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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海堤防达标建设修订设计标准(苏水管(1997)80号)一、长江堤防设计标准(包括主江堤、港堤、洲堤及海塘)1、江堤堤顶高程按设计洪水位加堤顶超高确定。设计洪水位:按原水利电力部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提出的沿江堤防防洪设计水位(简称“长流规”,吴淞零点,不考虑台风影响情况),作为设计洪水位,部分代表站设计水位系我省内插所得并经参办认可的水位。主江堤堤顶超高:十级风风浪爬高加风壅高加安全加高;左岸(北岸)南通九圩港以上超高2.0米,以下超高2.5米;右岸(南岸)常熟福山港以上超高2.0米,以下超高2.5米。长江各代表站设计水位、设计堤顶高程见表1所列:长江各代表站设计水位、设计堤顶高程见表(高程以吴淞基面计)单位:米站名设计洪水位堤顶超高设计堤顶高程芜湖13.4215.4南京10.6212.6泗源沟9.5211.5镇江8.85210.85三江营8.35210.35过船港7.8429.84小河闸7.8229.82江阴7.2529.25天生港6.732.59.23浒浦闸下6.52.59.00浏河闸下6.682.59.18青龙港6.52.59.00三条港6.652.59.15吴淞6.02.58.50临江大中城市段超高2.5米。由于历史最高潮位超过表1所列设计洪水位的河段,可按历史最高洪水位加堤顶超高(同上值)确定堤顶高程。港堤、洲堤堤顶高程,可以低于主江堤0.5米。2、设计断面:主江堤堤顶宽度不小于6米,背水坡坡度1:2.5,迎水坡坡度1:3。港堤和洲堤堤顶宽度不小于5-6米,边坡参照主江堤标准。土质较差的地段应通过计算后确定,以保证堤身的稳定。堤身渗径长度不足的需加做戗台,堤后紧临深塘的需填塘固基。取土确有困难或现有堤顶已建有较高标准交通路面的可建防浪墙,防浪墙顶高程即为主江堤设计顶高程。但是土堤堤顶高程应高于设计洪水位0.5米以上,防浪墙净高不得超过1.2米。3、梅子洲、八卦洲、太平洲三洲洲堤,可参照主江堤标准建设。二、海堤设计标准1、海堤堤顶高程按设计高潮位加堤顶超高确定。设计潮位:按重现期50年一遇(P=2%)高潮位,作为海堤的设计潮位,沿海各代表站设计潮位、设计堤顶高程见表2。对于历史最高潮位超过表2所列设计潮位的岸段,可取历史最高潮位作为设计潮位。堤顶超高:十级风风浪爬高加安全加高;2、海堤设计断面堤顶宽度不小于6-8米。土堤迎水坡坡度一般为1:5,有护坡的海堤迎水坡坡度应根据堤防高度、堤身结构、土质、潮水位、风浪等情况经稳定计算确定。背水坡坡度一般为1:3。风浪较大的地段的海堤及海塘临水侧宜设置消浪平台,其宽度2-3米,其高程可等于设计潮位或略低于设计潮位。沿海各代表站设计潮位、设计堤顶高程表(高程以废黄河基面计)单位:米站名设计潮位(P=2%)十级风风浪爬高安全加高设计堤顶高程绣针河口4.731.971.07.7九里4.602.001.07.6兴庄闸4.502.001.07.5大浦4.961.941.07.9燕尾港4.021.981.07.0滨海闸4.021.681.06.7翻身河闸3.301.501.05.8六垛闸3.671.531.06.2射阳河闸3.791.511.06.3新洋港闸3.901.501.06.4斗龙港闸4.391.511.06.9王港闸5.011.491.07.5东台河闸5.561.541.08.1新港闸7.341.461.09.8小洋口闸6.821.681.09.5遥望港闸5.551.851.08.4大洋港闸5.092.511.08.6七门闸4.792.011.07.8协兴港闸4.401.501.06.9连兴港闸4.901.501.07.4注:风壅水面高在设计潮位中已考虑,不另作计算。在取土确有困难或风浪较大的地方可建防浪墙,防浪墙顶高程即为海堤堤顶高程,防浪墙净高不得超过1.2米。三、防护工程标准和要求1、护坡工程:主江堤及海堤护坡均上护至堤顶,下护至滩面;无滩面的护坡下限护至低潮位,侵蚀性海岸的护砌底脚应经技术论证后确定。护坡结构可根据计算及多年的防护工程经验,采用灌(浆)砌块石,干砌块石,混凝土及草皮护坡。砌石护坡厚度(不包括垫层)不小于30厘米,混凝土护坡(不包括垫层)厚度不小于12厘米(风浪较大地段的护砌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砌石及混凝土护坡必须设置垫层和冒水孔,垫层可采用砂、石料或土工布。护坡顶部应结合堤顶道路路面封顶。在风浪较大的或侵蚀性岸段,堤防护坡应采用灌(浆)砌块石护坡。草皮护坡只用于土质好,风浪小,滩面宽,堤坡缓的堤段。防浪墙结构可采用灌(浆)砌块石或混凝土等,基础埋置深度不小于0.3米。并要求稳定、坚固。风浪大的江堤、海堤防浪墙临水侧做成反弧曲面。护坡底部设基脚,最小深度不小于60厘米。2、护岸工程:对于长江0.0米等深线(吴淞高程)以下江岸,水下坡度小于1:3-1:2的严重坍江地段需做护岸工程,护岸工程原则上采用平顺抛石结构形式,抛面长度视坍江长度而定,抛宽原则上从0.0米等深线到深泓边缘,抛石厚度0.6-1.2米,有防崩层的一般防崩层宽20米,厚1.5-2.0米。四、穿堤建筑物的工程要求穿堤建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应不低于堤防的防洪标准。应根据设计洪(潮)水位重新对穿堤建筑物进行稳定、强度、防渗验算,不足的应进行接长、加固或重建;闸门高度、强度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要进行加固或更新改造,启闭机启闭力不足或陈旧老化影响安全运行的要进行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涵闸要进行除险加固。五、堤顶道路和堤身要求江堤和海堤均要修筑交通路和必要的上堤坡道,一般采用泥结碎石路面结构,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有条件的可修筑沥青混凝土路面。对于拟加固的堤防应先进行全面检查,对有渗漏现象或有孔洞、裂缝等隐患的堤防需进行灌浆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处理,有白蚁危害的堤段还须进行白蚁防治处理。江苏省水利厅一九九七年十月
本文标题:江海堤防达标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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