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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分包的安全总交底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保卫工作等各项法规、条例、规定;遵守韩建集团及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实行标准化管理。二、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负责,经常性的进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工作技能,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以提高自身素质和觉悟,保障施工顺利进行。三、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总包单位下发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作业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四、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经总包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分包单位负责人和被委托的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五、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组织各专业班组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活动。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改正不足。做好安全、防火、生活及环境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六、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临时用电、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工作。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按要求落实整改,否则,总包单位将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七、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确认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八、由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总包须会同有关分包单位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九、分包与总包单位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的,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及管理制度。借出单位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移交记录。十、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机电设备、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改。十一、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防止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十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按规定清理作业现场,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十三、搞好生活区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食堂的建设使用要符合北京市卫生管理标准,按规定办理“三证”(卫生许可证、卫生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成品、半成品采购要求新鲜可靠,不采购霉烂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采购物品注意留样备查,预防食物中毒;搞好生活区和工人宿舍内卫生,严禁在床上躺卧吸烟,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明火、电炉、电热毯取暖,严禁使用劣质电扇和热得快,防止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十四、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如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总包方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十五、按本工程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总包方按北京市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和施工,严格按施工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十六、生活区工人宿舍必须要合理安排、禁止夫妻间、如有夫妻必须出去租房。交底方:总包单位名称: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职务项目经理接受交底方:分包单位名称:负责人:职务现场负责2017年4月日
本文标题:总包对分包的安全总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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