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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斯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合同发包人(全称):辛集市新垒头镇东明学校承包人(全称):新斯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食堂改造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食堂改造。2.工程地点:食堂。3.工程内容:拆除,修复,按门,搬运,清理。4.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建筑面积共计260平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8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仟陆佰捌拾元整(不含税)(¥元);最终付款按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付款。五、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六、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8年7月5日签订。七、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总务处签订。八、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1份,承包人执1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本文标题:对公建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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