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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手册(2009版)北京电大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二〇〇九年五月印制2目录一说明.........................................................3二学籍管理科工作职责.............................................4三教学单位学籍管理主要业务工作流程...............................53.1新生基本信息更正流程图.......................................53.2学籍异动处理流程图...........................................63.3毕业审核流程图...............................................73.4学位审核工作流程图...........................................83.5课程注册流程图...............................................9四学籍管理主要文件..............................................104.1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104.2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184.3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实施细则..284.4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位审核及学位证书颁发工作实施细则..........404.5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新生基本信息更正和入学资格校验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653一说明开放教育学籍管理是开放教育教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政策依据,并与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教务管理特点紧密结合。为促进学籍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我们依据开放教育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在多年学籍管理实践的基础上,编印了《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手册》。本手册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对学籍管理文件进行了系统整理,同时向各学院、分校、工作站、教学点(以下简称“教学单位”)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详细说明了学籍管理主要业务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本手册力求实用性、操作性,希望各教学单位在使用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践发展不断改进、充实、完善。北京电大学籍管理科二〇〇九年五月4二学籍管理科工作职责一、管理对象在中央电大或市教委取得学历教育资格并报北京电大学习的学生。二、学籍管理科主要职责1.学生基本信息管理。2.学籍异动管理。3.课程注册管理。4.毕业审核、学位审核管理。5.毕业、学位、课程注册等数据统计工作。6.对教学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三、学籍管理科联系方式电话:82192035,82192036学籍管理科邮箱:xjk@mail.btvu.org(该邮箱主要用于教学单位上传数据。)学籍管理科公用数据邮箱:xjksj@mail.btvu.org(该邮箱主要用于向教学单位下发通知和各类数据。)5三教学单位学籍管理主要业务工作流程3.1新生基本信息更正流程图从招生办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信息更正情况表》一式三份;按顺序整理学生证明材料并编码,一式2份教学单位提交经过招生办入学资格审核的毕业证书复印2份教学单位将毕业证书原件交市电大招生办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办在2份复印件上盖章学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学生需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份学生需提交:1.身份证复印件2份;2.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改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由教学单位核查,无误后留复印件2份将《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对其上信息进行核对姓名发生变更或更正(非同音字)姓名中同音字更正、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进行更正学生入学时已进行过毕业证书审核将上述材料提交市电大学籍科进行审核、更正和处理接收市电大审核及处理结果,对于旧系统数据需导入分校信息清理工作处理完毕是否是否入学文化程度及毕业证书信息更正或变更是否63.2学籍异动处理流程图学生提出学籍异动申请指导学生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核其是否具备转专业条件,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加盖校章,并提交市电大学生与市电大招生办联系,确认转入单位具有接受条件学生与转入教学单位联系,确认其具有接受条件省际转学?教学单位学籍异动办理完毕,指导学生进行课程注册是否是否转入/转出教学单位在新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处理本教学单位内转专业?学生向转出教学单位提出转学申请,填写《学生转学审批表》一式三份,由转出教学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转入教学单位转入教学单位接收《转学审批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3份均提交市电大学籍科市电大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将数据下发教学单位市电大对学生提交的转学审批表进行审核、盖章,将审批表交学籍科市电大对转专业/转学审批表进行审批学生使用旧教务管理系统市电大审批通过教学单位接收市电大数据,并导入旧教务管理系统是否73.3毕业审核流程图教学单位组织学生采集、核对毕业生数码照片通知学生未达到毕业条件学生提出毕业申请教学单位毕业审核办理完毕是否学生通过毕业初审?指导学生填写《学生毕业申请表》向市电大提交所缺数据和材料建立并移交:毕业生个人档案、教学单位毕业生档案是否教学单位进行毕业初审1.指导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2.上报毕业生名单、数据及相关材料学生通过毕业复审?市电大进行毕业复审接收市电大毕业审核反馈1.接收电子注册数据;2.在毕业生登记表上填写电子注册号3.到市电大毕业验印、领取并向学生发放毕业证书能提供市电大所缺数据和材料?是否83.4学位审核工作流程图学生提出学位申请通知学生未达到学位条件教学单位指导学生填写:《学生毕业申请表》、《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提出放弃申请学位?教学单位学位预审办理完毕是否学生通过学位预审?教学单位进行学位预审,依据:《学位实施细则》、《学位申报要求》整理学位数据和材料上报市电大:1.开放教育本科学位预审通过名单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士学位审批表3.其它学位申报材料和数据(不能再撤销毕业)不予办理毕业,上报市电大的毕业生名单中不包含该学生办理毕业,上报市电大的毕业生名单中要包含该学生市电大进行学位初审教学单位接收市电大初审结果反馈是否93.5课程注册流程图教学单位指导学生进行选课、交费工作1.检查、更正并重新提交课程注册数据2.其它情况与市电大联系教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为学生进行课程注册教学单位课程注册工作办理完毕是否注册数据、缴费金额正确?到市电大学籍科领取缴费单持财务处签字盖章的收费单到学籍科领取课程注册单是否向市电大提交课程注册数据(新软件需提交课程注册人数统计表)接收市电大反馈、并核算学费到市电大财务处缴费有学生提出退费申请?为学生办理退费手续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删除其课程注册数据10四学籍管理主要文件4.1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北京电大)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并结合北京电大教学、教务管理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适用对象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注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学历教育专业学习的学生。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2.参加社会服务、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和文娱体育等活动。3.申请奖学金。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客观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6.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学校规章管理制度。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三、入学注册11第四条通过北京电大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并经中央电大入学资格终审合格的学生,取得中央电大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由北京电大颁发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学生证。第五条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网上实名注册、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入学注册时,学生须在认真校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的内容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入学注册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基本信息不得随意更改。第六条学生学籍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四、课程注册第七条学生执行北京电大统一的专业教学计划(或专业规则,下同),并在教学计划和课程实施表确定的课程范围内进行课程注册。第八条课程注册按学期进行。学生每学期所学课程均须办理课程注册手续。1.学生须按教学单位要求办理课程注册手续。2.学生根据教学单位教学安排,在导学教师指导下,可自主选择拟修课程。原则上学生应在当前学期课程实施表开设课程中选课,北京电大提供教学服务和考试服务;如学生注册课程在当前学期课程实施表范围之外,但该课程非首次开设,北京电大只提供考试服务;如该课程尚未开设过,则学生不能注册。3.课程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再次注册。首次注册指拟修的新课,再次注册指须重修的课程。4.未注册的课程,学生不能参加该课程学习、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五、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第九条有关课程考核的要求,按照北京电大考试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课程综合成绩一般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的合成及其比例,按照课12程教学实施方案细则执行。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凡课程综合成绩合格者即取得该课程的学分。第十一条免修免考课程按照《北京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执行,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免考”记载。六、学籍异动第十二条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学。第十三条学生因工作调动、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第十四条学生可以自愿退学。第十五条学生转学、转专业和自愿退学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按《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七、毕业第十六条学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毕业要求包括:1.学籍有效期内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2.修读二年制专业,学习时间不得低于二年半;修读三年制专业,学习时间不得低于三年半。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4.按要求参加教学单位组织的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并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5.由学生本人提出毕业申请,提交所在教学单位备案。6.应予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的学生不能毕业。第十七条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监制、中央电大统一印制并颁发。毕业证书基本内容包括: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2.专业、学制、层次(专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本科等)。3.毕业时间: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为当年1月,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为当年7月。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蓝底)照片并骑缝加盖中央电大钢印。5.学校名称及印章,中央电大校长签名。136.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注册证号)。7.批准文号:(78)教工农字089号。第十八条北京电大每年进行春季和秋季两次毕业审核。春季毕业审核针对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学生,秋季毕业审核针对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要求并申请毕业的学生,具体规定按照《北京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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