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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妇幼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妇女儿童占我国14亿人口的2/3,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妇女不仅是国家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承担了繁衍后代的使命和保障家庭健康的社会责任。我国的妇幼卫生工作随着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以及国家对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力度的加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资料显示,两项重要的指标,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新中国成立初期,孕产妇死亡率为1500人/10万人,婴儿死亡率为200‰,到2011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6.1人/10万人,婴儿死亡率为12.1‰。妇女儿童的健康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妇幼卫生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中所发挥的作用功不可没。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妇幼保健机构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举办,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担负着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的重要使命,妇幼保健机构的特殊职能和特殊使命决定了妇幼保健机构是不可缺少的,也是其他卫生机构无法替代的。我区的妇幼保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在各部门的支持下,围绕“一法两纲”,认真履行职责,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大力加强内涵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做了一些工作,取得2了一些成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面临着许多困难,存在许多问题,制约着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一、妇幼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卫技人员及编制严重不足,出现青黄不接、断层现象,队伍极不稳定根据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卫妇社发〔2006〕489号)规定,区妇幼保健院至少需配编制124人。区妇幼保健院目前在编在岗只有29人,很多人都是身兼数职,既不符合执业要求,也不能适应我区妇幼保健工作发展的需要。十多年来,由于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工作调离及自然减少(调离、退休),又没有毕业生分配补充,出现青黄不接,断层现象。为满足工作需要,只有逐年向外招聘人员,产科、妇保科、儿保科等几大主要科室外聘人员占三分之二,由于编制和待遇原因,一批批外聘人员一旦在院工作娴熟后则跳槽,迫使医院另招新人,造成卫生技术人员特不稳定,影响整体技术水平。特别是产科医生的技术要求很高,面临的是两条以上的生命,目前产科至少需配备6名产科住院医师、2名产科急诊医师及2名麻醉科医师,而现在产科只有4名住院医师,麻醉科1名聘用医师(且资质不符)。卫生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和队伍的极不稳定,是医疗安全的重要隐患,严重影响我区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二)业务用房不足,布局不合理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始建于1988年,建筑面积1071平3米,预制板楼面,现已破旧不堪,墙体砖逐渐风化,墙面多处开裂,楼面多处漏水。目前我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面积处于全省第109位(全省112所妇幼保健机构),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妇幼保健院均达到标准化建设,湘东区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正在进行之中。《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赣卫办发[2008]1号)及《江西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二级)》(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要求,县区级保健机构保健业务用房至少需800平方米,临床至少需2250平方米(设50张床位,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我院至少需要业务用房面积共3050平方米,而我院现有业务用房面积比规定少近2000平方米。《评审标准》中规定县区级保健机构要设置30多个科室,科室不能并用办公室。而目前本院30多个科室仅有7间办公室,多个科室挤拼在一间办公室。业务用房不足,布局不合理,是造成医院感染的高风险因素;业务用房面不足,影响业务工作的拓展;医院狭小、房屋破旧,不能给妇女儿童带来舒适的就医环境。业务用房屋面积小,不能满足现代妇幼保健工作的需要。(三)经济状况不容乐观区妇幼保健院承担工作属于公共卫生服务。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卫妇社发〔2006〕489号)规定,保健人员应全额拔款,而目前财政对在编职工只拔付85%的工资。十多年4来,退休10多人,调走3人,从未增编增员。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需要,上级对妇幼保健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妇幼保健的工作内容越来越多,为完成各项工作,向外招聘职工30多个,工资、福利待遇全部靠自己单位解决,每年约需80多万元,全部由单位自行承担,因而经济压力相当大。区妇幼保健院地处市中心,市内有多家市级医院、厂矿医院、民营医院,因而我院的妇幼临床服务所占医疗市场的份额较少,收入不大,目前微薄的临床收入全用于支付在编职工工资拨款不足部分及聘用职工工资福利,如果临床业务减少或无,将面临工作不能正常运转的局面。再是产科是医疗风险中最高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将面临着经济困境。(四)在认识上对妇幼保健工作存在偏差。有些部门、有些领导认为妇幼保健机构是挣钱的单位,不知妇幼保健机构属非营利性公共卫生单位,也不知道妇幼保健机构的实际情况,致使妇幼保健工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五)村级妇幼保健网底不全村级保健网面临网破人散的局面,村级保健员一直以来报酬很低甚至无报酬,无任何福利保障,几乎没有人愿意担负村级妇幼保健工作,也难以发挥她们的积极性,致使工作效率不高,甚至可能出现高危孕妇落网而监测不到位,发生严重危害情况。大部分村级保健员是原先的“接生婆”,年龄结构老化,“接生婆”一旦“退休”,将无人顶替,村卫生所大多为男医生,对孕产妇5的检查不方便,难以承担村保健员职责,村保健员将出现空白。再是目前社区大多没有具妇保健专业技术的保健员,致使社区妇幼保健工作不能很好地开展。二、建议和对策(一)加强宣传,争取政府重视。妇幼保健工作同其它公共卫生工作一样,服务于公众基本健康,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政府重视是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妇幼保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中。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多向相关领导汇报,取得政府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卫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大妇幼保健工作宣传力度,取得广大民众的认知,懂得妇幼保健机构的重要性。(二)加大对妇幼保健的投入。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是非营利性公共卫生单位,应在政府保障机制下,以促进妇幼保健更好地发展,以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的,服务于民生,而不以创收为目的,不能以创收来维持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因此政府应增强对妇幼保健的投入,确保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建设经费等到位,解决后顾之忧,顺应卫生战略的转移,对妇幼保健实行政策性倾斜,将区妇幼保健院的能力建设列入政府发展规划,以更好地发展我区的妇幼保健事业。(三)落实人员编制,充实和稳定高素质的妇幼保健专业队伍。母婴安全、妇幼保健离不开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妇幼保6健专业的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妇幼保健专业队伍,政府医改方案要求“到2011年,按照卫生能力建设标准,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比例达到合理配置”、《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赣卫办发【2008】1号)及《江西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标准试行意见》(赣编发【1986】第172号)、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卫妇社发〔2006〕489号)等规定,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按1:10000人口配备,临床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安排编制,实行退一补一。有计划地以不同方式将大中专毕业生给予区妇幼保健院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将现外聘的优秀卫生技术人员逐步的解决他们的编制和待遇。完善用人机制,发挥人才潜能,以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母婴安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四)合理决策,整合资源,建立一所标准化区级妇幼保健院。根据《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赣卫办发【2008】1号)要求,争取在“十二·五”规划内建设一所标准化区级妇幼保健院,打造一流的服务,树立形象服务,为妇女儿童创造良好的舒适的保健、就医服务环境。(五)加强妇幼保健网底建设。政府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镇街、村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一支覆盖城乡的网底保健队伍。逐步改革由村级卫生所承担妇幼保健工作,村卫生所配备妇幼保健人员;或村卫生所无女医务人员的暂由素质较高的村妇女主任担任或由镇、村推荐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择优到区妇幼保健院进修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建立保障制度,参照其他省市做法,7适当提高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待遇以稳定村级保健员队伍,按人均0.6元标准作为妇幼工作经费,实行责、权、利有机结合,对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工作认真负责,实行退休基础养老保险制。妇幼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提高妇幼卫生水平、促进妇幼健康,对于推动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延长人类平均寿命、提高人口整体健康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在当前形势下,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我们一定要锐意进取,打造一流的妇幼保健服务,满足百姓妇幼保健方面的需要。三、存在问题一是资金紧张,还缺少一些医疗设备,不能更好的满足妇女儿童的医疗需要。二是卫生技术人员不稳定,人才匮乏。三是妇幼卫生方面有待各级政府重视,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在房屋、设施、人员等方面得到支持,以利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四是村级保健网络有待加强,政府统筹村级保健员待遇。
本文标题:妇幼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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