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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工作意见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规模倍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实施“科教立市”战略、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区域经济、面向“三农”、面向曹妃甸,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现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为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实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等值化,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二、职业教育现状与发展目标2011年,全市共有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所,招生1.1万人,在校生2.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7所,招生3.7万人,在校生10.5万人。各类职业学校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70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今后三年,我市将加快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以2011年3.7万人为基数,2011年招生4.9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2011年招生6.1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2012年招生7.4万人,比上年增加1.3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平均每年递增1.2万人,从2011年的3.7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7.4万人,实现招生规模翻一番。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计划,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以2011年1.1万人为基数,2011年招生1.3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2011年招生1.6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2012年招生2.2万人,比上年增加0.6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平均每年递增0.4万人,从2011年的1.1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2.2万人,实现招生规模翻一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2011年的10万人为基数,2011年培训13.3万人,比上年增加3.3万人;2011年培训16.6万人,比上年增加3.3万人;2012年培训20万人,比上年增加3.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平均每年递增3.3万人以上,从2011年的10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20万人,实现培训规模翻一番。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建成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和示范性专业,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三、主要措施(一)实施中职教育扩招工程扩大面向高中生的招生。近年来我市初中毕业生锐减,今后几年,基本维持在7万人左右。初中毕业生有升学愿望的,都接受了高中阶段教育。我市每年有近两万名高中生不能升入大学,高中生接受职业教育,有潜力可挖。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招收高中生0.5万人左右,2011年计划招生0.7万人,2011年计划招生0.9万人,2012年计划招生1.1万人。各中职学校应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积极招收外地学生来就读。实施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计划,即培养农村改革发展带头人、科技致富带头人。招收具有初中或同等学历,45周岁以下农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干部、后备干部、返乡农民工、农村专业户、复转军人等在农村创业的社会青年。学业合格,颁发中职毕业证书。2011年计划招生1万人,2011年计划招生1.5万人,2012年计划招生3.1万人。(二)实施高职教育扩招工程积极推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曹妃甸校区建设,新校区总占地1644亩,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计划2011年年底主要设施基本建成。届时,每年增加招生1000人以上。积极推进职业技术学院异地迁建工程。项目建成后,每年增加招生1000人以上。河北科技大学分院重点建设好影视动画、影视广告等国内、省内强势专业,积极扩大招生规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的优势,努力扩大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模。挖掘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潜力,确保高职教育招生规模翻一番。(三)实施劳动力素质提高工程全市职业教育资源面向农村开展培训,使劳动者掌握就业、创业必需的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启动“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一村一名中专农业技术员、动物防疫员培养计划”。加强对革命老区就业年龄人员的职业培训。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扶贫开发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四)实施农村职业学校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动职教中心建设与发展,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遵化市职教中心新校区要在2011年年底前投入使用;迁安市职教中心要加快新校区施工进度,2011年秋季投入使用;丰润区职教中心、丰南区职教中心、乐亭县职教中心新建工程2011年底前开工建设,力争2011年秋季投入使用。到2012年,全市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4所以上进入国家重点支持的1000所职教中心行列。加强乡镇成人学校建设,到2012年,建设100所以上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五)实施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结合我市培育壮大精品钢材、先进制造业、精细化工、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链的需要,培养一大批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加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完善职工培训体系,加快高级工和技师的培养。职业学校要把培训城镇失业人员、驻唐部队官兵、农村富余劳动力作为重要任务,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每年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1.2万人,中初级技能型人才5万人。(六)实施示范院校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高职院校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辐射带动全市职业院校的发展。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要在创建省级示范性院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曹妃甸新城高教园区设施条件,创办国家级示范性院校。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创办省级示范性院校。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市建筑工程中等专业学校2011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向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目标迈进。劳动高级技校、市对外经贸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到2012年,有1所职业技术学院进入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3所中等职业学校进入国家级示范性学校行列。(七)实施职教资源整合工程各级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对辖区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盘活资源,建设一批装备水平高、师资力量强、办学规模大、教学质量高、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职业学校。围绕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需求,组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促进职业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围绕精品钢铁、装备制造、化工、新能源、环保、生物医药以及建筑建材、煤炭、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组建一批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的专业型职业教育集团。通过组建职教集团,加强城乡、区域、行业、企业、学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八)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程以提高学生技能水平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远程教育与实践基地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以学分制、选修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职业院校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分互认、教师互聘。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大力推行“双元制”、“引企入校”等模式,推进生产教学一体化。建立技能型人才供求对接机制,高职院校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动态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改造传统专业,大力发展面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积极推进教学改革,重视实践教学,强化技能培养,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要与企业紧密联系,建立企业对课程的反馈机制,积极吸收企业参与课程设计。(九)实施多元化办学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和我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实行“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民”、“私人办学”等多元化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公办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搞好市场调研,按市场需求调整设置专业,与市场充分对接,使职业院校从招生、教学、实训、就业发挥一条龙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办学积极性。利用国内大企业,特别是市内企业,如开滦集团、唐钢集团、冀东水泥集团、北车集团、京唐钢铁公司等企业现有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同时,要鼓励企业院校面向社会招生,扩大规模,实现倍增。企业除可独立投资举办职业院校外,也可以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培训”。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办学。大力吸引国内社会资金,支持民间投资主体通过合资、合作、参股的方式投资办学,实现产权结构和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可将职业院校的物业、食堂、实习车间等服务项目交给社会举办。充分发挥现有院校开展在职培训功能。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又有培训需求的单位,由职业院校利用节假日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扩大国际职业教育合作,引进先进职业教育模式。进一步推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劳动高级技校等院校与德国、瑞士、荷兰、比利时、爱尔兰的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通过学者互访、互派教师、学生交流、共建实验班、资格证书互认、共建实训基地等形式扩大合作领域,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四、政策保障(一)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进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纳入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二)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规定,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步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市政府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200万元,并整合教育资源和政策资源,通过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重点支持“双带头人”培养工程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成人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等。国家和省支持的职业教育项目,市及各(县)区政府应安排好配套资金。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按照培训总体规划,由市、县(区)分级负担,市级适当安排补助资金,确保计划落到实处。城市户口职业教育学生,列入国家已建立的资助体系,全面落实好生活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列入各级政府工作计划,2011年全市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含中央、省级、市级和县区)。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市级给予适当补助。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布局调整工程,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设施和教师资源,安排奖补资金,重点支持180所乡镇成人学校建设,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和社区教育中心。从2011年起,市财政在教育事业经费之外,每年安排200万元,重点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行业企业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XX]317号)要求,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XX]16号)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三)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优先支持空编职业院校招聘急需专业教师。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增加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各级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贴。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加快培养“双师型”教师,重点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职业教育名师。(四)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时
本文标题: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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