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网络 > 其它相关文档 > P2P网贷合规备案进度全景报告20182019148页
研究机构:支持机构:报告主编:赵金龙执笔团队:董萌萌蒋慧张佳旭周健权P2P网贷合规备案进度全景报告REPORT201835131623614162428397152117242839253239404126354042412202738摘要一、全国合规备案政策回顾(一)行业“1+3”监管体系形成 (二)网贷专项整治整改验收 (三)P2P合规备案重启 二、各地合规备案分析对比(一)北京(二)上海(三)广东(不含深圳) (四)深圳(五)其它地区(六)“108条”与各地对比 三、P2P平台合规整改进度(一)银行存管(二)等保三级(三)ICP许可证 (四)合规检查 (五)其他情况(六)本章小结 四、P2P整改备案进度琅琊榜(一)评分标准 (二)整体情况 (三)2018年12月琅琊榜TOP100 (四)案例分析 五、趋势预判 (一)备案登记继续延期,政策不确定性风险依然存在 (二)实际执行更严格,劝退处理、一票否决或成常态 (三)存量平台加速减少,行业规模持续下滑 (四)头部平台市场份额大幅提升,马太效应更加凸显(五)海外上市潮还将持续,投资并购或迎来新契机 (六)备案是新的开始,平台需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附录一:P2P整改备案进度琅琊榜评分标准TABLEOFCONTENTPAGE3摘要2018年是P2P网贷发展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时间节点。年中,备案工作再次确认延期,行业遭遇发展史上最严重的信任危机。随后,监管层和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频频出手稳定市场信心。8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以下简称“108条”),标志着全国范围的整改验收工作正式重启。本报告回顾了P2P网贷监管体系的形成过程和网贷专项整治的始末,分析了备案重启的背景以及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地金融办和自律组织出台的规范、措施,对比“108条”和各地的区别,总结出12点新变化。报告参照“108条”,结合平台是否提交自查报告,对业内规模靠前且正常运营的平台进行评分,制成“P2P合规备案整改进度琅琊榜TOP100”。结果显示,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平台有52家(占52%),但95分以上的仅有5家(5%);得分在80-90分之间的有42家(占42%);70-80分之间的有6家(6%)。报告梳理了目前正常或部分逾期的平台,对银行存管、等保三级、ICP许可证及是否提交自查报告等进行排查。最终发现,同时具备这四项且存管系统通过中国互金协会测评的平台共119家,约为正常运营平台数的十分之一。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P2P网贷会员机构自律检查工作已进入非现场检查阶段,各地自律检查还未完全结束、行政核查大多已经启动。基于行业现状,报告对2019年的合规备案趋势做了六点预测:(一)备案登记继续延期,政策不确定性风险依然存在;(二)实际执行更严格,劝退处理、一票否决或成常态;(三)存量平台加速减少,行业规模持续下滑;(四)头部平台市场份额大幅提升,马太效应更加凸显;(五)海外上市潮还将持续,投资并购或迎来新契机;(六)备案是新的开始,平台需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4全国合规备案政策回顾全国合规备案政策回顾5(一)行业“1+3”监管体系形成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暂行办法》),确立了网贷行业监管体制及业务规则,明确了网贷行业发展方向,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持续审慎监管提供制度依据。此后,银监会陆续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下文简称《备案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文简称《存管指引》),为新注册及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给予指引;明确网贷平台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且必须为商业银行,强化存管人免责条款,并将担保人相关资金纳入存管范围。2017年8月25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下文简称《信披指引》),定义并规范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31项,涵盖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与项目信息等三个方面。至此,P2P网贷“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监管体系正式形成。银行会、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银监会对外公布《网络信贷资金村官业务指引》银监会正式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2016.08.242016.11.282017.02.232017.08.25图1-1:“1+3”监管体系的形成过程6(二)网贷专项整治整改验收2016年4月,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2016年8月,银监会发布的《暂行办法》明确界定了网贷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对网贷业务进行备案管理,并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网贷机构需在过渡期内自查自纠、清理整顿。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3月底前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但鉴于互联网金融业态繁多、机构复杂、资金存管推进较慢、违规存量资金的消化需要时间等实际情况,互金专项整治被迫延期。2017年12月13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P2P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对下一步的整改验收阶段做出了具体、详细的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通知指出,各地整治办应指定官方网站对拟备案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周。2018年6月,P2P网贷备案工作再次确认延期。7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计划“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2018年8月13日,P2P网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启动行业合规检查的通知。通知要求,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机构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检查。原则上讲,本次检查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安排具体的检查进度。这意味着一拖再拖的整治检查阶段有了一个确定的时间点。随后,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等地纷纷宣布启动平台自查,各地互金协会也发出通知开展自律检查。全国合规备案政策回顾7(三)P2P合规备案重启1、背景:行业危机2018年6月,P2P网贷行业爆发了一系列风险事件,遭遇了发展史上最严重的信任危机。其特征表现为:存量平台加速减少、交易规模持续下滑、行业整体待还余额连续下降、活跃借款人和投资人数量锐减、头部平台待还余额加速下降、满标时间整体延长、债权转让攀升且利率畸高等。据零壹数据不完全统计1,6月问题平台数量至少有109家,创下14个月以来的最高值。7月形势继续恶化,问题平台超过182家,平均每天6家,涉及待还本金至少达到600亿元,影响数百万出借人。7~9月,暂停发标(未明确停运)、良性退出(已完成兑付)的平台也都在30家左右。与此同时,行业待还余额自2017年10月开始连续15个月下滑,2018年末约为7311亿元。从环比下降幅度来看,若忽略季节性因素,2018年7月为最,降幅为5.52%。与以往几次倒闭潮不同的是:很多规模较大(个别平台待还余额超过100亿元)、历史“悠久”的平台出现问题甚至倒闭跑路;主动宣布逾期、重组、清盘和退出的平台大幅增加;头部平台遭受前所未有的压力,在过去的倒闭潮中,它们是资金流入的“受益者”,本轮危机中同样开始净流出,有头部平台高管用“短暂性休克”来形容这次行业危机。020406080100120140160180200问题平台暂停发标或良性退出数据来源:零壹数据单位:家图1-2:2018年1~12月P2P问题平台走势1由于数据收录有延迟和遗漏,本报告对统计结果做了追溯调整。82018年7月、9月,零壹财经·零壹智库发布先后发布两份《关键时刻——P2P网贷危机调研报告》。报告显示,此次危机成因宏观上缘于流动性收紧致使P2P平台资金供给面承压,实体经济紧张致借款端违约率上升,消费杠杆大幅度提高使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备案延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信心。从行业中观方面来看,原因在于劣质资产增加、借款人恶意拖欠、平台刚性兑付、自融和关联担保等风险积累爆发。还有平台自身的因素不可忽略,风控不足、期限错配、财务恶化以及恶意欺诈等。行业成交陷入低迷,网贷平台死伤惨重,出借者人心惶惶,资金流出相当严重,行业内外对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2、举措一:监管介入“雷潮”高峰期,各地互金协会和行政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举措等,对于抑制危机蔓延、稳定行业信心起到了重要作用。自7月13日起,深圳、广州、江苏、上海、北京等地方互金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陆续发布自律要求,呼吁行业和P2P平台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这些要求大同小异,主要对平台、媒体的舆情应对、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方面做出规定,涵盖以下几点:(1)平台出现风险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平台需紧密监测网贷机构合规整改情况,每月出具行业风险报告等。(2)媒体应能对网贷平台所出现的问题客观、真实、公正、全面报道,不片面引导舆论,不刻意制造恐慌;(3)提出一条“硬性规定”:若平台出现项目逾期,高管不得跑路、失联,确保电话、网站、APP等正常运作、办公场所正常营业;各网贷平台的客服热线、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加强对官网的及时维护,确保官网正常运行。7月22日前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地宣布启动新一轮P2P网贷机构现场检查,按照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坚持依法合规、分类处置,问题导向、从严标准,开展现场检查工作。7月25日,杭州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试行)》文件,随后全国各地的互金协会密集发布“退出指引”,此前仅有深圳和济南发布过类似文件,且时间落在2017年9月和11月,相隔八个月。全国合规备案政策回顾9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并上报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8月16日,银保监会召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高管开会,要求四大AMC主动作为以协助化解P2P的“爆雷”风险,维护社会稳定。8月23日,四大AMC之一长城资产管理率先成立参与P2P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风险摸底;12月11日,信融财富获得东方资产2000万垫付,AMC介入P2P资产处置首单落地。据零壹数据统计,截至12月底,已有深圳、济南、杭州、北京、广州、安徽、上海、沈阳、莆田、大连、广东、江西、厦门共13个省市发布退出指引,覆盖网贷机构退出原则、退出程序、退出方案的制定、材料上报和相关信息披露等要求。表1-1:各地互金协会发布退出指引文件汇总地区时间发文机构文件名称厦门2018/12/21厦门市金融办《厦门市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工作的通知》江西2018/11/16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试行)》广东2018/10/13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大连2018/10/10大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大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莆田2018/9/12涵江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机构《涵江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
本文标题:P2P网贷合规备案进度全景报告20182019148页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80187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