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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6页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发包方(甲方)负责人:联系电话:承包方(乙方):承包方(乙方)设计师: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第一条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工程建筑面积:4.工程造价:人民币元(RMB)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包工;□包工包部分材料第二条施工准备1.甲方工作:1.1合同开工日期前天(不含休息日),根据施工需求,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临时水电及垂直运输许可,并提供建筑图纸及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1.2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或者甲方承担乙方在未腾空场地内施工采取的清除施工障碍物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该费用将计入合同价款内。1.3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洽商、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第2页共6页1.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全权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全部联系和协调工作。1.5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甲方须协助乙方在相关部门办理施工进场手续。2.乙方工作:2.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送甲方。2.4负责在装修期间保持公共地方清洁及每天负责将施工废料弃置于由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垃圾收集处。2.5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装修事宜。2.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2.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2.8施工中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需经甲方同意,且由此引发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2.9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第三条工程期限1.根据工期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施工期为天(以物业核发的进场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为起始时间),自年月_____日开工至年月日止。年月日竣工验收。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2.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临时水电及垂直运输,影响进场第3页共6页施工。2.2因甲方提出增减项目而造成较大设计变更,因而影响进度的。2.3非乙方原因而对隐蔽工程验收不及时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2.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款而影响施工的。2.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1小时以上,或者一周内连续或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达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2.6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移交或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接通水电等设施,影响正常施工的。2.7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不能按约定时间配送到位的。2.8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2.9因自然灾害、政治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而延误工期的。第四条工程质量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2.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要求封样,施工材质应按封样样品购买,禁止使用未按要求购买的材料。(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乙双方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费用处理1.工程合同商定的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以乙方工程预算书(表)的说明为准。2.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供应建筑材料及设备,并接受甲方的合规检查。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预付款,计人民币元(RMB)。2.施工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少合同总价的工程款,计人民币元(RMB)。第4页共6页3.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占合同总价的工程款,计人民币元(RMB)。4.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占合同总价的工程款,计人民币元(RMB)。5.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约定的款项,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项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如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完成装修金额日千分之伍的违约金。7.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8.甲方支付工程款时,所开出的支票必须有我公司全称长沙呈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或由我公司财务人员上门收款并开具我公司专用收据,如支票未开具我公司全称、未使用我公司的专用收据,则视为乙方未收到此工程款,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财务电话: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1.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签字认同并由甲乙双方作出会审纪要,以此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2.由甲方及时同乙方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的,待甲方认可后,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因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4.甲方如需变更设计项目,应在该项目施工前天通知乙方,乙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变更设计必须出具正式修改通知书与经甲方签字确认修改的新图纸后,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和增第5页共6页加造价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才予实施。5.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严重的(金额总计达人民币元),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6.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产生的费用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7.在施工过程中的洽商,乙方给甲方递交的洽商单日内未作出答复,则视为甲方默许。8.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代换的,必须经由甲方代表或有关部门的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合理化建议需以确保质量和资金为前提。第八条工程验收与保修1.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甲方需派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在内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逾期验收则工期相应顺延。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4.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如工程未经甲乙双方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则视为验收合格,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甲方日内,不进行验收的,则双方视为验收合格。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壹年。6.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规定执行。7.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内。第6页共6页第九条纠纷解决办法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提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或存在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乙双方签认的、、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工程总造价金额根据实际施工项目做増减项金额调整,增减项金额在二期款中一次付清。6.工程部电话: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为空白)
本文标题: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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