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小学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
小学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区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月工作的精神,我校在爱国卫生月期间以“迎世博,讲卫生,建健康校园”为主题,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世博文明我传承,爱国卫生我先行”活动。并制订如下方案:一、专题学习了“关于2020年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做了精心的活动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工作有计划、活动有目标,工作见成效(一)启动阶段——宣传动员活动拉开活动月的帷幕(4月初)召开大队委员会议,全面部署爱国卫生月的各项活动及具体要求。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黑板报、标语、手抄报、以及学校“留心语”广播站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办法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主要是指宣传条例、宣传规定、宣传讲文明、树新风、防疾病保健康和卫生知识。(二)实施阶段——形式多样的活动将卫生月活动推向高潮1、“人人动手,创造健康环境”活动(4月5日—4月20日)(主要负责部门:少先队大队部负责)(1)各年级彻底清理整治教室、教师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卫生室等场所室内外卫生,清除灰尘和各种垃圾、污染物、白色污染。(2)清除校园内死角的垃圾污物,加大对乱倒、乱扔垃圾的监督管理力度。(3)集中开展食品、饮水和公共场所卫生大检查,严把病从口入关。(4)大力开展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活动。(5)在日常管理中由值周中队对校内的卫生及乱吃不洁食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文明健康行为,校园卫生我先行”活动(4月10日)卫生月期间,在全校开展“文明健康行为,校园卫生我先行”活动。由学校大队部向全校学生发起倡议,自觉抵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不健康行为,在全校弘扬文明、健康的良好风尚,以最佳的环境迎接世博会的到来,建设山河中心小学良好的育人环境。3、“我运动,我健康”的活动(4月)由学校体育组牵头,各中队体育委员配合,开展卫生月“我运动,我健康”的全校健身运动。坚持倡导和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学好国家新推行了第三套广播体操活动,增强师生身体素质,打造健康的生活方式。(体育组负责)(三)、检查、验收阶段——活动有成效,查找不足(4月中下旬)1、学校每周的值周中队组织进行日常卫生检查和周四的卫生大扫除劳动委员的检查验收。2、通过检查,对在活动中认真组织、落实好的班级予以表扬;对敷衍了事,落实情况差的班级,除限期整改外,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四)、总结阶段(4月末)此次卫生月活动中,以“迎世博,讲卫生,建健康校园”为主要内容,学校大队委员会对各班级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进行督查。卫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应该保持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整体素质和学校文明的程度,努力追求健康生活方式,健康校园的目标得以实现。今年四月是我国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爱国卫生和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城乡环境质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以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XX县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以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知识,掀起除害灭病工作高潮,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时间安排从3月26日开始,4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6日至4月2日)。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发动,开展义务劳动,推动活动开展。(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3日至4月25日)。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针对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活动,改善城乡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自查和总结,县双创办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抽查和综合评价。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一)环境卫生管理1.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严格落实“一日两扫,全天保洁”清扫责任制,提高城区主次街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质量;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90%以上;搞好公厕保洁。县城管局、洛源街道办负责。2.城中社区(村)沿路两侧严禁堆放“三堆”(柴草堆、杂物堆、垃圾堆),清理卫生死角,杜绝脏乱差现象;加大城中社区(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成立专业保洁队伍,建立垃圾定点、定时清运制度,确保城中社区(村)卫生清洁。对通往城区主街道的社区(村)中小巷路口实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洛源街道办负责。3.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清除垃圾、杂物,消除卫生死角,净化美化环境。县直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省驻吴单位和各人民团体负责。4.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洗浴中心、美容美发厅、kv、宾馆、吧、车站、超市、百货商场等公共场所内外部卫生管理。县卫生局牵头,县食药监管局、县文体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负责。5.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城区道路两侧堆放砂石料和其它物料;督促责任单位清理沿街乱倒的生活垃圾。县城管局负责。6.清理城区河道、沟渠两岸的垃圾、污物。县城管局、洛源街道办负责。7.清扫公路路面,清除公路两侧垃圾、残土等,清掏公路边沟。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按权属负责。8.组织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员工参加城区绿化、美化及环境卫生义务劳动。县直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省驻吴单位和各人民团体负责,(二)“门前四包”管理1.对城区经营户实行“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制度。县城管局负责。2.对城区经营户实行“门前四包”挂牌制度。对重视程度高、措施得力、“门前四包”责任落实好的经营户,挂设红牌,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达不到“四包”标准要求的,挂设黄牌,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检查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挂设黑牌并通报批评。县城管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三)交通秩序管理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2.实行门前停车负责制。城区商场、超市安排专人负责各自门前停车场和车辆停放管理,确保时间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沿街各经营场所、有庭院的单位要划定停车标志线,指挥各类车辆有序摆放。县城管局督促落实。3.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取缔占用公共场所非法设立的停车场,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指挥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迎宾街、新城街、洛源街、长征街四条“严管街”和兴盛路、洛滨路、北苑东路三条路段无乱停乱放现象。县公安局牵头,县城管局配合。4.加强长途汽车站和城乡客运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范公交车、出租车营运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客运。县交通局负责,县公安局配合。5.加强城区道路临时停车点的划线与管理,完善交通标志、信号设施,疏导交通,规范车辆及行人交通行为,达到人车各行其道,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严厉查处各类违章行驶行为,全面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加强道路交叉路口禁行路段的交通管制,杜绝闯红灯和擅自进入交通管制街道现象。县公安局负责。(四)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1.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建立科学规范的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制度,加强大型户外广告、墙体广告的管理,县城管局负责统一审批、统一管理。对擅自设置、变更审批内容以及参差不齐、影响美观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及时督促整改,责令拆除。县城管局负责。2.按照“控量、限时、规范”的原则,严格软体广告、标语、条幅等户外宣传品设置程序,严禁利用行道树、路灯杆、护栏等设施擅自扯绳拉线、悬挂物品。县城管局负责。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形成全社会打击乱涂乱画的高压态势。县城管局、街道办、县广播电视台负责。4.侦破制售假证的违法犯罪案件,取缔窝点,从源头解决乱涂乱画现象。县公安局负责。5.切断野广告宣传途径。县城管局牵头,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配合。6.清理整顿公路两侧的广告、牌匾和交通标识标牌。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负责。(五)城区市场管理1.加强城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服务功能,落实市场保洁队伍,建立保洁责任制,抓好日常管理,维护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达到市场经营有序、清洁卫生。县工商局监督检查,市场主办单位落实。2.取缔流动摊点、露天烧烤摊点,加强早市、夜市的摊容摊貌和卫生管理,实行定点、定时经营。县城管局负责。3.取缔学校门口、广场、市场周围及城区街道两侧形成的马路市场,严禁店外经营;对经批准设立的临时摊点,要实行“三定一包”(定时定点定人,包周围环境卫生);严禁业主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对不服从管理的,按照规定给予处罚。县城管局负责。4.加强临街汽车、摩托车清洗装潢维修点的管理,对已审批的清洗装潢维修点督促进店(院)经营,不具备室内经营条件的一律取缔。县城管局负责,县交通局、县工商局配合。(六)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1.按照“谁设置、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城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灯杆、护栏、电话亭、配电箱、报刊亭、彩票亭、路标牌、站名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成立专业管护队伍,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刷新。县城管局、县文体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邮政局、县自来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广电络公司等设施设置产权单位负责。2.县城各类设施要保持清洁,对设施上的乱涂乱画及时清刷覆盖。县城管局负责城区公园、广场建筑等市政设施,县邮政局负责报刊亭,县民政局负责福利彩票亭、路标牌,县文体局负责体育彩票亭,县交通局负责候车亭、站牌,县供电公司负责配电箱,落地广告灯箱和城区墙体上的乱涂乱画由产权单位负责。县城管局负责督促落实。3.严格市政公共设施设置。凡在城区新设置报刊亭、彩票亭、候车亭、站牌、路标牌、广告灯箱等市政公共设施的,要到县城管局签订管理责任书,落实维护管理责任制。县城管局负责。(七)施工秩序管理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气、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及噪音对城市的污染和危害,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四害”密度达标,工地必须围挡,物料堆放整齐,出入口硬化,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县住建局负责。2.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县城管局负责,县住建局配合。3.加强城区施工秩序管理,依法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行收取保护费和服务费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地痞、霸头,维护安全、稳定的施工秩序。县公安局负责。(八)建设秩序管理1.对县城规划区出现的违章建设依法及时予以拆除,实行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县住建局负责。2.严格临时建设批后监督管理。凡在城区进行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开挖等建设项目,都要遵守建设程序。经批准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开挖等临建项目,建设单位要与县城管局签订临建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书,县城管局负责临建工程项目建后的管理,到期拆除。对不按规定建设的,按城市综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县城管局负责。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清理、拆除城区社区(村)中出现的违章建设,确保县城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县住建局负责,洛源街道办配合。4.加强城乡公路治理,严格控制和拆除公路两侧的违章违法建筑。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九)城区公园、绿地管理进一步做好城区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提升城区绿化档次和品位。组织专业队伍抓好城区公园、广场、街头绿地的卫生保洁、绿化管护和设施看护工作,达到设施无丢失、无乱涂,加强城区绿化苗木管护,死株苗木要及时补植;
本文标题:-小学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64680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