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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作为我国国家文化公园试点中的重要项目,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即将被揭开神秘面纱。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会议指出,这3个国家文化公园项目,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对各类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特色生态产业。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就明确提出,我国将依托长城、大运河、黄帝陵、孔府、卢沟桥等重大历史文化遗产,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形成中华文化的重要标识。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国家文化公园是国家推进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通过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实施公园化管理运营,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功能,形成具有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集中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以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充分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久影响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大生命力。为扎实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长城、大运河、长征沿线一系列主题明确、内涵清晰、影响突出的文物和文化资源为主干,生动呈现中华文化的独獔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促进科学保护、世代传承、合理利用,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做大做强中华文化重要标志,探索新时代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新路。(二)建设原则保护优先,强化传承。严格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真实完整保护传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突出活化传承和合理利用,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度融合、开放共享。文化引领,彰显特色。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深入挖掘文物和文化资源精神内涵,充分体现中华民族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焕发新时代风采。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顶层设计,统筹考虑资源禀赋、人文历史、区位特点、公众需求,注重跨地区跨部门协调,与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有效衔接,发挥文物和文化资源综合效应。积极稳妥,改革创新。突出问题意识,强化全球视野、中国高度、时代眼光,破除制约性瓶颈和深层次矛盾。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务求符合基层实际、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时间检验,打造民族性世界性兼容的文化名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地域广泛性和文化多样性、资源差异性,实行差别化政策措施。有统有分、有主有次,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最大限度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共建共赢。二、总体安排(一)建设范围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包括战国、秦、汉长城,北魏、北齐、隋、唐、五代、宋、西夏、辽具备长城特征的防御体系,金界壕,明长城。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5个省区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包括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3个部分,通惠河、北运河、南运河、会通河、中(运)河、淮扬运河、江南运河、浙东运河、永济渠(卫河)、通济渠(汴河)10个河段。涉及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8个省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以中国工农红军一方面军(中央红军)长征线路为主,兼顾红二、四方面军和红二十五军长征线路。涉及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市。(二)建设内容根据文物和文化资源的整体布局、禀赋差异及周边人居环境、自然条件、配套设施等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4类主体功能区。管控保护区。由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世界文化遗产区及新发现发掘文物遗存临时保护区组成,对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对濒危文物实施封闭管理,建设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样板区。主题展示区。包括核心展示园、集中展示带、特色展示点3种形态。核心展示园由开放参观游览、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相对便利的国家级文物和文化资源及周边区域组成,是参观游览和文化体验的主体区。集中展示带以核心展示园为基点,以相应的省、市、县级文物资源为分支,汇集形成文化载体密集地带,整体保护利用和系统开发提升。特色展示点布局分散但具有特殊文化意义和体验价值,可满足分众化参观游览体验。文旅融合区。由主题展示区及其周边就近就便和可看可览的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现代文旅优质资源组成,重点利用文物和文化资源外溢辐射效应,建设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传统利用区。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传统生活生产区域,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特色生态产业,适当控制生产经营活动,逐步疏导不符合建设规划要求的设施、项目等。(三)建设目标全用4年左右时间,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其中,长城河北段、大运河江苏段、长征贵州段作为重点建设区,2021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使长城、大运河、长征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局面初步形成,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监督规范的管理模式具雏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经验,为全面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三、主要任务(一)修订制定法律法规深化对长城、大运河、长征沿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和立法建议论证,推动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理念入法入规。修订完善《长城保护条例》,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长征文物保护条例。相关省份结合实际修订制定配套法规规章。(二)编制建设保护规划相关省份对辖区内文物和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摸底,编制分省份规划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对分省份规划建议进行严格审核和有机整合,结合长城保护规划、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和水运发展规划、长征文化线路前期规划成果,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分别编制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相关省份对前期规划建议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区域规划。(三)实施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基础工程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作用,围绕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目标,系统推进重点基础工程建设。保护传承工程。实施重大修缮保护项目,对濒危损毁文物进行抢救性保护,对重点文物进行预防性主动性保护。完善集中连片保护措施,加大管控力度,严防不恰当开发和过度商业化。结合抢救性保护,合理推进恢复部分大运河航段航运功能。严格执行文物保护督察制度,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提高传承活力,分级分类建设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展览馆等展示体系,建设完善一批教育培训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研学旅行基地等。利用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庆日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开发乡土教育特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实景演出,让长城文化、大运河文化、长征精神融入群众生活。研究发掘工程。加强长城文化、大运河文化、长征精神系统研究,突出“万里长城”、“千年运河”、“两万五千里长征”整体辨识度。加大国家社科基金等支持力度,构建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适应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结合新时代特点,深入研究阐发推动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西柏坡精神、“两路”精神等在沿线区域的传承发展。整理挖掘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所荷载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头故事,拍摄电视专题片长城之歌、大运河之歌、长征之歌。环境配套工程。修复空间环境,发挥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防治项目作用,加强城乡综合整治,维护人文自然风貌。以《全国红色旅游公路规划(2017—2020年)》等为依托,打通断头路,改善旅游路,贯通重要节点,强化与机场、车站、码头等衔接。推进步道、自行车道和风景道建设,打造融交通、文化、体验、游憩于一体的复合廊道。完善游客集散、导览导游、休憩健身、旅游厕所等公共设施,安全、消防、医疗、救援等应急设施,科研、会展等公益设施,宾馆、酒店和文化消费等必要商业设施,推进绿色能源使用,健全标准化服务体系。推出国家文化公园形象标志,串珠成线、联线成片,打造广为人知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文旅融合工程。对优质文化旅游资源推进一体化开发。打造一批文旅示范区,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文旅企业。科学规划文化旅游产品,在长城周边以塞上风光为特色发展生态文化游,在大运河淮扬片区以运河水韵为特色发展水上观光和滨水休闲游,在长征沿线以“重走长征路”为特色发展深度体验游和红色研学旅行。推动开发文化旅游商品,扩大文化供给。推出参观游览联程联运经典线路,推动组建文旅联盟,开展整体品牌塑造和营销推介。数字再现工程。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主题展示区无线网络和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利用现有设施和数字资源,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官方网站和数字云平台,对文物和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展示,对历史名人、诗词歌赋、典籍文献等关联信息进行实时展示,打造永不落幕的网上空间。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完善文物和文化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四)完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工作格局。强化顶层设计、跨区域统筹协调,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地方创造条件。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围绕世界文化遗产、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经典景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建设管理,健全工作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分省设立管理区,省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承上启下开展建设。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宣传部部长任组长,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中央广电总台、国家林草局、国家文物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部。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决策参谋和政策咨询。相关省份建立健全本地区领导体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家咨询组。(二)加强政策保障。统筹利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林草、文物等部门资源,强化政策支持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可持续性,发挥宏观政策综合效应。中央财政通过现有渠道予以必要补助并向西部地区适度倾斜,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按职责分工对资源普查、编制规划、重点建设区等给予指导支持。地方各级财政综合运用相关渠道,积极完善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发挥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三)广泛宣传引导。加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宣传,深入解读中国特色国家文化公园理念,大力宣传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进展成效,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四)强化督促落实。分别制定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指导,加快推进,把困难和问题弄清楚,把做法和经验总结好。相关省份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附件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2019—2021年)一、成立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文化和旅游部部长,中央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任副组长;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中央广电总台、国家林草局、国家文物局、中央军委政
本文标题:《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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