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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38-2007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标准号:AQ1038-2007替代标准号: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起草单位: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发布日期:2007-01-04实施日期:2007-04-01更新日期:2010年01月25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乘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人装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894安全标志(GB2894——1996,neqISO3864:1984)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eqvIEC60079—0:1998)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2——2000,eqvIEC60079—1:1990)GB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4——2000,eqvIEC60079—11:1999)GB/T7679.3——2005矿山机械术语第3部分提升设备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标牌GB/T13306标牌GB/T14039——2002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GB/T14039——2002,ISO4406:1999,MOD)GB/T15706.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T15706.2——1995,eqvISO/TR12100-2:1992)GB/T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GB/T16855.1——1997eqvPREN954-1:1994)JB/T1581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和主轴锻件超声波探伤方法MT/T154.8——1996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MT/T776煤矿机械液压系统总成出厂检验规范煤矿安全规范化程2004年版3、术语和定义GB/T7679.3——20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方便重复列出了GB/T7679.3——2005中的一些术语。3.1驱动轮直径drivewheeldiameter驱动轮缠绳表面的径向尺寸称为驱动轮的直径。3.2钢丝绳最大静张力maximumshatictensiomofrope与摩擦轮相切处的钢丝绳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静载荷。3.3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maximumstatictensiomdifferenceofrope钢丝绳的上升侧与下放侧静载荷的最大差值。3.4制动力矩braketorque由闸块与制动盘或制动轮产生的摩擦阻力矩。3.5固定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morrgrip与牵引钢丝绳紧固连接的抱索器。吊椅随牵引钢丝绳绕驱动轮和尾轮运动,乘员无法取下吊椅和抱索器。3.6活动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18°)activitygrip直接搭载在钢丝绳上的抱索器。抱索器滑行进出钢丝绳,吊椅和抱索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尾轮。3.7可摘挂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exaseandhanggripofgveatpitch抱索器与钢丝绳间夹紧力产生的摩擦力带动吊椅和乘员随钢丝绳运动,吊椅和抱索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尾轮,乘员须自行摘、挂的抱索器。4产品分类4.1型式4.1.1结构型式乘人装置的结构型式为摩擦轮式,由电动机、减速箱或液压系统、驱动装置(包括驱动轮和机座等)、制动器、绳轮组(包括托绳轮、压绳轮、收绳轮和导向轮等)、乘人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尾轮装置(包括尾轮、机座、张紧装置和导绳轮等)、牵引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声光信号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4.1.2乘人装置按运行方式分为:a)双侧运行;b)单侧运行。4.1.3乘人装置按抱索器结构分为:a)固定抱索器;b)活动抱索器;c)可摘挂抱索器。4.1.4乘人装置按制动方式分为:a)电液制动器制动;b)液压站制动;c)气动制动。4.1.5乘人装置按张紧方式分为:a)液压张紧;b)重锤张紧。4.1.6乘人装置按调速方式分为:a)变频调速;b)直流调速;c)液压调速d)交流电机;e)开关磁阻。4.2产品型号乘人装置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MT/T154.8——1996的规定。5检验要求5.1工作条件5.1.1隔爆型乘人装置工作时,周围空气中的瓦斯、煤尘等不应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睥浓度。5.1.2非隔爆型乘人装置不应用于有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5.1.3乘人装置应安装在空气温度0°C~40°C、相对湿度不大于85%(环境温度为20°C±5°C时),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的巷道内,应能防止液体浸入电器内部,无剧烈震动、颠簸,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工作。5.1.4当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需要考虑到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强度的下降,选用的电气设备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或使用。5.2基本要求5.2.1乘人装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2.2乘人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2.3隔爆型乘人装置配套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1、GB3836.2和GB3836.4的规定,且应经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机构进行防爆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5.2.4乘人装置的通用件、易损件、备用件应保证质量与互换性。5.2.5凡本标准未予规定的机械加工和装配等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5.2.6在主机正常运转情况下,减速器使用寿命不少于5000h。5.2.7用户应根据制造厂说明书的要求地进行安装、调试和运转。5.2.8乘人装置中使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最低值为6。5.2.9乘人装置中使用的钢丝绳的插接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5.2.10乘人装置的驱动轮和尾轮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60。如使用密封式提升钢丝绳,应将稳中有降相应的比值增加20%。5.2.11驱动轮直径与钢丝绳中最粗钢丝的直径之比应不小于900。5.2.1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应小于0.7m。5.2.13在运行中人员要坐稳,不应引起吊杆摆动,不应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应触及临近的任何物体。5.2.14不应同进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5.2.15固定托轮架的横梁长度应根据各安装处5.3标志5.3.1乘人装置应按图样规定的明显示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牌。5.3.2乘人装置标志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国家有关机构的规定。5.3.3标志的内容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内容如下:a)制造厂名称、商标;b)产品型号和名称;c)主要技术参数;d)制造编号及出厂日期;e)“MA”标志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编号。5.3.4在乘人装置安装场所有潜在危险存在时,应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安全警告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5.3.5每台乘人装置应随机提供下列技术文件,装入指定箱内:a)产品合格证;b)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c)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乘人装置总图、基础图、主要零部件安装图、易损件图样、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和电气原部件明细表等);d)成套发货表及装箱清单以及备件目录等。5.4使用说明书5.4.1使用说明书应包括机械和电气两方面内容,其编写应符合GB9969.1的有关规定。5.4.2使用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a)产品名称、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b)主要用途和适用范围;c)适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d)结构示意图;e)系统说明(机械传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其他系统);f)安装与调试方法;g)使用与操作方法;h)维护与保养方法;i)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j)外形尺寸及重量。5.4.3乘人装置操纵和控制部分的说明应清楚、明确。5.4.4使用说明书的用语应适合操作人员阅读。5.4.5使用说明书还应以醒目的方式给出使用与维护卫舰中预防危险的特别说明。乘人装置安装运行中特中坚力量的安全说明:a)应清楚地告诉操作者哪里有危险,应采取什么措施,从而在工作中安全地解决b)设备正常启动条件、启动顺序;c)设备正常停机条件、停机顺序;d)有关防护装置的安装与功能说明;e)用于井下有防爆要求的乘人装置的特别的警告说明;f)操作者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防护措施应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5.4.6维护卫舰和保养作业中的特别的安全说明:操作人员需要在危险范围内进行维护工作时,应在下列条年下才能进行:a)应有两名对安全条例安全熟悉的人,一个人对进行维护工作的另一个人的安全进行监控;b)监控人员能方便地触及到急停装置;c)进行维护的区域应有相应的照明;d)监控者与维护工之间要有一种可靠的方式进行对话;e)只有当乘人装置处于停机状态,启动开关无人能够触及,并悬挂警示标志时,才允许一个人独自对设备进行维护。6检验内容6.1制造与装配6.1.1所用材料均应附有质量保证书,必要时应进行化验或鉴别,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6.1.2外购件、外协件均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须有在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必要时按相应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装配。6.1.3铸件不应有疏松、气孔、砂眼、裂纹等影响强度的缺陷。6.1.4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氧化层、折叠、结疤等影响强度的缺陷。6.1.5焊接件焊缝不应有裂纹、夹渣、间断、烧穿等缺陷。6.1.6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的设计应符合GB/T15706.2的要求。6.1.7乘人装置的控制系统安全部分应符合GB/T16855.1的要求。6.1.8驱动轮轮衬与牵引钢丝绳的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2。6.1.9机座应有足够的刚度,能承受频繁的起动和制动。6.1.10乘人装置各零件表面的毛刺、切悄、油污等应清除干净,零件配合表面不得有损伤。6.1.11托轮应具有高弹性且耐磨、阻燃材料制造的可更换的软质轮衬。6.1.12托轮的轮衬内径应小于轮体,压装后靠自身紧缩力固定在轮体上;轮衬与轮体的配合应满足设备要求。6.1.13主轴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不应有影响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6.1.14驱动轮和尾轮不应有降低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6.2使用性能6.2.1乘人装置运行时,通过钢丝绳导向装置时,轮系各部不准有干涉现象,各绳轮转动应灵活,无卡阻现象。6.2.2操纵台各控制按钮,指示应准确、可靠。6.2.3制动应安全、可靠。6.2.4乘人装置负载运行中,通过钢丝绳导向装置时,各部运行应平稳,不应有异常现象。6.2.5操纵室司机头部位置噪声值应不大于85db(A)6.2.6驱动装置运行中,减速箱内油温温升应不超过35°C,各主要部件壳体最高温度应不超过75°C。6.3钢丝绳的导向装置6.3.1对钢丝绳导向支承时,应不卡绳,不磨损抱索器、吊椅及巷道设施。6.3.2压轮应运转灵活,导向可靠。6.4制动装置性能6.4.1制动装置应为失效安全型。6.4.2制动器的最大制动力应为额定牵引力的1.5~2倍。6.4.3重车下行、空车上行时工作制动器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小于0.3m/s2。减速度按下式进行计算。a=u/(t-t空)式中:a——制运减速度,m/s2;u——车辆运行速度,m/s2;t——制动时间,s;t空——制动闸空动时间,s。6.4.4重车上行、空车下行时工作制动器的平均速度不应大于1.5m/s2。6.4.5制动闸瓦不允许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龟裂、起泡、分层等缺陷。6.4.6制动闸瓦不准拉毛或利伤试验盘。6.5隔爆型乘人装置用制动闸瓦摩擦性能6.5.1在摩擦试验时,不应发生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现象,在密闭的隔爆箱内不应引起爆炸。6.5.2在摩擦试验时,试件和试验盘表面温度不大于150°C。6.6托轮性能托轮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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