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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强关系:中国的间接关系、网络桥梁和求职【美】边燕杰【摘要】格兰诺维特关于“弱关系力量”论点引发了关于市场经济中个人如何找到与之相配的工作的富有成效的研究,在分析中国的工作分配制度时,我区分了(1)在求职期间通过网络流动的信息和影响与(2)求职者使用的直接和间接关系。我发现:中国的个人网络习惯于影响那些转过来把分配工作当作与他们联系的一种恩惠的实权人物,这种不被认可的行为易为基于信任和义务的强关系所运用。我在1988年于天津进行的一项调查中发现:(1)更经常地通过强关系而非弱关系寻找工作渠道,(2)直接和间接关系都用来获取来自分配工作的实权人物的帮助,(3)求职者和最终帮助者通过中介者建立了间接的关系,中介者与他们是密切的而非弱的关系,(4)求职者使用间接关系比直接关系更可能得到较好的工作。格兰诺维特关于“弱关系力量”*的假设引发了市场经济中职业获得过程领域富有成效的研究成果。格兰诺维特和其他人发现:当个人运用他们的个人网络找工作时,他们更经常或更有效地通过弱关系而非强关系得到与之相配的工作。我超出了市场经济的范围去考察密切和弱关系在中国求职时的相对有效性。当工作通过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官僚制来分配时,不同力量的关系如何影响职业获得过程呢?格兰诺维特论点的中心思路是,社会行动者的机会受制于他们与其他行动者的关系。他的弱关系假设依赖于下列观点:弱关系(以不经常互动或不太密切为特征)分布范围很广,比强关系更可能充当跨越社会界限的桥梁。格兰诺维特认为,虽然并非所有的弱关系都是桥梁,但弱关系桥梁“为人们提供了接近超越其所属社会圈子可以利用的信息和资源的通道”,因此,在与其他人的联系中,弱关系可以创造例外的社会流动机会如工作变动。在《获得一份工作》中,格兰诺维特研究了在提供非过剩的工作信息方面强关系之于弱关系的优势。后来,林南强调了包括在弱关系中的其他资源---其他人拥有的权力、财富和声望---可以通过接近弱关系把不同地位的人连接起来。格兰诺维特和林南的系统阐述暗指:在促使地位获得过程中强关系不太有效,因为它们一般不能把(不同的)社会界限或等级层次连接起来。经验研究提供了关于劳动力市场中密切和弱关系相对有效性的混合发现。格兰诺维特关于波士顿郊区的一项研究显示:美国的专业劳动者更经常地通过弱关系而非强关系获得工作信息。然而,沃特那比在东京地区的一项研究中则发现,相反的情况对日本专业和技术工人来说却是真实的。此外,在纽约州北部地区的一个代表性抽样表明:在寻找高声望工作时,人们更经常地通过弱关系而非强关系获得帮助。虽然该发现在荷兰的一项研究中被重复,但关系力量和社会交往者的地位之间没有联系的现象也在底特律地区的一项调查中被发现,这暗指密切和弱关系在运用社会资源时可能同样重要。韦格纳将此问题向前推进一步,他认为社会网络是异质性的:低地位的人可以从很大的地位范围内选择与其有强关系的交往者以获得社会资源。但是,靠近地位等级制顶端的人必须依赖弱关系来接触自己网络范围之外某个地位更高的人。在德国的一项研究中,韦格纳发现:一个工人的最初工作地位和关系力量的互动对社会资源的影响是显著的和正向的。1*原文中的‘weak’,可译为“弱”、“微弱”、“一般”或“弱”;‘strong’可译为“强”、“密切”。考虑到中文的习惯,‘weakties’译为“弱关系”,‘strongties’译为“强关系”。译者注。1关于关系力量和工资获得的相关文献,受到格兰诺维特和林南著作的启发。为使这些似乎矛盾的发现有意义,必须理解通过求职者的网络而流动的是什么资源。首先,格兰诺维特区分了信息和影响,这两种不同资源通过求职中的网络关系而流动。虽然弱关系在传播信息中是有效的,但基于信任和义务的强关系在接近代价更高和更难获得的影响时更有优势。其次,先前研究者的关注焦点是直接关系,而忽视了求职者和其最终帮助者通过中介者建立间接关系的可能性,这是格兰诺维特弱关系论点中的一个重要见解。如果求职者与其最终帮助者间的关系确实是他们与中介者关系的结果,那么在做出关系力量和求职的概括前,必需研究这种三人组合关系。第三,格兰诺维特最近将注意力转向个人通过网络寻找合适工作的制度脉络的变化方面。他论证说:关于关系力量和劳动力市场的假说必须在制度脉络---找工作时运用的网络条件---内提出。在本文中,我将运用出自格兰诺维特的所有三种见解来分析构造中国工作分配的不同制度。我认为工作分配制度对于求职过程中的密切和弱关系的相对有效性具有显著意义。在这种制度下,个人网络被用来获得来自工作分配实权人物的影响而不是用来收集就业信息,因为求职者即使得到了信息也不可能申请到工作。官员秘密地把分配工作作为对那些与他们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的一种恩惠。这种不被认可的行为受到基于信任和义务的强关系的激励。因为很少的求职者与高层实权人物有关系,许多人必须运用间接关系来获得影响。因此,这种工作分配制度为影响网络在没有联系的求职者和工作分配实权人物之间建立起强关系方面创造了可能性。我认为强关系可以创造连接其他没有联系的个人的网络桥梁。我分析了中国的关系力量和找工作,对中国的求职者通过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交换联系同工作分配实权人物建立关系给予特别的关注。然后,我将讨论中国个案对市场经济的意义。充当网络桥梁的强关系“桥梁”的网络概念意指网络中的一种网络连接,它提供了两点间的唯一通路。根据格兰诺维特的观点:“A和B之间的一座桥梁,提供了信息或影响从与A交往的任何人流向与B交往的任何人的唯一途径,以及作为结果而产生的从与A有间接联系的任何人流向与B有间接联系的任何人的唯一通道。”因此,一座桥梁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两方面:(1)不仅作为不同群体的假定成员的A和B之间的直接联系,而且更广泛地(2)通过A和B之间的桥梁作用,成为使没有联系的其他人连接起来的网络链节点。按照互动所花的时间、情感密度、熟识性或互惠服务等概述关系特征的因素来衡量,个人之间的关系可以是密切的或弱的。将朋友和熟人区分开提供了一个简单但清晰的关系力量差异的例证。格兰诺维特认为,熟识关系提供了“更容易获得一个人不曾拥有的工作信息的渠道”,因为“同亲密朋友相比,熟人更倾向于在与自己不同的圈子里流动。”因此,个人和熟人之间的弱关系“不仅仅是一种无足轻重的熟识关系,而且更是两个密切连接的亲密朋友群之间的关键桥梁。”强关系也可以作为个人间网络的桥梁吗?认知平衡理论似乎排除了这种可能性。以该理论为基础,格兰诺维特考察了个人与其有类似特征的其他人形成相互联系网(或小集团)的倾向。然而,最近的网络理论对这种观点发起了挑战。在《结构洞》一书中,博特指出:关系弱并不是一种关系充当桥梁的先决条件,但是拥有非剩余资源或不同网络位置的个人间的无联系却是重要的(先决条件)。在公司领域,无联系是深思熟虑过程的结果,因为,伯尔特认为,无联系给战略执行者提供了经济利益竞争中的信息和控制利益。“一个战略执行者的任务是建立一种有效的影响网络,以使资源集中于桥梁关系的维持方面。”确实,桥梁关系是社会资本的一种重要来源,它解释了那些与公司世界中的其他人没有联系的许多人建立密切或弱关系的经理获得成功的现象。在社会领域中,个人之间的无联系大致产生于非深思熟虑的社会文化过程。博特提供了网络建立受制于个人和他人的社会阶级和居住地点的经典例证。她的研究也暗含着如下观点:亲属和朋友基本上是独立的圈子,这为在这些圈子之间建立桥梁创造了机会。至于友谊网,劳曼恩发现,一般美国人有3个最亲密的朋友。69%的被调查者处在“连锁网络”中(即,他们的朋友也是其他人的好朋友),31%的被调查者处在“辐射网络”中(即,他们的朋友并不是其他人的好朋友)。在某些文化中,辐射网络在社会上受到性别的影响。例如,在许多亚洲国家中,妻子必须远离其丈夫的男性朋友圈子。同样,丈夫也不认识其妻子的女性朋友。在这些限制下,有间接联系的个人并不交往,但是他们的联系受到共同的第三方朋友的调节。一些研究提供的论据表明,强关系可以充当桥梁。博特和内兹证明了在间接关系中,第三方对强关系范围内的信任产生了积极影响,而对弱关系范围内的信任产生了消极影响。杰卡尔发现,经理们中间的“非正式”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圈子”,这构成了商业组织运行的社会基础;在这种情况下,桥梁关系存在于不同层次的经理之间,(向上的)忠诚和(向下的)信任通过这些桥梁而流动。克拉克哈特提供了一个类似的阐述,他解释了经理间的亲密朋友网络在组织中的重要性。基于信任和义务的强关系也是我所说的“非认可行为”---非法的、社会不认可的交换或交易或正式制度中不能充分利用或有效利用的协调机制---的一种社会基础。布瓦塞万在《马尔他的一个乡村》中描述了这个地中海国家的客主制度,诸如西西里和科西嘉的黑手党等非法的地下社会的实例。班菲尔德研究了一种警察--商人交易类型,后者是芝加哥政治机器运转的中心,这种交易也未得到多数公民的认可。在美国和其他地方,“非正式经济”通过基于信任和义务的个人、家庭和伦理的网络组织起来,这种经济现象正在引起愈来愈多的关注。因此,强关系而非弱关系是连接个人的网络桥梁。我在此提供的个案研究了在中国求职过程中充当桥梁作用的强关系。中国的强关系桥梁和求职中国社会中的关系中国社会长期以来以把人际关系强调为经济和社会组织的一个指导原则而著称。一个广泛使用但未严格界定的描述这一原则的术语就是关系。关系在字义上指“联系”或“关联”,但它的本质是促进人们之间恩惠交换的一组个人间的联系。杨列举了1980和1990年代她在中国观察到的关系的许多特征,但是有三点与求职的分析最密切相关。第一,熟悉或亲近;即,对于任何要发展关系的两个人来说,他们彼此必须了解很多,并且彼此共同拥有许多东西。换言之,恩惠倾向于在具有密切而非弱关系的人之间交换。关系的第二个特征是值得信赖性,这是相对长期互动的结果和未来交换关系的基础。因为,通过关系网促进的交换并不能正式或合法地制度化,建立在这种个人层次上的信任是必要的。关系的第三个也许是最重要的特征是交互义务。在普通谈话中,交互义务有时被解释为感情依附,如果人们没有交换义务,他们就丢了面子。这意味者有强关系的人之间的交互性受到附加的道德和表现尺度的强化。例如,一个人履行对其亲属和朋友的义务,这在文化上是儒家传统和当代中国的新伦理所期待的。当一个人没有履行他的义务时,他不仅被其他人视为(道德)败坏的,而且也会为失去包含在义务中的关系网和社会资源而付出最终的代价。义务之网被弗雷德视为1949年共产主义革命之前中国社会的“结构”。杨相信,在后革命时期,“义务和感恩的产生”是“个人关系的主要的和有约束力的力量”。同样,沃德认为,在1970和1980年代,党员干部和其政治行为者之间的个人关系是中国工作单位中“共产主义新传统”的权威关系统治模式的基础。因此,关系网促进了恩惠交换。恩惠可以是无形的(如情感支持),但是有形的恩惠更普遍(如在市场中不容易得到的有价值的物品和服务,因此必须通过个人关系得到)。1949年以后中国中央集权经济的不可变更性使关系带有”工具性的个人关系“或”象征资本“的意义,即用来获得和再分配按等级制分布的资源,如住房、医疗、进口物品或本研究中的工作。城市工作分配政府的工作分配方案是中国工作分配体制的核心。从1950年代中期到1980年代末期,这个方案控制了城市工作的规模、增长和分布。控制范围包括食物定量配给、居住登记和集中计划的劳动力配额。青年人从学校毕业以后必须等待国家分配工作。一旦分配了工作,青年人在就业单位间的流动就受到限制。因此,初始工作是一个人职业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一步。在这些政策下,在占支配地位的国有和集体部门(在30年间占据了所有工作的96-98%)中用其他模式找工作是官方所禁止的。虽然到1990年代已经发生了某些急剧的变迁,但该研究是以1988年的一项调查为基础,因此是对改革前的国家工作分配条件进行分析2。工作分配通过就业者或“工作单位”的等级制度来完成。在本研究的地点----中国天津,工作单位通过等级制度内的三条控制线组织起来。(1)由少数直接受中央政府的部管理的大型的、有
本文标题:边燕杰:找回强关系:中国的间接关系、网络桥梁和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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