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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配资业务一、业务情形:1.国企、央企、大型民企集团向我行申请融资,参与其所属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我行融资支持后,手持定增的股票,一年解禁后在二级市场出售;2.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下,我们成立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增发,用于向大股东购买资产;3.我们融资帮助上市公司母公司并购资产,上市公司现金定向增发购买母公司并购的资产,从而实现我行并购融资退出。二、参与方式:•我行全部出资认购,要求上市公司或大股东有国企背景,并且有AA+企业进行担保;•结构化优先级出资,一般优先列后比率不高于3:1,根据抵质押物充足情况可适当放宽比率;•定增收益权投资,认购以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为标的的收益权;三、产品要素•产品期限:1.5-2年,若持股主体是大股东/战略投资人,则期限为1.5年-3.5年;•收益模式:固定收益型、固定加超额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退出方式:定向增发股票解禁后出售、劣后级持有人或第三方回购;四、风控措施:•劣后资金担保;•以定增所获得股票为资金退出提供质押担保;•设置合理的股票补平仓机制,加强股票价格监控;•大股东(或第三方)回购定增股票,并视情形增加其他抵质押物为其回购义务提供担保。
本文标题:定向增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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