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制度
产前筛查质量控制管理制度1、保证标本符合实验条件,取静脉血2-3ml,2000rpm离心10分钟,取上清液放入冷冻管中,-20℃冷冻保存,等实验当天解冻,切忌反复冻融。2、实验室人员:经培训,有实验技师上岗证的专业人员。3、保证孕妇临床资料信息的准确性,特别是孕周的正确估计。4、实验过程: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每次都做标准曲线(全自动仪器除外,但也需要每次定标),并有高、中、低三个质控。5、实验室质量控制:定期做批内及批间误差。(1)批内误差测定:取高、中、低三分标本(或用质控),在同一次实验中每份重复加样5-10次,算出的CV值应在3%以内。1)批间误差测定:取高、中、低三分标本(或用质控),分5-10批测定,算出的CV值应在5%以内。(2)定期对质控进行统计,另外还应参加卫生部或当地卫生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控制监测。6、所有筛查高危的孕妇需要首先对血清进行重复检测,减少检测过程中的误差,如仍为阳性,进行超声检查核对孕周,以排除由于孕周由于孕周错误所致的阳性结果。7、早孕期核对孕周应以头臀长作为标准,中孕期超声核对应以双顶径作为标准。8、实验室报告在超声校正孕周后假阳性率应低于5%。9、每次实验结果应有2位技术人员核对,遇到可疑数据,在排除实验操作错误后,应请示实验室主任后再发报告。10、产科医生应熟悉实验报告,能对筛查结果进行解释,实验结果的判断要结合临床,特别注意病理状态对实验结果的影响。11、筛查结果的原始数据和血清标本必须保存一年以上以备复查。
本文标题:产前筛查质量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8646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