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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导言天津作为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和中央直辖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已成为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十二五”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促进海洋事业全面发展,对于天津乃至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30号)的要求,落实《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第一章发展基础“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海洋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海洋经济、海洋事业发展全局,落实国家对滨海新区功能定位,推动海洋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海洋经济实力快速壮大,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海洋社会事业积极推进,海洋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十一五”时期发展现状“十一五”时期,是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最好时期,为“十二五”时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初步测算2010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达到238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约15%,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2010年单位公里岸线海洋生产总值高达15.5亿元,在全国沿海省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海洋产业发展加快,海洋油气、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等优势海洋产业发展壮大,海洋盐业、海洋渔业等传统海洋产业得到提升改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迅速发展,海水综合利用走在全国前列。北疆电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临港经济区海洋产业集群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形成。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百万吨乙烯、千万吨炼油、造修船基地、中心渔港等一批海洋大项目好项目陆续建成。极地海洋馆建成开放,国家海洋博物馆成功申建。天津港主航道达到25万吨级,东疆保税港一期实现封关运作,新增海水淡化生产能力20万吨/日,超过全国海水淡化规划中我市的目标。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初步形成。根据海洋经济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总体发展需求,调整了《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促进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天津港主体港区、滨海旅游区、中心渔港五大海洋产业区初具规模。为滨海新区提供发展空间,“十一五”期间确权海域使用90平方公里以上,保障了重大项目的用海需求。天津碱厂、新港船厂等涉海企业迁入临港经济区,一批重大项目陆续开工,海洋产业新格局初步形成。海洋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增强。认真实施《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监测力度加大,海洋工程对海洋污染损害控制得到加强。采取增殖放流、伏季休渔等措施,局部海域海洋生态有所好转。科学调整了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由975平方公里调整为359平方公里,调出616平方公里。建立了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发布和海洋风暴潮及海浪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了海洋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海洋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海洋科技实力和研发转化能力增强。编制出台了《天津市科技兴海行动计划(2010-2015年)》,成功举办了海水淡化及水再利用国际研讨会暨设备展览会等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多次组织开展海洋人才的境外培训与科技交流,海洋科技实力显著提升。完成了《国家级海洋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方案框架》,搭建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全市海洋科技和人才资源整合,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得到提高。在全国率先完成了“908专项”,研究成果开始应用,并取得积极效果。海洋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天津港博览馆、大沽口炮台博物馆建成开放,海洋文化设施明显完善。天津古贝壳堤博物馆、天津港博览馆等列入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坚持开展海洋宣传日活动,举办了妈祖文化节、滨海旅游节、港湾文化节等大型海洋文化节庆活动,市民海洋意识不断增强。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市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增加了全市海洋经济管理职能,海洋管理得到加强。增加了对海洋事业的投入,与国家海洋局合作的渤海监测监视管理基地开工建设,海洋管理业务支撑、海洋科技研发转化、海洋国际交流合作职能加强,海洋服务作用显著提高。海洋法规体系建设和执法监察能力增强。制定出台了《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天津市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联合查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三项制度》等,修订出台了《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开展了《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立法研究,海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展了“海盾”、“碧海”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了海洋执法力度,规范了海洋开发、保护和管理秩序。二、“十一五”时期存在的问题我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随着海洋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近岸海洋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近几年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58%左右,未能达到“十一五”规划目标。科学利用海域资源水平有待提高。节约集约使用海域资源还有一定差距。围海造陆大多沿袭简单沿岸向海平推方式,人工岸线缺乏生态保护考虑,对海洋自然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海洋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十一五”末,我市海洋三次产业比例为0.2︰61.6︰38.2,第三产业发展比重偏低。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海洋高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规模不大。海洋管理业务支撑体系有待完善。尚未形成与海洋事业蓬勃发展相适应的海洋经济、信息、海域、环境、灾害、执法等方面系统完善的海洋业务支撑条件,以及立足自身、广泛合作的海洋业务支撑团队,海洋管理能力亟待加强。海洋科技领军人才比较缺乏。全市海洋科技各种人才资源尚未得到有效整合,海洋人才队伍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尤其是缺乏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在海洋高新科技领域、在发展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中颇有建树的创新型领军人才。三、“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期间,我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机遇方面。国际上,沿海国家纷纷制定海洋战略,海洋成为新一轮的开发热点;新的开发保护海洋的模式和理念,为实现人与海洋和谐提供了可能;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海洋事业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出台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海洋经济的新要求;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向纵深发展,海洋经济将承担更加重要角色;“十一五”期间,我市海洋事业全面发展,海洋经济快速增长,为“十二五”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在我市安排海洋管理总部、大型海洋文化项目和重大海洋经济项目,我市在全国海洋事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挑战方面。“十二五”时期,世界处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全球经济复苏态势还未稳固;天津海洋资源使用面临瓶颈,海域和岸线资源稀缺,急剧增加的用海项目加大了海域使用管理的压力;全球气候变化、地质灾害和渤海湾生态脆弱,环境容量有限,海岸带地区开发、人口增加加剧了海洋环境压力;全国沿海各地经济发展形势迅猛,尤其周边沿海经济发展规划先后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我市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我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将进入蓬勃快速发展新时期,科学确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对于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打造海洋强市,开创海洋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一、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以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核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技兴海为支撑,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布局,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提高海洋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推动海洋事业全面和谐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建设海洋强市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十二五”时期,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海洋经济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素质,在保证海洋经济结构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实现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海洋开发与保护并重。坚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把握海洋开发时序和力度,注重环境承载能力,做到海洋开发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相协调,实现人与海洋的和谐。——海域资源需求与科学利用相兼顾。坚持陆海统筹,集约节约利用海域资源,提高海域使用效率,探索离岸造陆方式,促进海域资源可持续利用。——海洋经济与海洋社会事业相和谐。坚持海洋经济和海洋社会事业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加大海洋文化宣传力度,提升海洋教育水平,加快海洋管理业务能力建设,实现海洋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海洋管理与主动服务相统一。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海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主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海洋事业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海洋自主创新与海洋事业发展相适应。坚持科技兴海和改革开放战略,充分发挥海洋科学技术对海洋事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发挥海洋人才聚集的优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占领发展的先机,形成新的亮点。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总体目标是:海洋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奠定起建设海洋强市的基础,实现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实质转变,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海洋文化建设有效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海域科学利用、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法制建设和海洋管理业务支撑等综合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基本建成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家海洋科技研发与转化基地、国家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基地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基地。到2015年,实现以下具体目标。——海洋经济。海洋生产总值达到5000亿元,海洋生产总值规模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0%左右。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天津港主体港区、滨海旅游区和中心渔港五大海洋产业区基本建成。海洋制造业快速升级,海洋现代服务业不断壮大,海洋渔业水平提高。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基本建立。——海洋管理。促进海洋经济,支持滨海新区发展,在科学用海、依法用海、集约节约用海的前提下,保证用海需求。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汉沽浅海生态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完成。海洋灾害监测系统基本建立,海洋预警应急系统不断完善,公益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形成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管理海洋环境和防灾减灾的新局面。建立完善的海洋法律规章,海洋管理与执法秩序进一步规范。海洋管理业务支撑体系基本形成。——海洋社会事业。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有明显提高,海洋技术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基本建立,省部级及以上的海洋重点实验室达到5个,海洋研发中心和海洋仪器装备质量检测中心达到10个,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海洋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海洋人才的需求。国家海洋博物馆建成开放,海洋文化活动日趋活跃,出版一批海洋读物和音像作品,社会公众海洋意识有新的提高。第三章优化海洋事业布局按照天津市“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和滨海新区“一核双港三片区”的布局要求,形成“一带五区两场三点”的海洋空间发展布局。一带——沿海蓝色海洋经济带在滨海新区的海岸带地区形成海洋产业集聚,海洋环境生态良好,海洋特色鲜明的海洋经济地带。五区——五大海洋产业集聚区南港工业区。规划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其中使用海域124平方公里。打造世界级重化工业基地、我国北方石化产品枢纽基地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现代冶金和港口物流等产业。临
本文标题: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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