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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简阳中学校园防欺凌和暴力工作问责制度为了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领导研究决定,制定本安全管理事故问责制度。一、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1、学校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校委会全体成员任考核组成员。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校园欺凌和暴力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校园欺凌和暴力事故。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以及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与处理。二、责任追究范围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3、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4、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漏报、瞒报的;5、虽未造成学生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三、具体问责(一)、校长、书记1、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管理职责学校的校长、书记是学校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管理工作和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全面安全工作。2、问责制度学校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责任事故,直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处理,上级纪检部门的纪律处理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二)、分管副校长1、安全管理职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行政人员)是学校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第一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2、问责机制因管理疏忽或失误出现校园欺凌和暴力责任事故,接受学校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领导小组、校委会处理。发生重大校园欺凌和暴力事故的,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纪律处分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三)、带班领导1、校级带班领导职责:(1)、带班期间为学校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带班期间全校的一切安全工作。(2)、检查、督促中层领导干部完成各项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3)、监督、检查保安、值日、宿舍管理人员的执行岗位责任情况。(4)、检查发现校内安全隐患。(5)、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出现的所有校园欺凌和暴力事故。(6)、带班期间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故,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纪律处理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2、中层值班干部职责:(1)、带班期间的学校期间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责任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2)、在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完成带班期间的各项检查任务。(3)、及时检查发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4)、负责上、放学期间的学生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5)、监督检查校园保安执行岗位情况。(6)、做好夜间值班的巡逻工作。(7)、协助处理学校校园欺凌和暴力事故。3、问责制度(1)、因管理不善或疏忽造成责任事故的,按层次、责任追究责任。(2)、发生重大校园欺凌和暴力责任事故的,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纪律处理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四)、班主任1、班主任职责(1)、做好班级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引导学生正确化解同学间矛盾。(2)、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关于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安排。(3)、发现学生矛盾纠纷时要第一时间进行化解,要将事态控制在萌芽阶段。(4)、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秩序和管理工作。(5)、发生重大校园欺凌和暴力责任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2、问责制度(1)、因管理不善、处理不及时或疏忽造成责任事故的,按事态情况追究责任。(2)、发生重大校园欺凌和暴力责任事故的,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纪律处理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五)、校园保安1、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管理职责:(1)、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脱岗,对校园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2)、对校园周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勤看、勤问、勤记录、勤检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3)、加强校园的夜间巡逻。(4)、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好校园内学生的违规违纪事件。(5)、抓好学生的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杜绝学生在校内外斗殴等社会治安事件。(6)、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安保方面的工作。2、问责制度对学校的的工作安排不及时落实,或者工作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的,根据保安管理工作规范,接受学校和保安公司处理。对于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态度恶劣、拒不改正错误的,由学校给予解聘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四川省简阳中学2018年11月1日
本文标题:简阳中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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