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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管理制度防护,制度,劳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一、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从劳动卫生学角度,通常按防护部位分类。(1)头部防护用品。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基他因素危害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安全帽、防寒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从呼吸道吸入,或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3)眼面部防护用品。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称为眼面部防护用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炉窑护目镜和面罩以及防冲击眼护具等。(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能够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失,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5)手部防护用品。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劳动防护手套)。如:一般防护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静电手套、防高温手套、防X射线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油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6)足部防护用品。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具,通常人们称劳动防护鞋。如:防尘鞋、防水鞋、防寒鞋、防足趾鞋、防静电鞋、防高温鞋、防酸碱鞋、防油鞋、防烫脚鞋、防滑鞋、防刺穿鞋、电绝缘鞋、防震鞋等。(7)躯干防护用品。即通常讲的防护服。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寒服、防砸背心、防毒服、阻燃服、防静电服、•防高温服、防电磁辐射服、耐酸碱服、防油服、水上救生衣、防昆虫服、防风沙服等。(8)护肤用品。用于防止皮肤(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学、物理等因素的危害。如:防毒、防腐、防射线、防油漆的护肤品等。(9)防坠落用品。防止人体从高处坠落,通过绳带,将高处作业者的身体系接于固定物体上,或在作业场所的边沿下方张网,以防不慎坠落。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也可按照用途分类。以防止伤亡事故为目的可分为: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触电用品,防机械外伤用品,防酸碱用品,耐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寒用品;以预防职业病为目的可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放射性用品,防热辐射用品,防噪声用品等。二、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1989年我国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规则》(GB11651—1989)国家标准,为选用劳动防护用品提供了依据。正确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是保证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选用的基本原则是:(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3)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要求2000年,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189号),规定了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116个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的具体责任为:(1)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2)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3)用人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使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晶,并进行监督检查。(4)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5)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护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切实贯彻执行和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四、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是:(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国家标准)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绥德县通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13.1.1
本文标题: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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