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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书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项目工程的经济效益,保稳定、促发展,特签订安全责任书。第二条: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照下列规定的“安全责任”全面抓好施工现场分包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第三条:施工现场因分包单位职工违章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有关部门按照本“责任书”追究分包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第四条:责任书内容如下: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5、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6、服从总包管理,接受总包检查,合理用工,不准使用散工。7、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8、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第五条: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归档。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时效期为,自签订《责任书》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止。项目部经理签字项目部分包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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