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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编号:曳引驱动电梯年度检验自检报告使用单位:设备代码:用户编号:自检日期:年月日(维保单位名称)-2-注意事项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维护保养单位年度自检。2.本报告应当使用A4纸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3、本报告单项“检验结果”栏,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当填写实测数据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其它填“符合”、“不符合”、“无此项”,单项“检验结论”栏只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难以表述清楚的,在检验报告中另加附页描述,“检验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XX”。本报告最终整机“检验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4.本报告需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批准人员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维护保养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和使用单位盖章。5.本报告一式三份。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各一份。6.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至少保存维护保养相关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二个检验周期。7.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检验结果、自检结论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维护保养单位地址:邮政编码:-3-曳引驱动电梯年度检验自检报告设备名称设备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管理人员及电话制造日期制造单位规格型号产品编号维护保养单位及电话设备技术参数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层站数层站控制方式限速器型号及编号机房型式□有机房□无机房主要检验仪器设备塞尺、游标卡尺、秒表、放大镜、数字式兆欧表、数字式万用表、数字红外测温仪、数字式转速表、数字式照度计、数字式钳型电流表自检结论检验人员年月日批准(维护保养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年月日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公章)年月日-4-序号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1.技术资料1.4B使用资料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以下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TSGT7001-2009附件A中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2.1C机房通道与通道门(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b.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c.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d.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32.5C照明与插座(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42.6C断错相保护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52.7B主开关(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62.8B驱动主机(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5-序号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7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2.10B紧急操作★(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b.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c.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d.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e.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b.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c.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82.11限速器B(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核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核验报告。92.12C接地(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102.13电气绝缘C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和要求动力电路MΩ照明电路MΩ电气安全装置电路MΩ113.井道及相关设备3.4井道安全门C(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123.5井道检修门C(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133.10极限开关B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143.11随行电缆C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6-序号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53.井道及相关设备3.12C井道照明井道应当装设永久式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163.13C底坑设施与装置(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173.15B限速绳张紧装置(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183.16缓冲器B(注2)(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H1mmH2mm194.轿厢与对重4.1轿顶电气装置C(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a.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b.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c.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d.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e.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2)在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204.3轿厢安全窗(门)C如果轿厢设有安全窗(门),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214.5对重的固定C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224.6轿厢面积C(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GB7588-2003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b.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c.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234.8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B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7-序号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244.轿厢与对重4.9地坎护脚板C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254.10超载保护装置C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倍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26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5.1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C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1)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2)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股数断丝数(3)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名义直径mm实测直径mm275.2端部固定C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285.3补偿装置C(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30★5.6旋转部件的防护C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316轿门与层门6.2门间隙C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最大值mm不符合处(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最大值
本文标题:曳引驱动电梯年度检验自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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