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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申报流程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须至少提前2日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备案,提供以下材料,企业复工申报流程要求具体如下:1.申请复工企业填报《企业提前复工备案表》;2.申请复工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及应对预案、企业负责人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3.申请复工企业将《企业提前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扫描件发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2915246492@qq.com;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备案材料后,2小时内分发至各行业主管部门;5.行业主管部门1天内对材料齐备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对经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6.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核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审核,指挥部批量核准)。
本文标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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