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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5页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一、管理职责1、行政部:组织绿色产品管理办法的制订、推行和管制。2、销售部:识别客户产品的绿色产品与非绿色产品要求,收集客户对绿色产品的要求标准。3、生产部:绿色产品之原料、辅料等物料的确认;绿色产品的加工与过程中的标识与管理。4、品质部:绿色产品及相关物料状态之标识及实现过程中的监控。二、管理规定(一)销售部管理销售部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识别出绿色产品要求并收集要求标准信息,通知采购部、生产部、品质部、行政部等商讨应对措施。(二)行政部管理组织制订《绿色产品管理办法》和《绿色产品管理标准》并发放到相关部门运行,以满足客户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三)绿色产品的标识和使用1、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2、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第2页共5页对认证活动二,若需要在基本图案上标注其他识别信息的,须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3、其他绿色属性合格评定活动如使用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4、绿色产品标示方法依客户要求进行标示,如客户无要求则依本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相应追加绿色产品标签标识。属于绿色产品要求的产品,相关的质量记录上写明“绿色产品”字样以利于识别。5、绿色产品标识基本图案使用从信息平台下载的矢量图。绿色产品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标注后应清晰可识。6、除相关制度方案或认证机构另行要求外,企业可自主选择任意制作工艺(如印制、模压等)在产品本体、铭牌、包装、随附文件(如说明书、合格证等)、操作系统、电子销售平台等位置使用或展示绿色产品标识。7、绿色产品标识的颜色应选用白色底版、绿色图案。(四)绿色产品的检验与生产控制管理1、品质部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对绿色产品之原料、辅料等物料进行确认;以及对绿色产品相关物料状态之标识和对实现的过程实施监控。第3页共5页2、为监督供应商提供合格的绿色产品,本公司将每年随机抽取供应商所交之绿色产品送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实验室检测,确认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之供应商依5.3.3/5.3.4相关对应措施处理。3、进料检验(1)绿色产品进料检验时,品管按《产品监视测量控制程序》中来料检验内容进行检验,对提供的资料及标识进行核对,如物料的内/外包装上贴有本公司要求的“绿色产品”标识,且货物及标识与本公司所订购物料、供方提供给本公司的《绿色产品检测报告》相符时,则判定本批次物料绿色产品合格;(2)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判定此批产品不合格:a)绿色产品检测报告过期时;b)所提供绿色产品检测报告与原材料实物不一致时;c)无相应标签或标注上未注明绿色产品字样时;(3)发料时,发料为绿色产品物料时应保持有绿色产品标识,以便过程中的区分。4、生产中产品管理(1)绿色产品的加工生产按《生产控制程序》执行,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与工艺流程合理安排人员、物料、设备等。(2)制程中应保持现场物料标识明确,对绿色产品物料与非绿色产品物料进行有效的标识、隔离,防止交叉混合。绿色产品生产时,每批次玻璃或每架玻璃上贴附圆形“绿色产品”小标签以示区分,防止用料混乱。绿色产品第4页共5页5、外协品的加工管理(1)产品或半成品如需外协,外协单位必须具备绿色产品加工资质。(2)外协加工厂为保证品质部的产品符合绿色产品绿色产品要求,必须对制程实施管控,防止混乱。(3)生产时须严格按照本公司提供的最新绿色产品标准要求、技术联络书进行生产。(4)外发加工厂需提供符合绿色产品标准的绿色产品检测报告。6、过程检验(1)绿色产品过程检验时,品管按《产品监视测量控制程序》中制程检验内容进行检验,生产部门各工序在每批产品初始生产时,品管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品管应通过如下项目的确认:1)物料上的绿色产品标识确认其是否是绿色产品合格材料;2)是否与生产订单中规定的要求一致;3)检验合格后,品管方可通知生产部门批量生产;(2)品管对生产过程中绿色产品的标识、与非绿色产品产品物料的隔离进行监督。(3)若发现产品有不符合绿色产品要求时,应停止生产,对其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加以标识.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之规定进行处理.7、加工好成品的管理生产部生产好的绿色产品成品,须在产品外包装上加注“绿色产品标识”。第5页共5页8、成品检验绿色产品成品检验时,品管按《产品监视测量控制程序》中出货检验内容进行检验;(五)不合格品控制来料、制程、成品检验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与《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本文标题: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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