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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协议甲方:兖矿集团东华建设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乙方: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共担风险.双方共赢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海鲁嘉园小区3#.7#楼新建工程1.2工程内容:基础及主体部分的模板安装.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脚手架搭设.砌体.抹灰工程。1.3工程造价:约万元(最终结算以处审核数为准)1.4承包方式:大包1.5结算方式:施工图加预算签证二.协议工期及施工工地代表2.1本工程工期为正负零以下工期一个月,正负零以上每月五至六层(见甲方审批后的工期安排表);年月日前主体完成,年月日竣工;2.2甲方指定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地进度,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签证,解决施工中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乙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与联系工作。三.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四.甲方责任4.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套,并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进行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4.2审批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计划和进度报表。4.3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4.4实施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以及整体考核评价。五乙方责任5.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5.2填写开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等报送甲方。5.3开工前向甲方报送施工进度计划表.材料用量计划和施工平面布置图等;施工中向甲方报送施工图预算.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完成统计表等。5.4工期质量安全指标及规定:执行大清包协议相关指标内容。5.5乙方承担并执行所有承包工程从开工至竣工后保修期间的所有关于安全质量工期组织管理等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内容,并承担所有与承包工程有关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处罚。5.6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烟台市标准化工地管理标准’’执行。5.7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现场,(达到合格标准)并在3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5.8乙方的进场设备必须完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9自行负责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和机械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另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的,按协议约定一并执行。5.10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要的补充文件和要求。乙方应执行这些补充和要求,并受其约束。5.1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消防.环卫等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5.1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随时接受其设备.材料保管和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按时提交各类报表和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5.13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六结算与拨款6.1结算方式:施工措施费包死价200元/㎡(面积按住宅计算规则计取,措施费包死价部分不上交管理费)。6.2本工程预结算编制依据:工程结算执行2003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0年价目表,主材执行业主批价,其他材料执行烟台市同期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执行业主批价,取费标准执行鲁建标字[2006]2号文,规费按规定计取(其中安全施工费执行鲁标定字[2007]4号文规定),意外伤害保险.排污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取,税金及规范由甲方扣除;安全施工费按政府检查规定发放。6.3本工程下浮率10.8﹪,(税前)其中措施费不让利,如银行利息上调高于处结算中心年利率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工程结算中扣除。6.4综合人工工资单价为:按38元/工日。6.5计算方式暂定:材料供应合同加劳务合同计算合计值等于承包工程结算审批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值。6.6水利维护基金有甲方代扣代缴,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咨询费由甲方扣除。七付款及挂账形式7.1在业主工程款支付到位的情况下,按施工进度和收款比例,扣除各项应上缴税金.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咨询费.水利维护基金.罚款及发包单位供料款后拨付工程进度款。乙方须提前按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及其他工程成本费用项目对应的发票(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且符合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办理完毕挂账手续后按发票由甲方代乙方支付以上各款项;乙方所实现的利润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合规发票后,甲方根据发票办理挂账手续后付款。7.2进度付款分基础正负零一次,五层一次.十层一次.十八层.竣工一次,按进度工程量的70%每次支付。待结算审计后付至95%,留5%作质保金,待期满两年后无息付清(防水工程为5年)。7.3订立劳务合同:以劳务发票挂账付款,(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付款到位)。7.4订立材料供应合同:支付承包方采购的工程施工材料费。7.5以上发票挂账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八违约责任8.1乙方按管理规定缴纳相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保证金。8.2严格按甲方和监理审批的工期组织施工,每周工期完成滞后一天以上,处罚乙方每天2000元;月度月度节点工期滞后两天以上,处罚乙方每天1万元,每季度工期滞后5天以上,处罚乙方每天2万元;8.3严格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对设计要求尺寸,质量控制.工序检验报验.同一部位和问题,2次检查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处罚乙方每次2000—5000元,造成返工和损失的,双倍赔偿甲方损失,工期不予顺延;未按规定报检报验的,每次处罚1万元;8.4杜绝重伤,力争消灭轻伤,杜绝重大机电设备和火灾事故;杜绝责任性交通事故,杜绝煤气中毒和流行性疾病的传播,工程施工达到市级文明达标工地,甲方每天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指出问题及时改正,因整改不到位被上级部门或单位批评.处罚的,每次处罚乙方5000元,并承担甲方被罚金额。8.5乙方在进行有可能导致危险的工作之前,需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及时落实,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经甲方审定。因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或没有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所造成的损失,应赔偿所有损失,并处罚每次2000元;8.6乙方在进入工地前应将所有在工地投入的进场材料.人工.机械.工器具.生活器具等物资.省份证等到综合部备案,接受甲方综合部在厂区内的规定与管理和处罚;8.7乙方应配备综合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宿舍.食堂.厕所.场地.办公区.生产区.用水用电.防火.消防.防洪.卫生.保卫.女工管理.文件传达.单位协调配合等按甲方综合部要求进行有效管理;每发生一次重大影响事件(延误生产.社会影响.影响合作.影响办公.治安和刑事事件等)问题和事故的,对乙方处罚1-5万元。8.8乙方应遵守甲方门卫管理制度,对所属人员和车辆违反门卫管理规定,每次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处罚2000-5000元,车辆未经检查强行出场的,承担赔偿厂区内一切丢失损失责任,并报送司法部门;8.9其他管理及条款执行处各项管理规定。九其他9.1本协议总计10份,正本2份,副本8份。十补充条款10.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电设备,用水用电,环境等全方位的管理及严格执行处<<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因进度.质量等原因导致甲方信誉损失,甲方可以解除该协议并接管工程。10.2材料供应及价格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海鲁嘉园小区二期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中有关规定执行。10.3乙方必须履行甲方与业主合同所规定乙方的义务,并在施工期间及保修期间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财产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甲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10.4本工程在建设程序和工程管理上所有工作,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仅负责检查督办,工程相关债务.工期延误索赔.各类项目罚款扣款.预结算和竣工资料提交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10.5本工程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按本工程总造价的1%向甲方缴纳合同协议履行保证金,待本协议履行完毕后返还(不计息)。10.6本工程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按本工程总造价的1%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工程竣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返还(不计息)。10.7本工程结算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初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审核后增减额超过5%部分增减额的5%计取的审计费,由乙方支付。10.8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10.9本工程的工农关系.地方关系,地方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0.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章)乙方:(章)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海鲁嘉园小区3#.7#楼新建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由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制度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排水管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供热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无。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2发生许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设计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济南工程造价的5%计算,保修期满,业主质保金支付到位,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支付保修金(无息)。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有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起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章)乙方(章)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发包人: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特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海鲁嘉园小区3#楼.7#楼新建工程2.工程地点:海阳市二.工程项目期限本工程工期为正负零以下工期一个月,正负零以上每月五至六层(见甲方审批后的工期安排表);年月日前主体完成,年月日竣工;三.协议内容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2.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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