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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书评从小到大,写过无数以“热爱生命”为主题的文章。参观烈士陵园后写一篇、暑假前听完安全讲座写一篇、发生类似“花季少女不堪压力轻生”的事件后再写一篇……我们总是苍白地想用文字表达出“生命可贵”的主题,但真正深刻理解的又有多少?史铁生可以算是我识得的所有人当中,最深刻体会并真真正正地敬爱着生命的。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人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人喘不过气来,而自己所能做的只有默默承受。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史铁生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但这并非他受人敬佩并取得如今成就的理由。我更崇拜的,是他的文字里没有丝毫的所谓的顾影自怜,是他能在心理上站起来——或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站起来。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他头上,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然而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在别的评论中看到一段话,我觉得说得很棒。“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然后,是一个散步的陌生人、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一位女教师、一名长跑运动员、一个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无心地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难以想象双腿残废和母亲去世哪个对他的打击更大,但在我看来二者夹击的杀伤力足以摧毁一个人。不过史铁生,这个精神上的巨人,他一次又一次地振作起来。这其中地坛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地坛在他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数次搬家却从未远离且越来越近,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他,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于是他爱上了这个“人口密聚的城市里宁静的去处”,他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着生活,感受着生命。“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片刻不息。”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我尤其喜欢他关于四季的比喻。它们精妙,美不胜收。只是为了避免充字数的嫌疑,不再收录。对于他的文字,我找不到更多的形容词。他的描写就好像是大自然孕育出来、从泥土里长出来一般,自然而然又无比生动,充满了对自然本身的热爱,同时也将这份爱传递给阅读它的每个人。他对死亡的理解也精准而独到,也许这是爱与自然除了文字之美外带给他的另一产物: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这样想着,他便安心了。只需要认真对待“如何好好活着”这一问题,人生于是轻松了不少,妥妥儿地在地坛思考、记录,探寻各种问题的答案,心里一点点充实。“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生命可贵。欲望无止境。一个人活在世上,不管遇到怎样的灾难,把持住内心,以满腔热血观察、发现这个世界上的美,就是永恒。这是史铁生,和地坛教给我的。
本文标题:《我与地坛》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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