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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头乡中心学校关于选派中学骨干教师支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鉴于全乡教师队伍年龄老化,近年来因生源锐减,边远小学缺编中学严重超编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为适应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为充分发挥中学骨干教师的作用,支持帮助边远学校推进素质教育,以促成全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优化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同意,决定从2007年下期开始,实施中学骨干教师定期支边以调配师资、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工作方案,从而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育人事管理运行机制。二、支援学校及受援学校1、支援学校:科头乡中心学校、科头中学。2、受援学校:桃林、小浪、大浪、竹山、岩下、江溪等小学。三、结对方案中心学校、科头中学——桃林、岩下、大浪、小浪、竹山、江溪小学。2四、支边范围、形式、任务与期限1、支边范围:(1)50周岁以下的初中教师。(2)任现职以来,无边远小学(限本乡内)工作1年以上经历拟申报评聘中学一级和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为小学一级和小学高级的初中教师。(4)骨干教师,即被评为省、市、县级的名教师、教坛新星、教学新秀、学科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5)除中学校长、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校长助理员、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因不便暂不作考虑外,其余都属支边对象。(6)从2007年开始,全乡每学年确定支边教师15人左右。2、支边形式:支边教师应于每年8月底前到达受援学校进行支教。支边形式原则上要求以脱岗形式到受援学校实行满工作量顶岗教学,本校则不再为支边教师排课。对口结对学校间应定期相互组织开展教学、教研等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教学业务上受科头乡中心学校指导和评价。3、支边任务:支援学校必须在8月25日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人,帮助受援学校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并对受援学校教师业务上进行指导,做到资源共享。4、支边期限:原则上为1学年,期满后仍回原学校任教;如支边期满,考核不合格,应按学年延长支边期限,直至考核合格再3返回原学校任教。五、支边教师的管理与考核1、从2007年起,凡没有完成支边任务的学校、未开展对口支边工作的,不得参加各类先进学校以及其他先进称号的评选,校长不得评优评先。2、中学教师无1年以上边远学校任教经历的,不得参加市级以上各类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评选。对参加支边的教师在职称晋升、干部竞争上岗、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按有关精神可在量化时加3~5分;其小学任教学科的教学成绩及其它教育教学业绩均可计入中学类各项考核范围。3、凡已做安排但拒不接受学校支边安排的教师一律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参加干部竞争上岗和参加评优评先,并视情况对现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低聘,取消其模范、优秀和骨干教师称号。4、支边教师由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支边人员原单位身份不变,行政职务、技术职称等均不改变,除同等享受所在的支边学校的福利外,同时享受支援学校的大福利;中心学校每学期在统筹经费中拿出1000元作为支边教师的交通费补助,成绩优秀的期末奖励200元。5、受援学校应根据支边教师的表现、工作情况及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论文、课程表、教案)对支边教师进行实事求是的鉴定考核,提出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6、中心学校将对支边教师考核材料进行复核审定,考核合格及以上者,作为今后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之一。六、有关规定与要求1、支援学校应以选派师德好、责任心强的中青年教师为主进行支边,被选派的支边教师要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受援学校校纪校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各项工作。2、积极鼓励支边教师留在受援学校任教;支援学校不得擅自留用培训期满的受援学校教师在本校任教。3、各学校应立即组织摸底调查,成立支边工作领导组、列出拟支教人员名单,于每年8月25日前将新一学年的支边计划和措施以书面形式报中心学校李新星校长。科头乡中心学校2007年8月18日
本文标题:科头乡中心学校中学教师支教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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