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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培训的目的意义1、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2、提高教师安全素质,提高保护教育、管理、保护学生安全能力需要;3、是保护教师自身权益的需要。一、校园安全工作现状分析(一)形势严峻1、教育部发布的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报告指出:近10年来,全国中小学学生意外死亡平均每年4万人左右,即平均每天死亡100多人,相当于每天要消失2个班。2、近年来,白河县、冷水镇境内各种学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情感体验】活生生的生命就这么没了,请你想象一下,家长丧子的彻骨之痛……一、校园安全工作现状分析(二)主要问题:1、学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执行力不够。2、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够,措施不到位。3、安全教育形式单一。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够深入。5、安全管理人员力量不足,工作压力大。6、安全设施建设不够。7、学生难监管、家长要求高、社会和媒体关注度高。校园安全网络设施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活动安全食品安全二、校园安全工作重点(一)设施安全1、无危房,校园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2、通道、走廊等符合要求。3、体育设备、特种设备、悬挂物定期检查检修。4、校建安全管理。(二)交通安全1、设置交通及应急撤离警示标志。2、放学坚持路队制。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公路狂打、嬉戏易造成交通事故;3、学生放学乘车要组织引导。严禁乘坐超员、超速或病车、非营运车。4、防止踩踏事故。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拥挤易造成挤压、踩踏等事故。5、雷电、暴雨涨水、泥石流、冰雪路滑等特殊情况交通安全。6、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教师违章驾驶等行为。校园安全工作重点校园安全工作重点(三)卫生安全1、厨房、宿舍、厕所等主要生活区卫生设施必须达标;2、流感、水痘、手足口等传染性疾病防治(幼儿、小学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晨午检等);3、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4、加强卫生标准检测。(四)食品安全1、食堂有餐饮许可证,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2、严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关键环节。3、明确监管责任。4、稳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五)消防安全1、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2、消防器材维护和使用。3、师生取暖、用电等不当行为监管。4、老化的供电线路和危险电器设备的检修。5、应急逃生演练。6、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六)活动安全1、教学事故:(1)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2)化学实验、劳技课或社会实践中教学组织不当,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伤害;(3)教师课堂脱岗或体罚学生行为导致安全事故;(4)未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期间发生的事故。2、不当活动事故。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时造成的伤害;楼道拥挤踩踏事故;未按学校管理规定擅自组织学生在校外参加各类活动而引发安全事故;学生下河洗澡、汛期强渡、抢渡造成溺水事故;3、学生身体特殊原因诱发事故。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4、校园暴力事故。学校门禁制度执行不严,导致有暴力倾向的社会闲散人员、精神病等高危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施暴;学生哥们义气拉帮结伙,为小摩擦产生纠纷打架斗殴。校园安全工作重点三、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夯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校园安全管理措施(一)理清思路,构筑牢固的安全网络体系。1、制度机制体系。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切实符合本校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2、岗位责任体系。岗位责任要体现时间、空间的具体责任,达到工作不断链,无缝对接。不留漏洞,不留盲区。要通过“事故假设法”检验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完整,是否到位,制度执行力是否到位。3、安全防范体系。“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三、校园安全管理措施(二)明确任务,进一步夯实管理责任。1、校长、园长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班主任、安全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2、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3、镇中心小学对辖区各幼儿园有监管责任。4、严守两条防线,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三)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1、安全教育要把课堂教育作为主阵地。(1)规范教学行为。必须达到四有:有课时(每周至少1节)、有教师、有教材、有检测(问卷、测评)。(2)丰富教育内容。2、加大安全教育课题研究。3、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及青春期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纪违法犯罪。4、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力度。5、进一步加强反邪教宣传教育。6、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重视家校共育。三、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1、学校、相关部门、班级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及时报送安全报表,动态掌握安全情况,检测安全风险点。3、中心小学定期和随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三、校园安全管理措施(五)进一步细化过程管理。1、问题想细。2、工作做细。3、档案明细。(1)按照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分类建档。(2)安全检查整改、矛盾排查调处等台账及月(季度)报表要详实。(3)安全责任书、岗位职责、教育材料(备课)、会议记录齐全。(4)安全实践演练等重大活动做到一活动一记录。三、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六)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保障。1、要落实资金保障,加强安全设施配置力度。物防、技防设施及必要的安全管理物资要配齐配足;在安全保障经费投入上不能打折扣。2、要落实人力保障,进一步充实安全管理中间力量。合理调节班主任、政教主任等岗位工作负担,防止出现安全管理工作疲劳,管理缺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3、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团体平安保险。降低事故处置难度。4、严格考核,强化安全责任追究,体现制度执行力和纪律严肃性。三、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四、全力做好安全常规工作(一)校长要做到“五清楚”: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的教师和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二是对学校校舍、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必须清楚;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网吧、游戏厅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五是对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四、全力做好安全常规工作(二)分管领导要做到“五落实”: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故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故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完备进行落实;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四、全力做好安全常规工作(三)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推搡、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四、全力做好安全常规工作(四)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二是对迟到、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三是对单亲、留守儿童、孤儿、身体有疾病学生及学困生、贫困生要做到细心关照;对心理不健康的、行为异常、有违纪前科的学生要特别关注,要做好心理矫正和疏导工作;四是做到每日对本班学生带有危险物品进行收缴并进行教育;五是对寝室、教室的安全设施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四、全力做好安全常规工作(五)教师做到“三禁止”:一是所有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二是对学生打架斗殴、校外人员到校内滋事生非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禁止不闻不问、袖手旁观;三是在上课期间,科任教师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禁止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停课、离开教室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一)事故类型:1、按责任性质划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2、按事情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五、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二)事故发生的特点:1、极易造成生命安全的事故(致命伤害):交通、火灾、雷击、煤气及食物中毒、溺水、凶器施暴、高压器具爆炸、拥挤踩踏、校舍垮塌等;2、防不胜防但极易发生的事故(负面影响极大):青少年青春期教育问题(留守、智障女童性侵害问题)、学生之间矛盾纠纷打架斗殴问题等;五、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二)事故发生的特点:1、极易造成生命安全的事故(致命伤害):交通、火灾、雷击、煤气及食物中毒、溺水、凶器施暴、高压器具爆炸、拥挤踩踏、校舍垮塌等;2、防不胜防但极易发生的事故(负面影响极大):青少年青春期教育问题(留守、智障女童性侵害问题)、学生之间矛盾纠纷打架斗殴问题等;3、极易成为责任事故:教学事故;事故应急处置不当引发次生伤害(学生生病未及时救治、暴发群体性传染病为及时防控、学生离校第一时间未告知家长等);制度执行不力(门禁制度、幼儿及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度落实不力)。学校临聘人员未履行规范的合同管理期间出现的事故(利益纠纷、安全责任不明确)。五、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三)应急事故处置方法:1、首遇负责,稳控局面(现场);2、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及时研判形势,制定处置方案;3、信息报送。四同时:第一时间告知家长;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中心小学),由中心小学第一时间上报主管局及当地政府。第一时间报保险公司;(根据事情严重程度确定信息报送范围)4、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解决问题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握时机,讲求策略。五、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教育部制定的部门规章,以教育部第12号令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主要针对学校安全管理实践中反映突出的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的处理程序、损害的赔偿等方面做出规定,为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明确具体的依据。每一位教师,都要清楚了解发生伤害事故后学校该负什么责任、哪些情况可以免责、事故处理程序和事故责任追究。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1、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2、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及时告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与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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