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建筑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电梯部分
一、建筑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一)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试验办法》GB/T10059-1997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号与尺寸》GB/T7025.1~7025.3-1997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9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用钢丝绳》GB8903-8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曳引机》GB/T13435-92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5023.1~5023.7-199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7024-1997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电梯T型导轨》JG/T5072.1-1996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液压电梯》JG5071-1996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15、设计施工图文件(二)适用范围(三)检查内容(四)监控要点1、每台电梯应单独设主电源开关,该开关位置应设在机防入口处、便于操作处并应安装牢固,其标高应为1.3~1.5m,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但开关不应切断轿厢、机房、轿顶、井道和底坑的照明、插座和报警装置。短路保护装置、熔断器与熔体规格应相配。———GB10060-93第4.1.1条2、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别敷设,导线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除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有良好保护接地,PE保护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汇流排上,不但互相串接,零线、接地线应分开并不得混接。———GB10060-93第4.1.3条,GB50150-91第23.0.1条3、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动作速度与电梯额定速度应相符,铅封封记应完好无损,限速器的底座固定在机房楼上,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正确牢固,当与安全钳联无颤动现象。———GB10060-93第4.1.12条4、机房而后井道内的配线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管或线槽线槽接口处应平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敷设于槽边的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60%。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跨接,但不得作为设备的接地体。——GB50182-93第3.0.2条,GB50258-96第3.5.4.3、3.5.5.1、3.5.6条5、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用于手动盘车装置,应放在较方便处,安装标志中心距地面宜1.31.5m。松闸板手应漆红漆,盘车装置应漆黄漆。——GB10060-93第4.1.13、4.1.8条6、当对重将缓冲完全压缩后,井道顶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顶上的最高部件应有不小于(0.3+0.035V2)m的高度,且轿顶上方应有不小于0.5m×0.6m×0.8m的矩形空间。——GB10060-93第4.2.11.a.b条7、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不应有打结和扭曲现象,轿厢将缓冲完全压缩后,应保证运行电缆在运动中不得与线槽、电管发生卡阻和底坑地面或轿厢边框碰檫,且应有防护措施。——GB50182-93第3.0.11.2条,GB10060-93第4.2.13a.b、4.2.14.a.b.c条8、轿顶应有检修转换开关与红色紧急停止开关,动作应可靠,在轿顶处检修接通后,轿内及机房检修开关失效,确保轿顶操作人员的安全。——GB10060-93第4.3.6条9、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安装应可靠,严禁焊接固定,安装后不得应电梯正常运行的碰撞使开关产生移位、损坏和误动作。——GB10060-93第4.3.8条10、承重梁两端应支架在建筑物承重梁(或墙上)时,承重梁埋入承重墙内,应超过墙中心20mm,且应不小于75mm,两端应用混凝土浇灌,应及时作好隐蔽记录,承重梁的底面应离开机房地墙50mm以上,不使地墙受力。——GB10060-93第4.1.7条11、消防电梯必须在基站或撤离层设置消防开关,消防开关装于召唤盒的上方,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为1.6~1.7m。——GB50182-93第4.0.6条12、层门门锁装置应采用机械-电气联锁装置,其电气触点必须有足够的断开能力,在其触点熔接的情况下也能可靠断开,层门门锁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动作灵活,层门关闭后锁紧装置应可靠地锁紧,齿合长度不应小于7mm。——GB50182-93第4.0.7、4.0.8.1、4.0.8.2条13、底坑应设红色急停开关,且该开关安装位置应从底坑平面至开关标高宜为1.3~1.5mm。底坑内应设有安全爬梯,保证上下维修安全,并底坑不应有积水。——GB10060-93第4.5.4条,GB7588-1995第5.7.3.1、5.7.3.2条。14、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联动试验中动作应可靠,限速器在动作前,该开关应先动作,然后机械动作,迫使限速钢丝绳将安全楔块提拉起,紧紧卡住轿厢导轨,使轿厢立即制停。——GB10060-93第4.6.2.b条15、电梯运行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指令、召唤、选层、定向、程序转换、起制动制度、开车、截车、停车、平层精度等精度均应正确可靠,声光信号显示应清晰正确。——GB50182-93第6.0.6.1条16、液压电梯应有如下安全装置:错、断相保护装置,缓冲装置,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时的保护装置,厅门门锁与轿门电气装置,停电或电气发生故障时,能使轿箱移动放人的装置,液压油温升的保护装置,超载或超速保护装置。——JG5071-1996第4.3.4、a.b.c.d.e.f.g.h条17、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必须设有安全钳,反之直顶式液压电梯可以不安装安全钳,但必须在液压缸的油口装设限速切断阀,保证运行安全。——JG5071-1996第4.5.1、4.5.5条18、安全钳应与电梯和液压装置相联锁,当安全钳动作时,主动力线路和下行控制电源应及时被切断,严禁使用电气,液压或气动驱动的装置来操纵安全钳。——JG5071—1996第4.5.2、4.5.4条19、液压站设有在紧急情况下使轿厢下降的手控装置,该装置必须加以防护,避免由于偶然事故而发生误动作,轿厢下降的速度不应超过0.3m/s,压力表面应能清晰看清;紧急放油阀须用人力不断操作,手柄应漆红漆。——JG5071-1996第4.11.26条20、轿厢超载超过20%以上时,液压电梯控制系统应能报警和切断动力线路,使液压泵不能启动或无压力油输出,轿厢不能上行。——GB5071-1996第4.12.1条2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及周围,特别是在梳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金属结构内的驱动机房、转向站以及机房内的电气照明装置,应为常备的手提行灯;在这些点的每一处应配备一个或多个单相三孔安全插座。——GB16899-1999第5.4.1、6.3.2条22、梯级间或踏扳间的间隙在工作区段内的任何位置,从踏面测得两个相邻梯级或两个基本点之间的间隙不应超过6mm.——GB16899-1997第11.2.1条23、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应不大于4mm,在两侧对称位置处测得的间隙总和应不大于7mm。——GB16899-1997第11.2.1条24、梳齿板梳齿与踏面齿槽的的齿合深度应不小于6mm,梳齿板梳齿与胶带齿合深度不应小于4mm。——GB16899-1997第11.3.1、11.4.1条25、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应符合规范标准:0.5m/s0.2~1.00m;0.65m/s0.3~1.30m0.75m/s0.35~1.50m;0.90m/s0.4~1.70mGB16899-1997第12.4.4.2、12.4.4.4条
本文标题:建筑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电梯部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67247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