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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3为认真贯彻落实x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县x年度以贫困退出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明确动态管理工作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贫困户脱贫退出;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贫困户(含脱贫享受政策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2.贫困村脱贫退出;将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村管理。(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享受政策户、返贫户)的基础信息更新。2.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3.贫困村(含往年脱贫退出村)的基础信息更新。4.新识别贫困村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5.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6.x年度脱贫户和退出贫困村的脱贫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2二、严格动态管理时间节点(一)及时动员部署在省市召开动员部署会后,县领导小组在9月30日前召开由县四大班子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主管领导、扶贫助理,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人员参加的全县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培训,进行政策解读。(二)开展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1日至10月20日,全县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规范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以及贫困村退出、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完成信息核准及贫困户、贫困村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等工作。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各村对动态调整和采集的信息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三)高效准确进行数据录入11月1日在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后,省统一向国务院扶贫办申请开通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由县开展系统操作,并于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工作。11月16日至11月30日,省扶贫办对录入过程存在问题数据进行汇总并组织市县整改。要做到户、村、乡镇与扶贫系统内数据和信息高度统一。3(四)开展数据分析和问题核查12月1日至10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退出质量不高、识别纳入不精准及数据质量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12月11日至20日,省扶贫办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市、县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12月21日至31日,省扶贫办组织市、县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必须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录入的系统操作工作。(五)开展工作总结x年1月1日至5日,按照“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贫,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贫”的要求,各乡镇和县都要对x年度贫困退出及动态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省市扶贫办。三、严格工作要求和标准(一)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贯彻落实。各有关单位和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调度督查,调配最强的扶贫工作力量,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严格按进度要求推4进工作。要把贫困退出工作和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重复入户和评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二)确保工作质量到位。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脱贫退出工作,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坚持履行规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群众广泛认可。要切实纠正按指标脱贫的做法,凡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在履行程序无异议后,一律标注脱贫。要做好今年脱贫规模和后两年脱贫滚动规划的平衡和衔接,既防止急躁冒进,也防止消极拖延。贫困户的识别纳入工作,要严把标准,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重点关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非贫困村内符合条件的人群,凡符合扶贫标准的,要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贫困识别程序要规范,充分用好数据比对结果。(三)确保统筹协调到位。今年动态管理工作既有新的要求,又与明年国家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省对市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贫困县退出检查等安排紧密衔接,全县必须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将组织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5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慢等问题。对问题突出的,纳入常态化约谈,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本文标题:2020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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