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2020年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12020年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为巩固和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确保城乡居民按时享有医保待遇,根据x文件要求,现就开展x年参保缴费通知如下:一、征缴时间参保缴费期为x年9月1日至x年12月20日(包括到账时间)。外出务工、经商的城乡居民个人参保时间可在次年2月集中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的,当年不再办理缴费手续。二、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参保,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20元。三、参保范围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2.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持有x市居住证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3.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2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不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四、缴费地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是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医保经办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层层分解指标,层层抓好落实,确保x年参保缴费任务按时完成。(二)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困难人群的参保缴费工作。1.完善全额资助贫困人口专户管理,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完整、准确。医保经办机构要在进入x年度征缴期一周内,将目前专户内在册的参保人员信息全部转入x年度专户管理,避免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保出现先缴后退现象。年底按照县扶贫、民政两部门提供的下年度贫困人口名单予以比对确认。2.精准做好全额资助贫困人口的参保信息导入及身份标识工作。县医保经办机构要主动做好与县扶贫、民政部门的协同配合,按照两部门提供的贫困人口花名册(电子表册与加盖公章的纸质表),精准做好建档立卡及特困供养人员3的参保信息比对、导入和标识工作,作为下年度享受相关待遇的基础信息。下年度已剔除的,应及时转出管理专户,并告知已剔除人员缴费参保,保障其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及时做好参保信息的反馈工作,确保县医保经办机构、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参保人数、个人信息保持一致,确保参保率达到100%。因县扶贫部门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减少的,要按县扶贫部门提供名单(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标注的时间节点及时予以调整。其中已完成个人缴费的,应及时予以退费;未参保的,不得收取个人缴费部分,直接导入专户管理。3.精准做好全额资助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资助工作。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县医保经办机构要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深化健康扶贫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x办字〔2017〕126号)文件要求,以反馈县扶贫、民政部门的参保人员名单为基数,及时申请县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资助,确保全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医保基金的完整。全额资助资金的清算,按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市财政局《关于申报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保费用清算表的通知》(张人社字〔x〕45号)执行。4.做好低保及重度残疾困难群体的参保缴费工作。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大对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政策宣传力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4残联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两部门提供的人员增减花名册(电子表册与加盖公章的纸质表),精准做好参保缴费和身份标识工作。对未参保的,要加强与两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其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参保氛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宣传解答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乡村大喇叭、张贴通告、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重点讲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及个人缴费同步提高的意义和必要性,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四)严格参保政策,提升经办能力。县医保经办机构要按照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x)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医保参保缴费政策,杜绝重复参保。对要求在居住地参保的人、户分离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扯皮,拒于门外。在充分利用好现有缴费方式的同时,要抓紧开发手机App等新的高效、快捷的缴费方式,方便群众缴费,提升经办效率。(五)加强调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参保缴费工作的协调、督导力度,对完成参保缴费目标任务慢的乡镇(街道),重点进行督导。集中征缴期实行周报告制度,有进度报进度,无进度零报告。5
本文标题:2020年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87233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