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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草稿)部门岗位名称配置数量基本条件备注护理部护理部主任100张床位以上设1名(100张以下医院设总护士长1名)11.二级及以上医院2.具备护理高级技术职称1.三级医院护理部总人数约占全院护士数的1%。2.三级医院必设主管护理教学1人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护理部副主任300张床位以上设1~2名;1000张以上设3名1.二级及以上医院2.具备护理高级技术职称护理干事300张床位以上设1~2名二级及以上医院具备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大科或特殊护理单元科护士长1.100张床位以上或者3个护理单元以上的大科(内、外、妇、儿、门诊)可配置1人2.急诊科、ICU、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净化中心(室)等可配置1人1.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2.具备护理高级技术职称具备护理本科学历专科护士门诊(如糖尿病、伤口、造口专科等)专科护士1.根据《护理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年)》和医院专科发展需要设置;2.每个门诊配置1-2名专科护士,并明确公示坐诊时间3.设置健康宣教室1.经省级专科护士培训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2.专科护士门诊具备独立工作区域3.全院共享。直属护理部领导,门诊部咨询及预检分诊护士根据门诊工作量情况等设定治疗室护士注射室护士输液室护士具备执业护士资格门诊手术室护士手术台与护士之比1:2.5~3急诊科预分诊护士观察室护士抢救室护士输液室护士按03版医政管理规范之二《医院急诊科建设管理规范》中的配置要求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2.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急诊急救专科护士二级医院1名;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2名;三级综合医院抢救床与专科护士1:0.2经省级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培训认证病区(护理单元)护士长5名护士及以上的护理单元独立设置的护理单元1.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及以上2.具备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副护士长16名护士及以上的护理单元40张床位及以上的病区或床位不足40张,但业务特殊的护理单元亦可设置。护理组长(领班护士)30张床位及以上的病区设护理组长制,包括日班组长和夜班组长300张床位及以上医院专科护士1.根据《护理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年)》和医院专科发展需要设置,如内、外、妇、儿、肿瘤专科等均可设置;2.配置要求:二级医院专科护士数约占护士总人数1~2%;三级医院专科护士数约占护士总人数3~5%1.经省级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培训认证2.全院共享,直属护理部领导病房护士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房护士的比例为1:0.4;三级医院达到或接近1:0.6护士产假,病、事假超过1个月的,不计入病房护士数。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2.根据床位使用率、重病人数、实际护理工作量适时调整。母婴同室护士床护之比1:0.6产房助产士每张产床配置2~3名护士血液净化中心(室)护士每人每班管理的透析机数5台护士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1.独立设置,并配设1~2个隔离透析间2.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及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方能进入血透室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透析床与专科护士配置比1:0.1经省级专科护士培训或同等资格认证重症监护室(ICU)护士监护床位与护士的比例1:2.5~31.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必须设置2.护士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1.独立设置,并配设1~2个单间;三级医院配设2个以上单间2.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及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ICU(CCU、PICU)专科护士二级医院应依据功能、任务,配置1~2名专科护士三级医院ICU床位与专科护士比1:0.2经省级专科护士培训或同等资格认证手术室手术护士苏醒室护士手术台与护士之比1:2.5~3每5张床位配置1~2名护士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必须设置苏醒室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2.护士进岗应接受专业培训手术室专科护士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手术台与专科护士配置比1:0.2经省级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培训认证消毒供应中心(供应室)消毒供应中心护士医院床位数与护士比200:109年国家标准及10年省标准床护比为2-3:100,规定护士占比例不得少于1/3洗刷组、包装组、质控员、无菌物品发放组、下送组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护士,其他组可由工人在岗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2.护士进岗应接受专业培训供应室护士医院床位数与护士比250:1手、供一体化管理专科护士消毒供应中心配置1~2名经省级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培训认证静脉输液配置中心护士根据全院静脉输液量和生物安全柜数量配置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2.护士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静脉输液中心护士根据工作量、人力资源情况,由护理部和人事处共同核定配置人数内镜诊疗中心护士核医学科护士医学影像科影像护士介入病房导管室护士高压氧仓操舱护士体检中心体检护士营养科营养护士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护士医院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护士二级医院配置1人;≥500张床位的医院配置2人;每增加500张床位,增加1人具备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2.接受医院感染管理岗位资格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护士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要求。医护之比为1:2或每千人口2名护士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2.护士进岗应接受专业培训注:1.以上护士岗位设置名录、数据及要求引自《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关于“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中明确规定: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3.在医院党、政、工、群部门的护理职称人员不属于医院护理岗位范畴,不得占用医院护士编制。4.助理护士(即未注册护士)不占用医院护士编制。急诊科、ICU、产房等高技术含量、高风险科室等不得配置助理护士。
本文标题: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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