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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分配成本变动原理与国家农产品贸易制度的演变--------对英国谷物法变革(1815—1846年)的重新解释及其对现实的启示黄少安郭艳(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3)作者简介:黄少安,1962年生,经济学博士,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郭艳茹,1970年生,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博士生,山东财政学院副教授。内容摘要:1815—1846年间英国谷物法的变革是保护贸易制度向自由贸易制度过渡的一个典型案例。本文通过对这段历史史实的重新考察和分析,揭示了收入分配成本相对变动原理,它可以解释国家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演变。英国政府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选择谷物法而不是自由贸易下的转移支付来实现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可以节约分配成本。1815——1846年间,英国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使谷物法的分配成本—收益发生改变,边际上的积累最终导致了谷物法的废除。这种渐进的、积累的变革方式,为英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制度环境。对这段历史的回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为探讨在WTO的背景下中国如何实现粮食安全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关键词:英国谷物法收入分配成本变动原理农产品贸易制度演变中图分类号:F019文献标识码:A1815——1846年间的谷物法变革是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关于这场变革,传统的与国际贸易理论有关的论点是:第一,谷物法是重商主义的政策,重商主义认为贸易不创造利益,因而主张限制进口。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为谷物法的废除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第二,不同利益集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称作阶级)力量的对比决定了变革的方向和最终结果。谷物法的废除是产业革命之后英国资产阶级日益强大并最终战胜了地主阶级的表现。这些观点虽不无道理,但是不足以说明问题的全部实质。它显然忽视了以下事实:第一,农业的特殊地位问题。在自由贸易可以提高一国福利水平已经成为一种常识的情况下,为什么与谷物法类似的各种农业保护政策仍然在各国普遍存在?在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农产品贸易一直是一个例外,世界各国,包括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内,几乎无一不对本国农业实施特殊的保护政策。第二,自由贸易在英国的存在惊人短暂。1875年以后,随着经济危机的到来,保护贸易政策很快占据了上风。并且此时主张贸易保护的与彼时反对谷物法主张自由贸易的恰巧就是同一集团。①本文试图通过对谷物法变革史实的考察,揭示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演变背后的一条主线:不同制度或政策对收入分配的成本的相对变化。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目标而进行收入再分配时,总是要耗费一定的成本,分配成本的相对变动决定了政府对分配方式的选择。中国当前也面临着如何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以最小的成本实现粮食安全和农业稳定的问题。尽管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但对英国经济史中这个农产品贸易制度变革的典型案例的考察,无疑可以为当前中国农业政策的调整提供重要的启示。一、英国谷物法变革的历史背景*该文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度重大攻关项目“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与中国改革实践”的阶段性成果①英国的制造业集团是废除谷物法的主张者和支持者,但同样是制造业集团,在1871年却“帮同粉碎了皮特对英格兰和爱尔兰间自由贸易的同样合理的建议。”引文出自(英)克拉潘(JohnHaroldClapham)著,《现代英国经济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56页。本文关于英国经济史的叙述主要以该书的资料为依据。该书被认为是英国经济史方面最杰出的作品之一,作者J.克拉潘生前为剑桥大学经济史教授,英国“考据派”史学的代表,注重对历史资料和统计数据的考证分析,而不注重理论观点的阐述。2英国对谷物贸易的管制由来已久。最初的谷物法旨在通过管制主要谷物的进出口来保证消费和生产之间的平衡,16世纪之后,随着重商主义在英国的盛行,谷物法转向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英国在这一时期一直实施一种特殊的“中断性出口补贴政策”(exportbounty),这一政策规定谷物的国内目标价格,当国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出口补贴开始生效,等到国际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便停止出口补贴。18世纪中后期,随着英国人口的增加和工业化,英国由粮食的输出国变为输入国。谷物法的性质也转变为对进口的限制。通常由政府设立一个目标价格,低于这个目标价格时,禁止进口或征收高额的关税。1815年拿破仑战争之后,英国为了保护本国农业免受国外廉价谷物的冲击,再次颁布了谷物法,规定小麦价格低于每夸脱80先令时,不得进口。这项贸易法令遭到了地主之外的其他各阶层的普遍反对,在1828年、1841年进行了几次调整,但直到1846年才被废除。由于1815—1846年间的谷物法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现在提及英国谷物法时期,主要是指这一时期。对于谷物法,英国民间、议会及思想界向来存在着严重的分歧。1815年谷物法颁布之前,英国下议院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艰苦辩论。此后不断有商人和行会组织等向议会递交请愿书。在议会内,托利党、辉格党和激进派在谷物法的问题上争论不下。1828年通过谷物法的调整法案。1838年英国爆发了大规模的反谷物法运动,但是议会再次以200票对95票拒绝废除谷物法。①。直到1846年爱尔兰土豆歉收导致的饥荒,才最终促成了谷物法的废除。谷物法是英国自由贸易进程中一个最难逾越的障碍,它的废除远远比同时期的其他类似法令(例如航海法)的废除更难。这是由英国当时特殊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决定的。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就是谷物法变革的约束条件。1815年—1846年间,正是这些约束条件的变化,改变了通过谷物法进行收入分配的成本—收益函数,使边际上的积累最终酝酿成谷物法的废除。1815年谷物法颁布时英国的历史条件:第一,拿破仑战争导致英国在粮食问题上高度敏感。工业革命以后,尽管英国的农业生产技术是全欧洲最先进的,并且不断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但是粮食供给仍然无法满足国内的需求。1800年英国小麦的进口高达300多万夸脱,1810年进口156万7千夸脱粮食,占当年粮食需求量的1/6。但是1808年由于拿破仑的大陆封锁政策②,英国的粮食进口几乎中断,1809年和1810年,又逢国内歉收,致使粮价从封锁前的66先令飞涨至1810年的117先令。“因粮食供应困难和食品价格不断上涨所造成的饥馑”,卢德及英格兰中部、北部都发生了工人运动或其他形式的骚乱。如果不是拿破仑因为法国粮食丰收的压力在1809年重新允许向英国出口粮食,英国很有可能“在情势非常危急的1810—1811年那个冬天挨饿以至投降。”③另外,由于粮食的需求和短期供给都缺乏弹性,灾年的饥馑和丰年的谷贱伤农都极易发生。农业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产业。这使历史上的各个时期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农业上保持一种特殊的政策。英国工业革命以来粮价的持续上升及拿破仑战争期间的暴涨,导致土地的过度投机,战后1813年—1815年的农业大丰收使英国粮价暴跌,地主纷纷破产,加剧了由1811年经济危机导致的社会的动荡。这些因素决定了英国在农业政策的决策上必须要将安全和稳定置于首位。第二,拿破仑战争之后英国面临巨大财政压力。从1793年开始,英国参加反法战争,每年用于战争上的费用平均超过8000万英镑。这些战争的经费主要是发行国债筹集。到1815年战争结束时,英国政府负债已经超过了86000万英镑,支付国债利息就要花去本年财政收①参见戴维·罗伯兹,《英国史》(中译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03页。②第三次英法战争中,拿破仑通过柏林敕令(1806年11月21日)、丹枫白露敕令(1807年10月13日)和两道米兰敕令(1807年11月23日,12月17日),对英国进行严密的经济封锁,使英国的进出口遭到严重打击,对外商业联系几乎中断。参见刘军大、刘湘予《拿破仑的大陆封锁政策》(华夏出版社,2001年)。③参见刘军大、刘湘予,《拿破仑的大陆封锁政策》,(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63页、98页、96页、203页。3入的一半。1815年英国的财政收入为7100万英镑,其中偿付国债利息就要耗费3458万英镑。①“为了支付有史以来耗费最大的战争,政府将赋税增加了5倍,又滥发钞票,以致引起通货膨胀。政府为了平衡预算,连续发了三年公债,随后又对许多货物征收消费税”②,引起工商业阶层和工人的不满和反抗。到1827年英国政府需要支付的国债利息仍然高达2900万英镑,占当年公共支出的总额5600万英镑的半数以上,而当年英国的财政收入只有5100万英镑,财政赤字高达500万英镑。到1841年财政赤字仍为200万英镑,直到皮尔首相在1846年引入个人所得税,财政赤字才得到弥补。③第三,光荣革命以后英国不同经济思想起落和交锋,主要是国家干预主义与经济自由主义的争论。1815年前后,在是否应该颁布谷物法的问题上,二者分歧明显。马尔萨斯于1815年2月3日发表《地租的性质与发展及其支配原则的研究》,1815年2月10日又发表了《对限制国外谷物输入政策的意见的根据》,在这两本小册子中论述了自己在谷物贸易上的立场。他主张国家干预谷物贸易,但是并不主张采取严厉的措施,通过极高的关税来禁止谷物的进口,而是认为应该用一种适度的关税来调节谷物的进出口,让关税起一种安全阀的作用。李嘉图则在1815年2月24日发表了《论低价谷物对资本利润的影响》的小册子,对马尔萨斯的观点予以回应。基本思想是要求允许谷物自由贸易,进口低价谷物,以降低工资,提高利润,促进资本主义发展。在这个小册子的基础上,李嘉图于1817年完成《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阐明了著名的比较优势理论,奠定了现代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马尔萨斯也于1820年完成了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④李嘉图通过比较优势理论揭示了国际贸易可以提高国家整体福利水平的基本原理,阐述了废除谷物法的理由。马尔萨斯则从国家安全与稳定的角度解释了对农业实施适度保护的原因。他认为:安全比财富更重要,一个国家如果将农业的供应寄托在外国身上,遇到战争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处境就会很危险;对谷物贸易的放开应该是渐进的,谷物价格陡然惨跌,会引起农业的极大衰退,造成社会动荡。谷物的自由贸易进程应该同工业制成品保持一致,在工业品保持关税保护的情况下,实施谷物的自由贸易,必然会使农业资本“以垄断价格购买本国和外国产品,而出售自己的商品时却又不得不接受竞争扩大到极限的价格”⑤,导致农业衰退,破坏经济生活的自然秩序。李嘉图和马尔萨斯就谷物法的问题进行了长期的争论,始终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这三个条件粗略地勾勒出了英国在1815年谷物法颁布前后基本的社会特征,其中,第一个条件给出了英国在农业政策上的基本目标,即通过提高粮食的生产能力来保证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这正是谷物法的社会收益所在。第二个条件给出了实现这个目标的资源约束,因为可供分配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需要选择最有效率的分配方式;第三个条件给出了社会在贸易政策方面的知识存量,它是影响不同分配方式的相对成本的重要因素。二、贸易政策的分配效应依靠比较优势理论,很容易得出谷物法有损效率(或福利)的结论。如图1所示,假如AD为一国进口需求曲线,自由贸易下的国际市场价格为P*,进口量为P*G.当一国实施贸易保护政策时,进口量减少为OC,国内价格上升到P,消费者剩余减少梯形PP*GE。其中,□PP*FE按保护方式的不同而被政府或其他利益集团所瓜分,△EFG为贸易保护的社会净损失,即哈伯格(Harberger)三角。如果考虑贸易保护政策获得的成本,即各利益集团为了获得保护贸易政策所进行的活动,如游说、寻租等,则社会福利的损失会更大。①参见参见刘军大、刘湘予,《拿破仑的大陆封锁政策》(华夏出版社2001版,2001年),第59页。②参见戴维·罗伯兹,《英国史》(中译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84页。③克拉潘,《现代英国经济史》(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98-401页。④参见马尔萨斯,《论谷物法的影响:地租的性质与发展》(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60年),序言部分。⑤马尔萨斯,《论谷物法的影响:地租的性质与发展》(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
本文标题:1815——1846年间英国谷物法的变革:一个经济学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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