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自考公务员制度重点归纳[1]
自考公务员制度重点内容【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在国际上,公务员是指行驶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在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总称。【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2.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1.准备阶段(1984-1986)主要是调查研究和起草条例2.决策阶段(1987-1988)主要是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推行公务员制度3.试点阶段(1989.1993.9)主要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组织六部、两市作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并且根据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该条例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10-2005.12)主要是完成原国家行政机关干部向公务员过渡并完成了身份的转变、制定并实施公务员法和各项细则、转变政府职能和精减行政机构与人员。其一,10多年来,从国务院到各区县、乡镇与街道,按国家计划,完成了各级政府干部向公务员的过渡。其二,10多年来,国家人事部陆续制定并出台了多项公务员管理的规章。其三,10多年来,国家人事部从国家人事变化的大局出发,要求全国从中央到地方按着“整体渐进,分步到位”的原则展开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5.依法管理阶段(2006.1.1-现在)【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与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4.所以我国所推行的公务员制度,一定要适合中国的国情,要具有中国特色,同时也要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科学管理的方法和原则【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公务员义务的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公务员权利的含义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者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1.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当、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3.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公务员义务的内容是指公务员义务的外延,即法律设定的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公务员义务的原则】1.违法必究原则2.平等原则3.服务与稳定原则【公务员义务】1.忠于宪法的义务2.依法履职的义务3.为民服务的义务4.忠于国家的义务5.服从命令的义务6.保守秘密的义务7.保持操行的义务8.公正清廉的义务9.其他法定的义务【保守秘密的两对矛盾】1.公务员保守秘密的义务和公民享有知情权之间的矛盾2.公务员保守秘密和依法作证两个义务之间的矛盾【公务员法律责任】1.身份处分2.行政处分3.赔偿责任4.刑事责任公务员权利的内容是指公务员权利的外延,即法律设定的公务员应该享有的权利。【权利原则】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公务员权利】1.获得工作条件权2.身份保障全3.获得报酬权4.参加培训权5.批评建议权6.申诉控告权7.申请辞职权8.其他法定权【辞退公务员的五项事由】1.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安排3.机构调整拒绝接受合理安排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5.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权利的法律保障】1.行政复议2.申诉3.控告4.诉讼权公务员职务是指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公务员级别是指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设置公务员职务级别的目的】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的体现】1.公务员职务序列过于单一,缺乏符合各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多样化的职务序列2.晋升渠道单一,“职务本位”现象突出【国外分类制度给予的启示】1.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制度正在走向融合,而不是走向两个极端的“分流”2.在两种类型的分类制度中,类别划分的标准可能各异,却都划分公务员类别3.在两种类型的分类制度中,公务员的职务序列都是根据类别设置的4.职务与级别的功能是有区分的【职位分类制度的作用】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职位类别划分】1.专业技术类职位2.行政执法类职位3.综合管理类职位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特征】1.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2.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3.技术权威性【职位设置依据】1.职能2.规格3.编制限额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职位设置最终要求】1.明确各个具体职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2.确定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备何种资格的人才能担负该职位的职责。前者是明确需要干什么,后者是明确需要什么人来干。职位设置工作最后要制定职位说明书,说明每一个职位的工作内容、职责、工作标准、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的综合性【职务序列】1.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2.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3.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4.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5.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级别功能】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具体对应关系,主要在工资制度中体现。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向基层倾斜【级别确定】实行职位分类制度的国家主要考虑职位因素,同时考虑学历等品位因素;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主要考虑学历、资历因素,但也考虑工作实绩等因素。【级别晋升】1.当公务员晋升职务时,原级别没有达到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相应晋升级别2.不晋升职务,也可以在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晋升级别【公务员衔级主要功能】在特定的工作场景下能够迅速辨识身份,理顺指挥关系,完成工作任务。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是国家派往驻别国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以及常驻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团、代表处等驻外外交代表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其工作职责与维护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英国】【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一切文官职务的任命,都必须根据文官事务委员会的规定,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就基本上克服了推行资产阶段“政党分肥制”中由于执政党的更迭而造成的人事“大换班”与国家政局剧烈动荡的弊端,从而使资产阶级政权得以稳定与巩固,同时也标志着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美国公务员制度形成】1883年制定的录用公务员的法规中明确规定:凡竞争职位的填补,非经考试不得任用,从而也标志着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公务员的录用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录用顺序和条件】1.我国公务员的录用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机关增补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他岗位上的公务员,包括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当然也可先考试,再任用,但不在录用之列2.录用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录用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系统以外的公民、学生或工作人员3.录用考试与录用考察两种方式互相补充,坚持两者并重的原则,只有考试考察都合格者,方可择优录用,否则不予录用4.录用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否则无效【录用的意义】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录用考试种类】1.公开竞争性考试2.飞公开竞争性考试【适用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办法】1.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2.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3.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录用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2.限制性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录用原则】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录用公开事项】1.录用考试的政策、法规要公开,不允许搞“内部掌握”2.录用考试的基本信息要公开3.所公开的这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以便使公民自己决定是否报考以及报考何种职位4.录用考试的方法和程序要公开,以便于群众查询5.录用考试的成绩要公开,并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同时要接受应试者询问6.录用结果要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录用公开方式】1.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公开发布2.法定刊物或报纸上发表,以便详细地告诉公民录用考试的信息3.设立录用咨询中心,随时解答公民有关报考公务员事项的询问4.举行录用考试说明会,宣讲有关录用考试的事项5.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举行的临时招考中,招录机关还可发布正式文告或者通过信函邮寄招考简章等方式公开公务员报考的信息【录用考察内容】首先,录用考察的前提,是由用人单位在笔试和面试合格者中,按一定比例所确定的预选对象中进行;其次,录用考察的内容有六个方面:1.在政治思想上2.在道德品质上3.在廉洁自律上4.在工作表现上5.在工作实绩上6.在需要回避的情况上;再次,录用考察的方式:1.查阅档案法2.交谈考察法3.座谈会考察法4.择优录用【择优录用标准】我国择优录用公务员时所坚持的标准是德才兼备。只有坚持德才兼备,而且强调德的统帅地位,才能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干部选拔上来,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次,应明确择优的方法是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即是指通过考试、面试与能力测验等方法考试后,将合格者中的优秀者再通过录用考察,挑选其中最优秀的人录用为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1.知识测验(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智力测验3.技能测验【笔试优点】1.经济性,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大批人员在不同地方进行考试;2.客观性,主考人与应试者不直接接触,评卷有客观尺度;3.广博性,一张试卷可以出多学科的不同类型的题目缺点主要有不易考察应试者实际工作能力【面试优点】可以弥补笔试内容的不足,易于观察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城市成都、开拓精神、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气质等缺点主要有评分时易受主考人员主观印象影响【实际操作优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便于测试和评定应试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在实施上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缺点主要是程序较为机械,不能用来考察应试者的智力因素和其他方面的品质【情景模拟优点】是能考察应试者的真实能力缺点是设计比较复杂,又难以在大批应试者中同时进行【心理测试优点】是便于了解应试者的性格、气质、能力倾向等缺点是对主考官要求较严,如果是五人主考小组,其中至少要有一名心理学家【录用主管部门】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3.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录用程序】1.发布招考公告2.资格审查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5.体检6.录用(1)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2)审批、备案【招考公告内容】招录的职位、名额,报考的资格条件,报名的方式
本文标题:自考公务员制度重点归纳[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65973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