周勝青七政天星通書》《玄機堂鄭富仁七政三王通曆》《銘福堂高銘德實用通書便覽》《繼福堂鳳陽黃睿謙七政四餘通曆》《正福堂蔡炳圳七政經緯通書》《天寶堂羅欽若通書》《九星堂羅經邦通書》《宗睦堂羅元清通書》《繼成堂洪潮和通書》《繼成堂洪堂麟通書》《繼成堂洪堂燕通書》《真步堂蔡伯勵通書》《崇道堂羅傳烈通書》等。其中所言之宜忌,各家均有其獨特的說法,單一個繼成堂就有三本通書、崇福堂就出了二本通書,而且彼此的說法都不盡相同,就以泉州繼成堂洪潮和8所傳之通書來說,從現存的洪氏通書記載來看,嘉慶至道光年間,長房洪彬海(學海)和二房洪彬成、三房洪彬淮都繼承父業,主要在泉州集賢鋪海清亭開張繼成堂擇日館,選造日用通書,但後來因利益衝突,各房分裂各自為政,其各房所提的宜忌也不相同,而且各房又有傳各自的弟子,每個弟子對老師的說法又有不同的見
本文标题:鳌头通书-择日通书之脉络分析与研究——以《钦定协纪辨方书》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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