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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患者抢救及报告制度1.凡患者病情危重时(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在场医护人员应立即实施紧急抢救,同时报告上级医师直至科主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医疗组负责抢救,非正常上班时间由二线班医师组织抢救。重大抢救事件科主任应及时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部或总值班甚至主管院长组织抢救。2.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经治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务部和分管院领导。3.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申请后,上报医务部和分管院领导审批,科主任负责联系协调专家会诊讨论。4.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5.对需要抢救的危重患者,应开通绿色通道,先抢救后付费;有关医技科室、手术室等,应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6.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迅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必须对口头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在抢救过程中要边抢救边记录,未能及时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记录(补记)时间、抢救时间均应具体到分钟并注明抢救起止时间。7.各科室均应备齐抢救设备、药品,功能良好。抢救物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8.科室应当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上报医务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9.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10.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4.科室应当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上报医务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本文标题:急危重患者抢救及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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