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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ertyuiopasdfghjklzxcvbnmqwLywen*沥血整理20120809~20120813刑法【参考书目】《中国刑法论》(第四版)双杨、郭自力《刑法学》(第四版)高铭暄、马克昌1一、刑法论1、【2010,4分】试述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答:(英华+双杨版)罪行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也就是说,什么行为构成犯罪和对犯罪行为处以何种刑罚刑罚,必须预先由法律明文加以规定。对于法无明文实现规定的行为,不得作为犯罪处罚。在处罚犯罪时,也不得用法律预先规定的刑罚以外的刑罚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发展初期,它的宗旨是限制司法权的滥用和保障人权,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要求表现为:第一排斥习惯法;第二否定不定期刑;第三禁止事后法(即刑法效力不溯及既往);第四禁止类推和扩张解释。随着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经济上垄断要求法律制度予以保障,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观念由保障人权向保护社会嬗变。罪刑法定原则也出现了新的发展:由完全排除习惯法到在刑法理论中关于自然犯、故意与过失内容的理解,间接正犯认定都吸收了习惯法的因素;由绝对禁止事后法到实行的从旧兼从轻的追诉效力;由否定不定期刑到允许适用相对不定期刑;由禁止类推解释到允许实行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二、犯罪论2、【2002,5分】不作为犯的特征及不作为义务产生的原因答:(双杨版)一、概念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二、特征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危害行为的前提。2、行为人有可能履行这种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而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三、不作为义务产生的原因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3、【2003,?】刑法上的不作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答:(双杨+高马版)一、概念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二、特征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这是构成不作为危害行为的前提。一般来说,这种义务的根据有以下几种:(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其中的法律,不仅指刑法,而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2切行为规范的总和。(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其以担任相应的职务或从事相应的业务为前提。(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其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合同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而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以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或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2、行为人有可能履行这种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而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4、【2010,4分】试述我国刑法中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答:(英华+双杨版)一、概念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二、自然人要成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2、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应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之一。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行为都应负刑事责任。3、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和社会政治意义,并且能够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种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之一。无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除了这三个条件之外,我国刑法规定某些特殊主体的犯罪,还要求行为人具有一定的身份。这种身份,有的是由于犯罪的性质自然要求的,如强奸罪要求犯罪主体是男子;有的是刑法直接明确要求的,如贪污罪要求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有的必须由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甲乙明确,如内幕交易罪犯罪主体“知情人员”的范围,就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5、【1997,2.5分】间接故意答: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只能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一种是,行为人追求某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个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6、【2008,10分】简述你对我国犯罪未遂规定的认识答:(英华+高马版)一、概念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状态。二、特征3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范里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这是犯罪未遂形态必须具备的特征之一,也是犯罪未遂形态与犯罪预备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2、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的行为着手实行犯罪后未达既遂状态而停顿下来,这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既遂的主要标志。犯罪未得逞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二是法定的犯罪行为没有完成;三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具备。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既遂,不是行为人的愿望,而是由于着手实行犯罪后,遇到了“意志以外的原因”,才没能够实现犯罪人的犯罪意图。造成犯罪未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大致可以分为自身的原因与外界的原因两大类。自身的原因有行为人自身能力有欠缺,主观认识错误等。外界的原因有被害人的躲避、反抗、阻止,第三者的阻止,物与自然力的阻碍等。三、犯罪未遂的种类1、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以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与否为标准划分的。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还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都实行终了,因而为发生犯罪分子与其的犯罪结果。一般来说,实行终了的未遂的法益侵害程度大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对此,在对犯罪未遂量刑时,可以作为情节适当加以考虑。2、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是以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达到既遂状态为标准划分的。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有实际可能实现犯罪,达到犯罪既遂。但由于犯罪分子一直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事实认识错误,其行为不能完成犯罪,不可能达到既遂。其中又包括工具不能犯的未遂和客体不能犯的未遂。由于不能犯未遂同时具备了主观罪过与客观行为这两个犯罪构成中最基本的因素,这就决定了不能犯未遂具有一定的法益侵害性,而这正是不能犯未遂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四、犯罪未遂的处罚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表明犯罪未遂采用得减主义的处罚原则。对未遂犯处罚时,要注意以下两个因素:1、从客观上说,要看犯罪的性质,以及未遂行为距离犯罪完成的远近程度。未遂行为距离犯罪完成远近程度不仅反映了行为的不同危害程度,而且表现出犯罪意图实现的不同程度。2、从主观上说,要看犯罪意志的坚决程度。犯罪未遂都是犯罪意志被压抑,但未遂行为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人犯罪意志的坚决程度有所不同;犯罪意志坚决顽强的,其主观恶性大;犯罪意志一般比较脆弱,其主观恶相相对较小。7、【2001,5分】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答:(双杨版)一、概念所谓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实施一定限度损害的防卫行为。二、限度条件1、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即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才能实行正当防卫。根据正当防卫的正当性,可将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排除在外。2、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性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的侵害。3、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性条件。一是客观实际存在的侵害,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侵害;二是已经着手实施或者直接面临的额侵害,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了的侵害。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才能实施,这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性条件。所谓不法侵害人本人,是指不法侵害的实施者及其共犯。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正当防卫适度性条件。这说明,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度,给4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就失去了防卫的适当性,从而成为对社会有害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8、【2003,10分】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答:同上9、【2008,10分】简述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答:(高马版)一、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实施一定限度损害的防卫行为。紧急避险,是人们在遇到某种危险时,为了防止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没有其他方法能够排除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利益的行为。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限于人的不法侵害;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除了人的不法侵害外,还包括自然的力量、动物侵袭,以及人的生理、病理过程。2、损害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是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是损害与造成危险无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3、实施条件不同。正当防卫要求公民只要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就可以实施;而紧急避险对实施条件有严格限制,即要求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4、限度标准不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只要所造成的损害不明显超过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即可;而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不能等于甚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10、【1998,2.5分】犯罪集团答:(双杨版)一、概念犯罪集团是多人为了实施某种或多种犯罪而紧密纠集起来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是有预谋的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特点是其组织性。它是社会危害性最大的一种共同犯罪,历来是刑法打击的重点。二、基本特征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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