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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发包人的配合意向及措施1、建立与业主的联系协调机制(1)设专人负责与业主联系沟通,保证双方的信息交流及时、通畅。(2)设专人负责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反馈。2、问题和分歧处理方法(1)凡在供货服务中遇到需要业主处理解决的问题,以《工作联系单》或专项问题函等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并由业主签收。为提高办事效率,可先通过电话或口头通知业主,但必须补办书面确认。(2)对于需要业主解决的问题,说明问题发生的原因,对施工的影响(包括性能、质量、工期、造价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建议和请求,并明确业主应在接到通知后多长时间内予回复。(3)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答复,并由业主签收。为提高办事效率,可先进行电话或口头答复,但必须补办书面确认。(4)对于双方的分歧,派专人会同业主分析产生的原因,商计解决的方法,力求达成谅解。(5)双方在分歧达成谅解后应签订《谅解协议书》,确认分歧的解决。(6)双方有关负责人,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集中处理解决有关问题。(7)所有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会议的议题和形式的决议。(8)会议决议即是有关工作的决定,按照会议纪要的记录执行,不再另行发文。3、与业主配合的制度和措施(1)项目部各有关负责人定时与业主项目机构组织的对口人员联系通报。(2)在供货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分管的相关负责人与业主项目管理中对口的负责人进行协调,并报告及自己的直管上级。(3)问题不属于本级处理范围或在本级协调不成的应立报直管上级,并提出适当的意见和建议。(4)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必须有项目副经理以上人员参加。(5)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定时组织由业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加的现场检查。4、对业主的配合请求(1)协调材料的进场安排及材料放置的场地问题。(2)协调处理因自粘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水工程施工而引起的问题的处理解决。(3)协调与监理、总包及其他现场施工企业的关系。(4)协助或协调其他有关工作和问题。
本文标题:与项目发包人的配合意向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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