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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问:监理抽检检查频率按施工单位自检抽检频率的10~20%进行,是指每道工序自检频率的10~20%,还是指抽检对象的10~20%?答:《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工程师对工序项目抽检频率不低于10~20%,是相对每一个分项及其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查项目,而并非抽检的工程项目。即应涉及到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程项目、每一构件、每道工序的每一检测指标,即工程覆盖面应达到100%,而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按工程项目或构件数量的10~20%.10~20%的规定抽检频率仅仅是一个低限,在具体操作时,还应根据具体检测指标的实际和质量检验评定的要求加大抽检频率。如:某一段路基填方,共填筑了8层,施工单位层层都按8份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那么现场监理工程师同样也要作8次抽检,填写8份抽检资料。不同的是,每份报告中的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的个数,应不少于规定应检测次(点)数的10~20%.不能理解为只抽检1~2层。如:桥梁的一个墩(台),有一个盖梁、两个柱、一个系梁、两个桩基共6个构件,施工单位对这6个构件的每个工序,都要按规定频率作6份质量自检,填报6份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那么现场监理工程师同样也要作6份抽检,填写6份抽检资料。不同的是,每份报告中的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的个数,应不少于规定应检测次(点)数的10~20%.不能理解为只抽检1~2个构件。任一检测项目,在满足检验的代表性与质量检验评定要求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次(点)数,均不得少于规定应检测次(点)数的10%。
本文标题:监理抽检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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