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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土石方工程承包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第1节工程项目第1条工程名称:……………………………………………………………………土石方工程第2条工程地点:……………………………………………………………………第3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程(具体范围见附件一所示),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划分的标段范围、有关资料及完成面标高,承包本地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区域内的光面爆破、开挖,场内土石方调运及分层回填压实,淤泥开挖、外运及处理,场地平整及整理,弃渣(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出渣事宜),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以及有经验的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此项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第4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税费包、办理政府部门有关报批手续、包验收、税金、包场内运输道路及场地的清洗清理等。第2节工期与进度第5条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通过的总工期为:65个日历天(包含节假日在内);开工日期为:2010年4月28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1月28日;如因甲方原因推迟开工日期的,则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为准,乙方同意无条件接受并按时进场开工;乙方未按本合同开工日期或甲方发出开工令中开工日期开工超三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将工程发包委托给第三方。第6条开工前,由乙方提供具体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甲、乙双方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工期顺延,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工期可作相应顺延。工期是否顺延规定如下:1、本工程在施工过中若因下雨等天气因素影响,造成无法施工连续8小时以上,经甲方及监理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予以顺延工期。2、不可抗力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盖章认可后,可进行调整。3、如乙方未按时提出顺延工期申请,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的权利。4、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施工不能持续进行而停工,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相应顺延,停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第7条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劳动力不够、机械设备数量不足,材料供不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采取劳动力支援、机械设备支援、管理人员支援等补救措施来保证本工程工期控制点的完成,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第3节工程质量标准第8条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的合格标准;第9条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第10条除以上质量要求外,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施工前对填方区基底进行清理,拔出树根墩及主根,坑穴应清除积水、淤泥和杂物,清淤达到50MM厚。2、当填方基底为根植土或松土时,应将基底碾压密实。3、在水田、沟渠或池塘区域内填方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或抛填块石、砂砾、矿渣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4、填方料应符合规范要求。耕植土、淤泥或淤泥质土,盐渍土、直径大于50cm的块石不能用作填料。5、填方应分层压实(或夯实)。填方密实度要求达到93%以上,同时应根据填方深度预留2.5~3%的沉降量。6、其他挖方区域在达到设计标高后夯实收平。第4节合同价款与支付第11条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合同暂定总价为:元(金额大写:);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万元)工作内容01开挖土石方回填碾压压实立方米14爆破、挖运、摊铺、碾压、路基排水02开挖回填土方立方米8挖运、摊铺、碾压、路基排水03回填土石方立方米2.5摊铺、碾压、路基排水04开挖涵洞基础立方米18开挖、机械整平05换填沙夹卵石小时参照本节第9、10、11条回填、机械整平(具体工程量按甲、乙双方指定人员签字为准)06涵洞回填立方米3爆破、挖运、摊铺、碾压、路基排水07铺片石立方米2.508挖淤泥立方米16挖运、装卸09225型挖掘机小时35010压路机小时20011推土机小时200注:A、本表所填入的价格均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税金、余土外运所涉及的所有风险及费用、不可预见费以及本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包括风险金及政府相关收费等)等全部费用,结算不作任何调整,地下土质情况、建设方分段开发及回填处工作面不足等一切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如开挖达不到效果,采用爆破等方式时,乙方须提供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给甲方并负责办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续、许可证及报重庆市公安局备案。B、以上工程量为暂定量,投标方须根据原始地貌、标段范围、完成面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评估;土石方工程量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以原地貌标高及完成面标高(达到设计平基要求)为计量标准。第12条付款方式:一、按每月工程量的80%付款,当月工程量在25号报量,经甲方审核属实后次月15号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付至工程款的95%,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之后无质量问题再将余款结清。注:1、乙方在申请进度款/结算款时应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发票,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支票方式支付款项,以支票支付时,乙方须由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指定收款人收款。2、工程款分为进度款、结算款,乙方应按支付的进度节点申报,只有具备支付条件时,甲方才支付工程款。3、所有工程款项都必须由乙方提出申请,并报送进度报表给甲方审核后支付。4、若因结算总价款少于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必须如实返还甲方多支付的费用给甲方。第5节计价与计量第13条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本合同所确定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做调整。第14条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措施费、不可预见“风险费”、施工、运输过程中的所有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税费以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场内土石方开挖、调运及回填压实、余土外运及处理、场地平整及清理等全部费用)。第15条工程计量规则:本合同工程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以原地貌标高及完成面标高为计量标准。第6节最终结算第16条乙方在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并向甲方移交竣工验收备案所有资料(以备案管理机关要求为准)后,乙方应按照甲方预结算工作规程向甲方提交《最终结算申请报告》以及完整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最终结算申请报告》及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后90天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乙方,由双方共同完成最终结算后,由甲方出具《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作为最终结算支付的依据性文件。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最终结算审核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造成工程最终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17条乙方的最终结算送审,无论是经甲方还是经甲方委托的单位审核,若审核的核减幅度超过5%(含5%)时,甲方可将该项目的结算工作顺延30天,以便详细调查,若甲方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咨询单位审核的,该项目的审核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第18条《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为工程结算的的唯一依据,该报告经各方审批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各审批人未全部签字或各审批人已全部签字但未加盖双方公章,《最终结算审核报告》都未生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合法依据。第7节甲方责任第19条甲方委派为代表,负责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办理工程量的核验、工程验收等事宜,测量委派为现场测量代表,但该代表的签字须加盖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公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委托,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其他人员的签字都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予确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20条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源接驳点,但如甲方无法提供水源接驳点,则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其施工临时用水。第21条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报表及相关文件。第22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第8节乙方责任第23条选派为乙方施工现场代表,并于开工前书面通知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承包工程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洽商签证等事宜。第24条自行解决施工临时设施的搭建以及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第25条如甲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则乙方从该接驳点将水源引至施工现场并承担接驳费用(甲方只提供接驳点,其余乙方自行负责);负责施工期间用水费用,水费的计取标准按相应部门收取的规定执行,每月25日前按实结算并在当月付款中扣回。施工期间的电源由施工单位自备发电机并承担其费用,甲方不提供电源接驳点。第26条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及甲方代表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和交付。第27条遵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卫生环保守则,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如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28条乙方负责购买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场财产和设备的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发生任何事故,无论事故原因如何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29条在ABC地块土石方回填过程中,有分包单位的施工(如挡土墙、排洪沟、给水管的临时保护等),可能因为工作面的影响,降低施工效率,乙方必须配合分包单位,甲方不再承担此笔费用,由土石方单位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能因此原因工期顺延。如之前乙方已有机械进场但没开始施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9节工程验收及交付第30条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及省市的现行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第31条验收及中间验收1、乙方在进行到须中间验收部位时,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甲方须在接到乙方申请后24小时内派人随同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公司和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经监理公司和甲方代表验收签字乙方不得进行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的增加全部由乙方负责和承担。2、无论甲方代表或监理公司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部位重新进行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接受相应处罚。第32条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1、竣工验收时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承包工程全部完工;(2)竣工资料完备、合格。2、具备上述条件时,乙方应在七天内向甲方和监理公司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接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十天内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验收。工程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监理公司及参与验收的单位或部门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竣工之日。3、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七天内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按逾期完工计取违约金的标准处理,并承担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第10节解决争议的方式第33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广州番禺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第11节其它约定第34条如果乙方在承揽本工程有贿赂甲方有关人员的,一经查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作为罚款,直接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第35条乙方承诺当甲方款项累计支付到本合同总价的80%时,乙方必须支付完雇工的工资;同时保证乙方雇工及相关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到甲方场所闹事,如有发生闹事行为,乙方承诺每发生一次,向甲方交纳合同暂定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本违约金可直接从
本文标题:土石方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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