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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2.4.2收银工作标准
收银工作标准一、行为规范:1.礼貌服务,耐心严谨,坚持原则,冷静办事。2.每天营业前保持收银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检查刷卡机是否能正常使用,检查收银用物品是否齐备。3.在等待顾客时,应面对卖场门面,身体不得依附收银台。4.应将打印出的销售小票、POS小票和找零一同交到顾客手中,提醒顾客核对保存。禁止摔、甩、扔、丢现象。5.留意店内情况、做好防盗工作。6.收银员不得离开现金抽屉,如果在短时间内要离开,要将抽屉锁好才能离开。现金抽屉的钥匙由当班收银员保管。7.品行端正,不得弄虚作假,互相监督,如发现收银员有欺诈行为,当即严肃处理,追究法律责任。二、现金收款:1.将顾客所选商品逐一进行扫描,同品种商品,点清数量,输入准确数量,正确扫描条形码和输入商品货号。2.按实际销售商品时的收款方式录入销售系统,注意确保多种收款方式下的金额无误。3.收银时必须做到唱收唱付。在向顾客收取现金时,务必当面点清,向顾客交待清楚应收、实收、找零等,找零时要仔细核对与电脑小票金额是否一致。禁止将现金放在现金抽屉外面。4.现金收款需用验钞机和人工查验两次。遇有疑问或破残不能使用的钞票,应向顾客友好的提出更换。如因收银员工作疏忽收到伪钞、残钞,由收银员承担。5.如遇销售系统出现异常时,简单问题自己处理,处理不了应立即和公司信息部取得联系。系统异常过程中的销售应记手工帐,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进行补录。6.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款中支取现金。禁止收银员自带钱财上岗。7.交接时,将零钱备用金和收银用物品以及收银区商品交接下一班,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岗。如有异议,应当面提出,否则一切责任由下一班收银员负责。三、刷卡收银程序:1.请客人出示银行卡;2.检查刷卡金额是否正确;3.礼貌地请客人签字;4.如为信用卡,核对客人签字是否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字笔迹一致;5.把银行卡和销售小票、POS小票等单据一同交还给客人;6.妥善保存销售小票及POS收款等单据。四、开具发票:如遇顾客需要发票时,按真实销售商品的品类及对方抬头开具发票,杜绝代开发票、跨商品类别开票的行为,发票开具完成后需在销售小票上加盖“发票己开”字样章。
本文标题:2.4.2收银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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