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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为加强设备缺陷的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运行的可靠性,制定本规定。一、电站各级人员在设备缺陷管理中的职责(一)、电站值班员职责1、当班期间掌握管辖区域设备缺陷及发展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事故预想和跟踪检查工作。2、按规定对管辖区域设备进行正常巡视和特殊巡视,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定级,向值长汇报,按要求记录。3、按《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或控制,做好跟踪监控工作。4、对检修人员缺陷处理进行验收,并向值长汇报,进行相关记录。对验收情况负责。5、对管辖区域设备缺陷处理时限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值长反映。(二)、电站值长职责1、掌握全站设备缺陷及发展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事故预想,并对值班员交代有关注意事项。2、核实值班员新发现设备缺陷,督促值班员进行设备缺陷登记,安排对缺陷进行处理或制定控制措施,并向站长报告。3、随时了解和掌握缺陷发展情况,参加当值设备缺陷处理验收,对验收情况负责。4、积极组织完成站长布置的消缺工作。5、在交班时,应将全站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交待清楚。(三)、电站站长职责1、掌握电站设备缺陷情况,根据缺陷情况和对设备运行的影响安排相关工作。2、指导当班值对紧急或重大设备缺陷进行处理,参加紧急或重大设备缺陷处理验收。3、及时组织安排电站消缺工作,对电站消缺质量负责,对电站消缺率、消缺及时率指标完成负责。4、对缺陷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对设备缺陷记录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对缺陷处理时限和未完全消除缺陷进行检查监督,协调检修部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必要时向公司生产部反映。5、每月按规定汇总设备缺陷,对报表的正确性负责。6、负责所辖电站备品、材料的储备。二、设备缺陷管理范围1、水工设施、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2、电气一、二次设备;3、防止电气误操作的闭锁装置;4、通讯、远动、计量系统及其辅助设备;5、设备构架、基础、电缆沟道;6、生产性建筑物、照明、给排水、通风、消防、保安系统;7、电力电缆及附件;8、母线、线路出线引流线及绝缘子、金具等;9、防雷保护装置、接地引下线和接地装置;10、可能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其它因素。三、设备缺陷的定义是指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异常或存在的隐患。这些异常或隐患将影响:1、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2、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3、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4、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5、设备出力或寿命;6、电能质量。四、设备缺陷的分类1、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者。2、重大缺陷:对人身、设备有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3、一般缺陷:短时之内不会发展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五、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限要求1、紧急缺陷:消除时间或立即采取措施以限制其发展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2、重大缺陷:消除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天。但由于运行方式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限制,无法及时处理的,经生产部领导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限。在此期间,各值必须安排对缺陷的跟踪、检查或采取措施,以免发展成为紧急缺陷。3、一般缺陷:电站消缺范围的设备缺陷消除时间原则上在本轮班时间内;检修队消缺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列入季度生产计划或检修计划。六、电站的消缺范围:⑴、指示灯(包括光字牌指示灯)、低压熔断器、空气开关的更换;⑵、断路器(灭磁开关)跳合闸线圈、合闸接触器、弹簧储能行程开关的更换或行程开关的调整;⑶、电压表、温度表及水机操作回路、调速器、主阀控制回路继电器更换;⑷、高压跌落保险、高压电压互感器熔断器的更换;⑸、油泵、水泵工作不正常检查处理;⑹、照明灯具的更换;⑺、厂用电、二次端子发热或接触不良的处理;⑻、油、水、气系统阀门的更换;⑼、电气及机械设备螺丝松动的紧固;⑽、滤网的清洗;⑾、发电机碳刷更换及滑环、刷架清扫;⑿、冷却器清洗、滤油;⒀、工作轮异物堵塞排除、主轴水封更换。七、设备缺陷的管理1、值班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向值班长报告。值班长查看确认后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值班长应及时向站长报告。紧急缺陷、重大缺陷站长应立即向公司生产部报告。2、值班长应将设备缺陷的详细情况记入值班记录,如发现时间、当时设备运行参数、缺陷表现形式、观测数据、气候特点、周围环境状况,以及保护自动装置、避雷器等动作情况,以作为分析处理和材料准备的依据。3、站长应积极安排、组织本站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消缺。对技术上或工具、材料上需要检修队帮助的,应积极联系取得帮助。电站应做好消缺范围备品材料的计划管理工作。4、电站消缺工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措施,认真履行工作票许可、监护和终结手续,做好缺陷注销或缺陷降级登记工作,并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交待。5、电站不能处理的设备缺陷,由站长向检修队专业班班长报告。6、设备缺陷处理工作结束后,现场值班人员要认真验收,督促检修人员在缺陷记录薄上进行记录,值班人员要将缺陷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薄中进行详细记录。7、紧急或重大缺陷经处理后,虽未能彻底消除,但性质减轻,情况缓解,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为重大或一般缺陷。对降级后的设备缺陷,值班人员应进行重新登记。8、每月26日,电站应将本月设备缺陷及消缺情况报生产部。附:设备缺陷管理流程图发现设备缺陷现场查看确认汇报值班长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记入值班记录组织消缺值班员值班长站长电站设备缺陷管理流程图汇报站长电站消缺范围按专业报检修队专业班班长YN结束紧急、重大缺陷Y报告生产部
本文标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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