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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冬季征兵工作意见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国防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好2011年我镇冬季征兵工作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市征兵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我镇今冬征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任务分工征兵工作是一项事关国防建设的大事,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命令意识和任务意识,各村必须按照上级分配的征兵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好今年征集任务,以市征兵办下达任务为准,预征对象进站体检任务按镇武装部要求,人以下的村不少于2名,-3000人的村不少于4名,3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5名,5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6名。二、征集对象和条件1、今年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学生、高等院校接受无学籍的学生以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可以征集。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军入伍,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征集年龄:男青年在2011年年满18-20岁(即1990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出生的),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无劣迹、无纹身,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的优秀青年);体格条件按国防部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身高1.62米以上,体重达45公斤以上,无传染病,品貌端正,身体健康)。4、征集办法及时间: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武装部报名,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从现在起报名。三、工作方法依据有关兵役法律、法规开展征兵工作,积极做好宣传教育,要在认真做好兵役登记的基础上将宣传动员工作反复深入做到每个应征对象的家庭、本人、单位、学校及主要亲属,宣传国家兵役法规、部队现代化建设成就、立志在部队成材典型、国家安置、优待政策等,对外出务工人员务必要在10月底前召回,并要求同时带回务工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打工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各村要将预征人员的人数分解到各村干,明确责任到人。三、主要奖惩措施:1、征兵经费:进市体检所需车费、食宿费、洗理费、政审费等由镇统一解决;人员误工费及其他费用等由各村自行解决。2、奖惩:(1)各村进站任务数少1人罚100元(2)各村完成双合格人数4000人以上3人,-4000人2人,人以下1人,每多一人奖励100元,每少一人罚100元,(3)各村有双合格人员但由于名额限制没有出兵的不奖不罚。(4)将合格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进站任务数少1人扣1分,双合格人数少1人扣3分。3、组织欢送新兵:经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新兵,除了加强教育管理外,各村要进行欢送,镇将集中举办欢送仪式,并佩带光荣花,以营造全社会崇尚当兵光荣的氛围。以上意见,希望各村要高度重视,各村要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站在人人讲国防、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完成征兵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加以贯彻执行,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我镇今冬征兵任务。镇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报:市人武部发: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本文标题:乡镇冬季征兵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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