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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为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身素质,及时掌握各部工作情况,提高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及干部评定的公正化,特制定本《细则》如下:一:自身素质(40分)1:政治表现(15分)(1)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政府的各项重大举措,领会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10分)(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行为表现积极。(5分)2:学习方面(15分)(1)任职期间获特等奖学金,一等(12分),二等(10分),三等(8分),均分在70到75分(6分),60到70分(4分)。(2)考试中一门不及格(扣1分),两门不及格(扣2分),两门者以上建议辞职。(3)考试作弊者,辞职。3:其他方面(10分)(1)自觉遵守各项法规,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3分)。(2)在各项活动中获一次校级奖励(3分),院级奖励(2分)。(3)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能够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并受到好评(10分)。二:工作考查(60分)1:例会考勤(10分)(1)能按时参加各级例会,并在各项重大活动中准时出席。(10分)(2)参加会议、活动,迟到一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3分)。2:档案建设(5分)(1)档案不完善,建制不齐全(扣2分)(2)上交不及时。(每次扣1分)3:工作情况(45分)(1)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5分)(2)在大型活动中提供新颖方案(5分),积极组织(5分),及时反馈基层(5分)(3)未认真总结工作,解决已出现的问题(扣5分)(4)所在部获校级先进,则该部部长奖励7分,副部长依情况奖励5分,干事酌情奖励3分。(5)积极开展特色活动(5分)(6)互相推拖(扣3分)(7)未按时完成任务,影响了其他活动进程(扣10分)三:评定办法每学期末,由办公室整理总结,学生会常委对学生会主要干部进行考评,部长对部员进行考评。四:奖惩办法1:(优)学期积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干部,应予以表彰,奖励在操行评定中加满分。2:(良)积分在70-85分者为较好干部,操评中酌情加分。3:(中)积分在60-70分者为合格干部,操评中酌情加分。4:(差)积分在50-60分者为较差干部,建议停职检查,操评不加分。5:积分在50分以下者,撤职。五:《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办公室所有。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办公室2010年10月30日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激励广大学生创先争优,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使学生干部正确行使职权,提高学生干部威信,接受学校的管理和广大同学监督,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先进性和骨干作用,每学年将进行校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具体提出意见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校学生干部队伍,是整个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学校党政部门密切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各级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任用优秀学生干部,使学生干部队伍成为一支富有凝聚力、号召力、精干、稳定的强大集合体。广大学生干部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决定着学生会工作成效。为了充分调动学院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行目标管理,应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与监督的力度,增强广大学生干部的自律意识、竞争意识、敬业意识和危机感,强化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促使广大学生干部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勤奋务实,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对学生干部的管理与监督主要侧重于学生干部的自律意识、学习情况、工作作风三个方面:(一)自律意识:主要看是否能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组织机构所作出的规定与规章,是否服从管理等;(二)学习情况:主要看学习成绩是否优良、是否有补考、挂科等;(三)工作作风:主要指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是否能做到公正,公平,不徇私舞弊;是否能顾全大局、公道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工作作风是否民主,能否与他人合作共事等。第三条学生干部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素质。第二章学生干部基本要求第四条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三)有献身精神和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同学服务;(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善于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五)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广大同学;(七)能够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八)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第五条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第六条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第三章学生干部的管理第七条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负责具体指导。第八条每学期末,学生会常委对学生会主要干部进行考评,部长对部员进行考评,由办公室整理总结。第四章学生干部的考核第九条考核内容,学生干部每学年考核一次,本着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德:是考核学生干部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以及总体素质;能:是考核学生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勤:是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绩:是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实绩。(一)政治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带头参加党校、团校学习;有良好的道德情操,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生活朴素,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群众威信高。(二)在专业学习上,勤奋刻苦,勤于思考,成绩优良。(三)在工作上,能够围绕学校核心导向开展工作:(1)工作作风踏实、责任心强、尽职尽责;(2)工作积极主动,有预见性,有计划,有总结;(3)大胆开展各项工作,并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4)效果明显,时间观念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第十条考核依照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细则。第五章学生干部的表彰与奖励第十条凡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在册的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评选,比例一般掌握在学生干部总数的10-20%。具体要求如下:(一)积极要求进步、一身正气,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公益性活动;(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大局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三)工作扎扎实实,有条不紊,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四)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成绩优良,并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活动;(五)广泛联系群众,团结同学,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六)维护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对不良现象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七)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为学生工作做出一定的成绩;(八)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勤奋刻苦,成绩良好;(九)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第十一条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考评分四个等级优:学期积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干部,应予以表彰,奖励在操行评定中加满分。良:积分在70-85分者为较好干部,操评中酌情加分;中:积分在60-70分者为合格干部,操评中酌情加分;差:积分在50-60分者为较差干部,建议停职检查,操评中不加分;注:积分在50分以下者,撤职。第十二条奖励办法: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颁发证书、奖品,并反馈给所在学院,记入本人档案。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第三十条《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办公室2010年10月30日
本文标题:太原理工大学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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