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整体服务方案策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v1.0可编辑可修改1整体服务方案策划及具体实施方案考台数量及功能区域划分一、考台数量内设定为100个考台,可容纳100名学员同时进行上机考试。二、功能区域及面积按照《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点设置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实际工作,公安网考试点应设置考试区(计算机考场)、登录室、监控室、控制中心、候考区、安检区、业务办理区、理论教育室、宣誓室等功能区域。三、各功能区域具体要求(一)业务办理区。业务办理区是受理科目一考试业务(满分教育考试),提供考试成绩查询、打印和确认,收取考试费用、提供驾驶证制证的工作区域。业务办理区根据业务办理种类,配备计算机、身份证明识读设备、打印机、电子签名板、制证一体机等设备。(二)理论教育室。理论教育室是考生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的区域。理论教育室面积与考点规模相匹配,设置讲台和课桌椅、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张贴布置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展板等资料。(三)候考区。候考区是考生在进入计算机考场前的等待休息区域。候考区面积与考点规模相适应,设置数量足够的休息座椅和考生存放随身物品的保管箱,以及饮用水、公共交通线路公v1.0可编辑可修改2布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备播放计算机考场实时考试视频的显示屏(屏幕不小于42英寸,可根据实际场地条件确定),供候考考生监督考试现场。(四)安检区。在候考区与计算机考场入口之间设置安检区,配备安检门及手持安检仪等现场安检设备。(五)考试区。考试区(计算机考场)是考生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的区域,符合以下要求:1.考位设置,单位考位面积应≥平方米;2.考试区设置考生和考试员身份识别装置,人证核验闸机,支持居民身份证读取,支持人证比对功能,现场抓拍人员人脸照片,可与二代证照片及后台驾驶人照片库比对。人证比对时间:=1秒。比对成功自动开闸,比对失败则发警告声,配套人脸识别软件。设置残疾人专用考位;各考位计算机屏幕无相互可视。3.考试区实现封闭式物理隔离,设置视音频监控设备对全考场实施有效监控,监控设备实时采集和储存考场和考位视音频资料;4.考试区监控视频能监控每个考生和考位,能清晰反映考生及考位周围情况,每个考位应设置考位图像抓拍设备,抓拍照片能清晰反映考生正面影像,能识别考生五官特征;5.考试区视音频监控应与上级管理部门联网用于考试监管,总队车管所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可进行远程实时点播和回放考v1.0可编辑可修改3试过程视音频信息;6.考试区监控音像资料保存三年以上。考试区配备屏蔽和干扰作弊的设备;7.考试区考台配置安全策略,确保考生只能访问“科目一无纸化考试系统”。(六)登录室。登录室是考试员登录、验证考生信息、分配考位、打印考生考试成绩的区域。已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和身份证明识读设备。(七)监控室。监控室是对本考点各功能区域进行视音频监控、视音频巡检的区域。已配备足够数量的显示屏。(八)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应配备用于考试过程监控的显示和控制设备、门禁设备和监控控制中心的视频设备。(九)宣誓室。面积与办理业务数量相匹配,室内设有讲台和椅子。配备安全教育片播放设备,播放设备的屏幕不小于42英寸。配备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挂图和交通安全体验设施,正面墙体上悬挂或张贴国旗,张贴公安部统一规定的《宣誓词》。宣誓材料按规定存档备查。(十)工作人员休息区。面积与考试点工作人员数量相匹配,内设有沙发,茶几,电视,饮水机等设备,供考试点工作人员调剂休息。计算机网络及监管系统保障措施首先,对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上的要求按照《上海市公v1.0可编辑可修改4安局关于禁止公安业务用计算机“一机两用”的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内网信息使用管理“五不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其中,在《上海市公安局关于禁止公安业务用计算机“一机两用”的规定》第二条中:第二条公安业务用计算机“一机两用”是指下列行为:(一)公安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既连接公安信息网,又连接国际互联网;(二)公安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在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情况下既连接公安信息网,又连接外单位网络;(三)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四)将国际互联网信息直接下载粘贴到公安信息网上。在《上海市公安局内网信息使用管理“五不准”》中明确的要求有:为进一步加强公安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规范上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网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五个不准”:一、不准“一机两用”,将公安信息网及设备外联其它信息网络;二、不准使用软件扫描、探测、入侵公安信息系统及数据库;v1.0可编辑可修改5三、不准查询与工作无关的各类公安信息数据;四、不准向无关工作人员泄露公安信息数据;五、不准将数字身份证书借他人使用。对照这些管理要求,考场的计算机凡接入公安网的,一律按照要求,先行分配网络地址、再接入公安网,安装“一机两用”监管程序和有关的防病毒软件,之后不连接其他网络,不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实行专机专用。其次,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计算机网路和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一、对接入的网络设备按嘉定公安分局要求,接入分局网络监控报警体系,可以及时发现故障,并由分局科技科采取光纤修复或更换网络设备等保障措施。二、从保证供电稳定上,本考点在已得到市供电部门双路供电支持下,对接入的网络设备和监控存储,使用UPS不间断电源供电。三、建立一支常备的运维保障队伍,将有利于快速判明故障点,提出排故方案并实施。目前,建设单位有常设的电力维护和弱电维护工程师队伍,而且,他们参与了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了解项目框架体系,知晓公安网络安全规定。平时,由这支队伍进行日常巡检,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当故障发生时,他们能通过及时有效地和有关部门和供应商沟通,迅速有效的恢复故障节点,尽可能的减少因突发故障而带来的业务服务能力损v1.0可编辑可修改6失。服务理念和目标1、服务理念秉承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服务目标设置规范、标准统一、流程顺畅、职责清晰,制度公开、管理透明,监管严格、追责严厉日常管理确保考点区域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每日开考前,网络管理员负责对考场计算机及安检门禁设备、身份证明识读设备、现场拍照设备和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考场考试实时播放设备等各类软硬件设备进行考前自检,排除简单的软硬件故障,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待考室门禁岗负责核验考生身份证明和预约考试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随机分配考生考台,引导考生进入考位。严禁驾校教练等无关人员进入待考室。安检门禁岗负责对每一名考生进行安检门安检和手持安检仪检查。严禁未经安检考生进入考场。待考室管理人员负责待考室秩序管理,安排考生根据系统自动分配考位信息待考。维护待考室秩序,严禁驾校教练等无关人员进入。考试监督岗负责计算机考场内部秩序管理,维护考场纪律,v1.0可编辑可修改7及时制止并报告考试作弊行为。系统操作人员负责考生信息下载、考台分配、考生成绩单打印、发放和成绩查询。任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考试计算机上开启远程桌面服务或安装与考试无关的软件;(2)擅自修改考试系统参数;(3)擅自增加或变更网络接口、更换路由器、交换机、光电子收发器等网络设备;(4)擅自外接各类存储设备;(5)擅自侵入操作系统或者考试系统;(6)故意损坏监控设备或挪动探头位置;(7)擅自调整计算机安检设备、通讯线路位置或走向的;(8)其他危害考试系统信息安全的行为。实施措施1.对考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2.违规处理包括警告、暂停考试、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暂停考试预约申请。3.考点工作人员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由考点根据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被取消考点工作资格的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各考点不得再安排其与考试相关的工作。4.对考试作弊的学员,考试成绩为零,并列入“黑名单”,1v1.0可编辑可修改8年以内不予安排预约考试。服务质量措施考点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仪容整洁,佩戴统一制式胸卡(写明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考点区域应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良好。在适当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等标识。设置指路、导向标志、标识。设置紧急出口和应急通道,消防安全设计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服务承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考试作弊、放任作弊或提供作弊便利;工作人员应认真监管,履行管理职责;工作人员不得向考生“打招呼”,意图获取贿赂;不得参与考生邀请的吃请等各种活动;不得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收取考生财物;不得违反车辆管理所规定的其他内容。岗位职责本项目设一名项目主管总负责对考点的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并下设以下管理岗位、实施以下工作职责。1、考前自检岗考点应于每日开考前,对考场计算机及安检门禁设备、身份证明识读设备、现场拍照设备和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考场考试实v1.0可编辑可修改9时播放设备等各类软硬件设备进行考前自检,确保考试正常进行。2、待考室门禁岗待考室门禁岗负责核验考生身份证明和预约考试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随机分配考生考台,引导考生进入考位。严禁驾校教练等无关人员进入待考室。3、安检门禁岗安检门禁岗负责对每一名考生进行安检门安检和手持安检仪检查。严禁未经安检考生进入考场。4、考生待考室待考室管理人员负责待考室秩序管理,安排考生根据系统自动分配考位信息待考。维护待考室秩序,严禁驾校教练等无关人员进入。5、考试监督岗考试监督岗负责计算机考场内部秩序管理,维护考场纪律。严禁驾校教练等人员进入,严禁回答有关考试内容提问,及时制止并报告考试作弊行为。6、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人员负责考生信息下载、考台分配、考生成绩单打印、发放和成绩查询。7、网络管理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维护考点计算机网络和系统,确保符v1.0可编辑可修改10合要求,能排除简单的软硬件故障。考点管理制度1、考点所有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2、考点工作人员都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上岗。3、考点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仪容整洁,佩戴统一制式胸卡(写明岗位)、统一着装。4、工作人员名单、岗位设置名单、劳动合同向车辆管理所备案。5、考点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参与考试作弊、放任作弊或提供作弊便利;(二)疏于监管,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三)向考试员“打招呼”,意图获取考试关照;(四)贿赂或试图贿赂考试员;(五)邀请考试员参与可能影响考试公正的吃请等各种活动;(六)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收取考生财物;(七)车辆管理所规定的其他内容。6、信息安全管理任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考试计算机上开启远程桌面服务或安装与考试无关v1.0可编辑可修改11的软件;(二)擅自修改考试系统参数;(三)擅自增加或变更网络接口、更换路由器、交换机、光电子收发器等网络设备;(四)擅自外接各类存储设备;(五)擅自侵入操作系统或者考试系统;(六)故意损坏监控设备或挪动探头位置;(七)擅自调整计算机安检设备、通讯线路位置或走向的;(八)其他危害考试系统信息安全的行为。7、运维报修管理考点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的,考点网络管理员不能排除的,应即督促运维单位派员到场修理,并做好台帐记录备查。8、工作日志管理考点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内容包括自检情况、考试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等。工作日志按日逐月装订备查,并保存一年。9、违规上报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或作弊行为,收缴作弊设备,并记录在案,于3日内书面上报车辆管理所。工作方法与流程1、在候考大厅等候考生持身份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单》(考试前不得在v1.0可编辑可修改12成绩单上签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考试预约凭证,把以上手续交监考科工作人员后,在候考厅等候考试安排。2、考生入场考生在候考厅的电子显示屏上看到自己的信息后,到考场入口,考试员审核《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考试预约凭证符合要求,比对身份证,确认考生身份后,允许考生入场。考生注意:一定要看清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分配机号。3、考试时注意严禁考生有翻阅资料、拨打接听电话、交头接耳、互相商量、替他
本文标题:整体服务方案策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6906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