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第三条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钥匙出车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养路单、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者转移时应办理转移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报行政部(详情请看附件),行政部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状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临时送客户等。)第六条员工归还是车辆时也是一样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把当时归还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报给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记录在档,检查好当时车辆的仪容,并且拍照存档。第六条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于终止历程。第七条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会公司车辆停靠地。第三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第十二条未经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第十三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第十四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佳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
本文标题: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66119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