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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全国200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试题课程代码:00249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在历史上,最早规定冲突规范的成文法当推()A.《巴伐利亚法典》B.唐朝《永徽律》C.《普鲁士法典》D.《法国民法典》2.荷兰的国际礼让学说的集大成者为()A.格老秀斯B.优利克·胡伯C.达·让特莱D.博丹3.法国规定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德国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死者本国法,法、德两国都认为自己的冲突规范在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包括了外国的冲突法。现如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留下不动产在法国,为此不动产的法定继承最后发生争论,其结果是()A.死者的德国继承人只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B.死者的德国继承人只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C.死者的德国继承人在其中任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D.死者的德国继承人在两国中的任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只能适用()A.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B.法院地法C.中国法律D.合同缔约地法律5.1974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约》将时效期限统一规定为()A.2年B.3年C.4年D.5年6.确立了“一项发明一次申请制度”的公约是()A.《欧洲专利公约》B.《欧洲共同体专利公约》C.《伯尔尼公约》D.《专利合作条约》7.所谓“动产附骨”法谚,乃指动产物权适用()A.物之所在地法B.法院地法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D.所有人或者占有人的住所地法8.对于无体动产所在地的确定,总的原则应是()A.法院所在地B.所有人的住所地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地方D.该项财产能被追索或被执行的地方9.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在确定当事人营业所时,如果当事人有一个以上营业所的,应()A.任选其中一个营业所为营业所B.用当事人的国籍取代营业所C.用住所取代营业所D.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营业所10.解放初期,我国对于外国人在华企业的国籍的认定,采用()A.复合标准说B.法人住所地说精品文档精品文档C.登记国说D.实际控制说11.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审理的涉及法律规避问题的案件是()A.福果案B.佛莱案C.鲍富莱蒙案D.巴蓓科克诉杰克逊案12.我国于1955年和埃及在贸易协定中开始采用()A.国民待遇制度B.最惠国待遇制度C.差别待遇制度D.优惠待遇制度13.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一般应适用()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C.当事人约定的法D.当事人的属人法14.对于涉外破产程序,一般主张应适用()A.破产宣告国法B.破产财产所在地法C.债务人本国法D.债权人本国法15.各国一般规定当事人依意思自治原则选择的合同准据法不适用于()A.合同的成立B.合同的解释C.合同的履行D.合同的形式16.依瑞士学者布鲁歇的观点,属于国内公共秩序的法律规定是()A.结婚年龄B.结婚自由C.一夫一妻D.离婚自由17.在国际私法上,主张以“规则选择”替代“管辖权选择”的学者是()A.库克B.凯弗斯C.萨维尼D.戴西18.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这是一条()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19.下列有关识别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识别是解决援用哪一冲突规范的前提B.识别是一种限制外国法适用的手段C.识别只能在确定了法院管辖权后才能进行D.识别不存在于两国规定了相同冲突规范的情况20.下列各保护知识产权公约,涉及商标保护的是()A.1883年的《巴黎公约》B.1886年的《伯尔尼公约》C.1952年的《世界版权公约》D.1961年的《罗马公约》21.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A.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B.与扶养人和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C.与扶养人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D.与扶养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22.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法律是指()A.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B.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C.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以何者对受害人更为有利而定精品文档精品文档D.侵权行为实施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23.假设中国公民甲与A国公民乙在B国结婚,后定居于C国,后因婚姻有效性问题在中国法院诉讼,中国法院应适用的准据法是()A.中国法B.A国法C.B国法D.C国法24.在国际私法上,受法定继承准据法支配的是()A.遗嘱撤销B.遗嘱方式C.遗嘱解释D.遗嘱实质有效性25.依《世界版权公约》的规定,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不得少于()A.10年B.15年C.25年D.50年26.假设A国想加入《专利合作条约》,则必须先加入()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世界贸易组织协议》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D.《世界版权公约》27.《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规定,从国际注册日起的若干年后,商标在各指定国的注册才具有独立性,这个期限是()A.2年B.3年C.4年D.5年28.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和部分拉丁美洲国家关于外国法的查明方法,采用()A.法官依职权查明B.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须当事人举证C.当事人举证查明D.当事人协助法官查明29.“外国法的适用,如违背善良风俗或德国法目的时,则不予适用”,该条款的立法方式属于公共秩序立法方式中的()A.直接限制方式B.间接限制方式C.合并限制方式D.混合限制方式30.对于不动产的法定继承,甲国规定应依死者本国法,乙国规定应依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丙国规定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且甲乙两国均认为自己的冲突法指引的外国法包括外国冲突法。设乙国公民死于丙国的最后住所,在甲国留下一笔不动产,为继承此不动产,乙国公民的妻子在甲国提出继承不动产请求,甲国法院最后决定依丙国冲突法指定作为不动产所在地法的甲国继承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叫()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双重反致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国际上从事统一私法工作的国际组织有()A.海牙国际私法会议B.国际统一私法学会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E.国际民航组织32.我国对于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的本国法的确定原则是()A.以其行为地法为本国法B.以其住所地所在国法为本国法C.以其惯常居住地所在国法为本国法D.以法院地法为本国法E.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为本国法33.我国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多种连接因素行使管理辖权,这些连接因素是精品文档精品文档()A.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B.诉讼标的物所在地C.代表机构所在地D.侵权行为地E.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34.假设A国和B国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C国、D国和E国未加入《伯尔尼公约》,下列各项能够在《伯尔尼公约》成员国获得国民待遇的有()A.A国人在C国首次发表的作品B.C国人在A国首次发表的作品C.C国人在D国首次发表的作品D.在A国有住所的E国人在D国首次发表的作品E.在C国有住所的D国人在E国首次发表的作品35.对近代国际私法学最有影响的学者有()A.杜摩兰B.斯托雷C.萨维尼D.孟西尼E.库克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36.简述国际商事仲裁中部分裁决的含义和法律效力。答:部分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认为案件的某部分事实已经查清,并有必要先行作出裁决的,就对该部分事实作出裁决。部分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法律约束力,在性质上和终局裁决一样,只不过是在最后审理终结前作出的。已在部分裁决中裁决的事项,在终局裁决中不得再次进行裁决。37.简述我国关于外交豁免限制的主要规定。答:外交代表在下列情况下,不享有民事和行政豁免。一、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诉讼;二、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务范围以外的职业或商业活动引发的诉讼;三、其主动向中国法院起诉,对本诉直接有关的反诉,不得援用管辖豁免;放弃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的,不包括对判决的执行也放弃豁免,放弃对判决执行的豁免必须另作明确表示。38.简述我国关于涉外合同适用国际惯例的条件。答:对相关涉外民商事关系指定应适用中国法时,如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国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国法律和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具体条件:一、涉外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即某些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合同当事人合意选择了中国法;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应适用中国法。二、中国法律没有解决涉外合同争议的相关规定。三、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39.简述连结点的概念和法律意义。答:连接点又称连接根据,是指冲突规范中就范围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使用何种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在准据法公式中,连接点起着决定性作用。从形式看,连接点是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法律关系与某一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媒介。从实质看,这种纽带或媒介又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某一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实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的或合理的联系或隶属关系。四、论述题(本题12分)40.试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答:一、公约仅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即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或者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二、由于以特殊的标的物作为客体或以特殊方式进行销售的货物销售合同往往涉及一些特殊的法律问题,为避免和减少适用《公约》的困难,该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的购买是供这种使用的;经由拍卖的货物;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电力的销售。另,其还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务或其他服务的合同,也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即产品责任。三、公约只就合同的订立、货物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救济、合同宣告无效的后果及货物保全等内容作了规定,其他事项未涉及。四、公约对合同当事人不具强制性。缔约国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1.1974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居民科库勒夫妇开车(该汽车在维多利亚州登记上牌)去新南威尔士州。在新南威尔士州境内,由于丈夫的驾驶过失造成了车祸,使妻子受伤。妻子因此在维多利亚州的法院对其丈夫提起了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根据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妻子不能以此为由起诉丈夫;但根据维多利亚州的法律此诉讼可以成立。受案的维多利亚州法院的法官判决本案应适用维多利亚州法律,而不适用作为侵权行为地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最后,原告胜诉。法官在判决中指出,我们应当接受传统规则,但在接受的同时加以适当的限定也是合理的。比如,在特殊案件中,出于某特殊情况的需要,同时也是出于正义利益的需要,就应当修改基本规则或不遵守基本规则。试问:(1)法官在判决中指出的“传统规则”、“基本规则”是指什么?答:侵权案件的准据法,适用侵权行为地法。(2)对于本案,法官是采用了什么原则来确定准据法的?答:最密切联系原则(3)法官采取了上述原则的理由是什么?答:本案除事故这一偶然因素发生在新南威尔士州之外,其余各种相关因素都集中在维多利亚洲,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住所、汽车牌照等。故法官认为维多利亚的法律与本案有最密切联系。精品文档精品文档(4)什么叫“侵权行为自体法学说”?最早是由哪个学者提出来的?答:英国学者·莫里斯,涉外侵权行为应适用与该侵权案件有最密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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