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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目录一、基本概念1、特殊作业2、动火作业3、受限空间和受限空间作业4、盲板抽堵作业5、高处作业6、吊装作业7、临时用电8、动土作业9、断路作业目录二、特殊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1、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2、受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3、盲板抽堵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4、高处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5、吊装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6、临时用电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7、动土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8、断路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目录三、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1、基本要求2、动火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4、盲板抽堵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5、高处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6、吊装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7、临时用电安全风险管控措施8、动土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9、断路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目录四、特殊作业安全管理1、特殊作业安全证的办理2、特殊作业安全证的有效时限3、特殊作业安全证填写要求4、特殊作业安全考核一、基本概念1、特殊作业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2、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3、受限空间和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4、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5、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6、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7、临时用电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8、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9、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二、特殊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对于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这些特殊作业,除作为特殊作业存在特定的需要管控的安全风险外,当这些作业处在不同的场所环境条件下时,其存在的安全风险也会发生一些变化。因此,在管控具体的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风险识别。以下是陈述的是各种特殊作业通常需要考虑的各种典型的安全风险。二、特殊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1、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在企业固定动火区外(禁火区)形成火源,可能引燃可燃物质产生火灾爆炸事故。2、受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1)受限空间内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导致人员中毒事故。(2)受限空间内可能存在可燃性物质,导致火灾爆炸事故。(3)受限空间可能属于缺氧环境,导致人员窒息事故。3、盲板抽堵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1)由于设备、管道内压力,造成物料、部件飞出,导致物体打击事故。(2)设备、管道内存在可燃物质,可能被引燃,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相关事故案例:2010年2月8日,某公司饱和器结晶室出口法兰腐蚀严重需更换。化产车间维修工和某化工施工人员对饱和器进行安全处理(7:40开始对饱和器进行蒸汽置换,9:00现场负责人王某用防爆筒做爆发实验合格后,进出口煤气管道加盲板)在安装盲板过程中饱和器出口煤气阀门内漏,造成部分煤气进入饱和器。10:50当施工人员铲除粘在法兰上的石棉板时,发生爆炸,造成三人重伤(3)设备、管道内存在有毒、窒息性气体,导致中毒窒息事故。(4)设备、管道内存在高温、低温物质,导致人员烫伤事故。(5)设备、管道内存在酸、碱物质,可能导致人员灼伤事故。4、高处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人员从高处坠落伤害事故。5、吊装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1)重物摆动、坠落、侧翻,可能导致物体打击人员伤亡事故。(2)吊车拔杆、索具、悬吊重物接触电力线,可能导致人员电击伤害事故。(3)吊装过程涉及危险物料,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灼伤人员伤亡事故。6、临时用电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1)电击伤害事故(2)形成电火花,引起火灾爆炸事故(3)供电系统出现故障,引起其他事故7、动土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动土作业过程中,影响地下隐蔽设施,从而可能导致:(1)化学危险品泄漏,导致火灾爆炸、中毒事故;(2)破坏地下电缆,导致电击伤害事故;(3)触碰其他设施,造成其他事故,如破坏地下水管道,导致溺水事故等。8、断路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1)人员在道路上作业,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2)阻碍消防和其他应急车辆通行,造成其他事故损失。三、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1、基本要求(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3)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c)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e)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f)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e)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5)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相应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6)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8)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2、动火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1)动火作业分级a)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注:企业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b)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c)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d)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2)作业基本要求a)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然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b)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地沟空洞可燃物窨井水封动火点c)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GB50160、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规定执行。d)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火措施。e)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e)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f)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g)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h)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i)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j)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k)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3)特殊动火作业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以上作业要求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b)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c)动火点所在的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d)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e)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4)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a)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b)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c)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d)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e)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a)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b)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1)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b)与
本文标题: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百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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